2023年济宁医学院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已发布

2023年济宁医学院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已发布!招生章程是考生了解高校招生信息、招生办法、录取规则的重要的途径之一,也是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依据。本文整理了2023年济宁医学院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内容,包含济宁医学院基本信息、济宁医学院2023年招生计划、济宁医学院2023年招生专业设置、济宁医学院2023年收费标准、济宁医学院2023年招生录取办法等相关内容,各位考生请及时查询,以下为具体内容:

济宁医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济宁医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为保障学校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宁医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程序、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各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济宁医学院,学校代码:10443。

第五条 学校校址:太白湖校区: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133号。日照校区: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学苑路669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

第九条 教务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同意执行各省级招办有关加分或增加分数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在同一投档单位内,以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成绩相同时,参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同分投档的排序规则安排专业。当考生所报专业已满时,如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提档后不退档;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籍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录取结果查询请登陆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学校以邮寄录取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考生。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勤、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山东省财政厅等 5 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 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相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要求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考生、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依照相关规定处理或清退。

第二十一条 在规定年限内完成相应专业本科学习计划的学生,由学校颁发济宁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授予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精神医学儿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等专业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均具有报考执业医师资格。各专业报考执业医师类别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考生必须符合报名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结果符合国家体检标准。国家体检标准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四条 体检结果为色盲、色弱的考生限报我校部分专业。英语类专业只限英语语种报考,无口试要求,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小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且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五条 学校在山东省外的招生计划,均为本科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公布的批次为准;在山东省的本科招生批次为普通类,省属公费医学生为普通类提前批,其余本科招生计划为普通类常规批。

第二十六条 招生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133号

邮政编码:272067

招生电话:0537-3616888

咨询邮箱:jwczsbgs@mail.jnmc.edu.cn

信访邮箱:jnyxyxf@163.com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jnmc.edu.cn

第二十七条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如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济宁医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除了济宁医学院,还有哪些院校发布了2023年招生章程?为了方便大家快速查询到自己想要的院校招生章程信息,本站为大家提供2023年高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页面,包含2800+院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信息,建议收藏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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