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高考考场最新规则!自备口罩不得带入考场,高考成绩通知方式有变!

高三学习方法
2020-6-29 18:46:11 文/唐睿宸 图/董梓涵

高考要来啦,各省纷纷发布高考工作的相关规定。
如高考第一大省河南今年高考成绩通知方式有变,考生自备口罩不得带入考场;多省份将进入考场时间提前;考前14天开始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筛查, 申领健康码等。
这些详细规定需要考生特别留意哈
,本文一一汇总了各省份的相关规定,目前汇总的地区由:
河南、广东、安徽、上海、山西、云南、贵州、天津、河北、湖北武汉、 福建、江西、辽 宁、湖南、广西、海南、四川、陕西、宁夏、浙江等。
1、河南
高考成绩通知方式有变,
考生自备口罩不得带入考场
高考成绩通知方式有变
6月24日,高考第一大省河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进行说明。

通知中有变化和需要考生及家长重点关注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
考试时间
全国统考于7月7、8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成绩通知方式
省招办通过普通高招考生服务平台只读邮件向考生发送电子成绩单。考生也可在省招办公布的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
对比河南省2019年的规定: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准考证到市、县招办指定地点领取本人的高考成绩证书,也可在省招办公布的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
可以发现,今年河南省招办将不再向考生发放高考成绩证书,而是改为通过只读邮件发送电子成绩单(只读邮件即只能查看,不能回复的邮件)
志愿填报时间
考生志愿在网上填报,分三次进行:
(1)7月26日8:00—28日18:00。填报:军队招飞,本科提前批(公安、司法专科随该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艺术本科提前批,专升本,对口招生本、专科志愿;
(2)7月30日8:00—8月2日18:00。填报:艺术本科批A段、艺术本科批B段、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志愿;
(3)8月4日8:00—8日18:00。填报: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志愿。
录取批次
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
(1)强基计划在录取工作全面开始前按照高校提供的拟录取名单办理录取手续。
(2)军队招飞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前录取。如军队招飞未被录取,考生仍可参加提前录取批次的军队、公安、司法、民航等院校的录取。
(3)参加本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体育类、军队院校、公安类(本、专科专业)、司法类(本、专科专业)、航海类本科专业、教育部直属高校免费师范类、地方公费师范生本科专业、免费医学定向就业类、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经批准实行综合评价模式招生及其他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
(4)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录取;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安排在本科一批结束后,本科二批开始前录取;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在本科一批之前投档录取。
(5)参加本科一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经我省批准的高校本科专业。
(6)参加本科二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除参加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一批录取的院校和专业之外的其他高校本科专业。
(7)参加专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有特殊要求的专科专业。
(8)参加高职高专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其他无特殊要求的普通类专科专业。
考生自备口罩不得带入考场
6月20日,河南省教育厅、省卫健委联合印发《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南》,6月23日全省考生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健康排查工作全面启动。

考试戴不戴口罩?怎么戴?根据政策,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普通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前摘掉口罩放置在考生物品存放处,入场就座后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如有佩戴需要,可向监考员申领考场使用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要将考场使用口罩放置在座位上,不得带出考场,考生自备口罩不得带入考场。中高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所有考生、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部卫生。
2、云南
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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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0年高考防疫注意事项考生告知书
各位考生:
2020年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将于7月7日~7月9日举行,本次高考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一次考试,为了确保高考工作平稳顺利进行,保障您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希望广大考生在紧张复习之余自觉增强防护意识,科学防疫、主动防疫,积极配合学校教师和考试工作人员防疫管理,平安顺利完成高考。现就防疫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 注意个人防护。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制度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主动了解防疫知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试前后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提前了解考试过程中的防疫要求,做好相应准备。
队整理
2. 考前
考生要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新冠肺炎风险排查和体温监测,如实报告本人及同住亲属身体健康状况,在考试前14天申领“云南省健康码”,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真阅读和签署《云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安全考试承诺书》。
(1)在校应届考生从考前第14天(6月23日)开始,由所在学校负责每日体温检测、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并审验考试承诺书、打印云南省健康码绿码备查。
(2)社会考生及外地返回考生须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提前回到考试所在地,在云南省招考频道下载《健康监测申报表》、考试承诺书,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并审验《健康监测申报表》、《云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安全考试承诺书》、打印的云南省健康码绿码。
(3)考前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态数据进行2次筛查。
(4)目前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节选):
①“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中风险地区),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②“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高风险地区),一律实行集中隔离观察14天,并开展两次核酸和一次抗体检测成阴性;③一个月内有境外、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须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 赴考
考生赴考点出行时要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如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请考生家长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和安保部门要求,不要在考点大门口聚集。
4. 考中
(1)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应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可以参加考试或需要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应佩戴口罩进出考点,进出考点和考场时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
(2)进入考点内,要随时注意个人卫生,安检时配合摘下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低风险地区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参加考试;非低风险地区及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其他环节必须佩戴口罩。
(3)如考试过程中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要及时报告监考人员,请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
5.考后
考试结束后,按考场、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开。隔离考场考生当科考试结束后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处理。
6.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签署《云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安全考试承诺书》,表明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学校教师、考试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排查、体温监测、考点管理、防疫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以上要求和措施望您周知。
祝各位考生身体健康、考试顺利!


3、贵州
考场座位横向间距不低于8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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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贵州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防疫工作方案》。
●方案对高考考前准备、考试组织实施、考后评卷录取等各个工作环节提出了详细的防疫防控要求,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监测进行了安排部署。
《方案》明确——
●所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在考前14天均须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并提供相应证明,且所有在省内的考生在考前14天(6月23日)内不得离开贵州省,所有在省外的考生须在考前14天前返回报考地县级行政区域内。
●考点须设置隔离考场,原则上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隔离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3个)。
●普通考场可以使用分体空调或中央空调,备用隔离考场应使用分体空调。
加强考前健康状况监测
方案明确要求对所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在考前14天均须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并提供相应证明,且所有在省内的考生在考前14天(6月23日)内不得离开贵州省,所有在省外的考生须在考前14天前返回报考地县级行政区域内。
同时,考前第14天和考前第3天,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将会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筛查。
◆在校考生
在校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并在考前3天向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交由学校开具的《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在校考生体温测量证明》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方可领取高考准考证。
◆非在校考生和省外返回考生
非在校考生和考前由省外返回的考生,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填写《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非在校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或《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外省返黔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
在考前3天要向当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交相应登记表、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方可领取高考准考证。
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将根据专业评估综合研判其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将根据专业评估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参加考试。
◆考试工作人员
考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在考前14天要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填写《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测量登记表》,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考试工作人员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身体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要提供参与高考工作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高考考务工作。
省招生考试院已于6月19日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高考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健康检测的通知》(黔招考普〔2020〕18号),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加强考点考场防疫设施设备
考点配备红外测温设备和足够的手持测温枪、消毒剂、速干手消毒液、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各考点学校要在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的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检测点要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采用红外测温设备和手持测温枪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考点须设置隔离考场,原则上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隔离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3个)。
普通考场可以使用分体空调或中央空调,备用隔离考场应使用分体空调。各考点在考生看完考场后,要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对考点所有设施设备进行消毒,且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
加强考试期间防疫防控
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对测量不合格的考生,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再综合研判评估其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考试工作,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隔离考场考试。
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综合研判后进入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批准后予以补齐。
方案还要求,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在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并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
4、天津
有症状未确诊考生须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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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可于6月20日起,在“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下载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须自6月23日开始,如实填写个人健康卡,签署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在第一场考试入场时交给监考员。

长按二维码识别,查看健康卡
2.考生须于6月23日前申请天津健康码,并凭健康码“绿码”进入常规考点和常规考场参加考试。
3.6月23日至7月6日,考生尽量不要离津,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保持居家或家校两点一线,尽量避免与外地来津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
4.考生若在6月23日至7月6日期间,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须立即报告报名单位,并到考区指定医院就医。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考生,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在常规考点参加考试。
5.考生可于6月30日开始,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查询本人所在考点信息;须于7月4日至7月6日,登录“招考资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在考试时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条形码(报名单位统一发放)进入考场。
6.考生须听从考点和带队教师指挥,分散进入考点和考场楼,进退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7.考生须主动接受进入考点和考场内的体温检测,若体温达到或超过37.3℃,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
8.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我市作为低风险地区,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
9.中高风险地区或风险调整为低风险且未满14天地区的考生,应于考前14天返津,且期间不得离津,并居家开展健康监测与报告。对无法提前返津者,应根据我市疫情防控要求,须提供抵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武汉旅居史,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10.6月23日至7月6日,考生须每日配合报名单位进行身体健康监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5、河北
所有考点设置临时医疗防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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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6月17日召开的“2020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所有高考考点要设置临时医疗防治站,配备专业卫生防疫人员,所有考场要在考前进行消杀和通风。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考场须接受体温检测,未经允许,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考点。凡经医疗机构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各考点要科学规划考生进点入场路线,采取增加出入口、错时进出等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6月19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心系学子助力高考共同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致2020年高考考生和家长的一封信》,“考前14天起,考生应坚持每天测量体温,如实填写《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也就是说,从23日起,要做好体温检测!
心系学子助力高考
共同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致2020年高考考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考生,尊敬的考生家长:
你们好!
暑气蒸腾日,学子折桂时。一年一度的高考即将开始,全省数十万学子即将迎来人生重要时刻,而这同时牵动着百万父母的心,为莘莘学子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是每个家庭、考点和社会公众共同的心愿。在此,我们向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郑重提出倡议:
(一)做好安全防护。考生要按照考点和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备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合理安排交通食宿,防止食物中毒,防止中暑,注意交通安全。考前14天起,考生应坚持每天测量体温,如实填写《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去考点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考生在等待进入考点时,要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聚集。请家长和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尽量避免聚集性活动,减少感染风险,为孩子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家庭环境。
(二)严格遵守纪律。考生要认真遵守有关规定,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凭准考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进入考点。要主动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及违禁物品检查。按照考试工作人员引导,自觉排队,有序入场、退场。
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各项考试规定,尊重监考老师和考试工作人员,独立完成考试。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无字垫板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我省所有高考考场均为标准化考场,考试全程录像并实时监控。考试结束后,还要进行录像回放倒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敬告广大家长和考生不要购买和使用考试作弊器材,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凡存在组织作弊、提供作弊设备、出售或提供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营造良好氛围。一切为了考生、为了一切考生。当前,加强疫情防控,保障考生与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衷心希望家长朋友和社会各界,关心、理解、支持、配合考点疫情防控和考试实施工作,合力完成疫情防控和组织考试这场“大考”。
7月7日、8日考试期间,倡导大家低碳出行,礼让接送考生等考试用车辆,避让考点路段,经过考点附近时,请务必放慢速度,避免鸣笛;家长朋友们驾车接送考生后,务必及时将车辆驶离,不要在考点附近停放;不在考点附近聚集,不大声喧哗,不拥堵考点周边道路。
希望家长朋友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高考舆论氛围,保障高考考试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营造安全、安静、温馨的考试环境,努力实现“平安高考”“健康高考”。
让我们携起手来,为考生助力,共同成就孩子的梦想,托起家庭的希望!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6月
6、湖北武汉
避免聚集,体检机构人员进校为学生体检
在近日举行的武汉市高考中考工作局际联席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避免考生在医疗体检机构聚集,武汉市各区采取体检机构派医务人员带设备进校方式体检。6月25日前,全市完成体检信息的采集、统计和上报。
考点要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专用留观室和备用考场。考务人员都将进行疫情防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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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6月22日发布《致全市2020年高考考生及家长的特别提示》,省教育厅官微在此转发,供各地各学校借鉴。
一、身体健康须监测。所有考生需从考前第14天(6月23日)开始,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各高中学校负责上报已复课的高中毕业生(包括在培训机构补习的艺术类考生)的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情况。从外地回来的社会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需向区招考办提供考前14天内的活动轨迹、体温自我监测情况、有效监测结果,如有异常请主动报告;有关信息将提交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进行大数据筛查。
二、身体异常须评估。对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异常状况,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指导教育部门做好专业评估,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三、进入考场须测温。所有进入考场人员,包括工作人员和考生,均须接受体温测量。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保持行进速度和安全间距。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正常参加考试。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各考点以避免考点门口大量人群聚集为原则,适当提前开启考点大门。家长送考后,请迅速离开考点,勿在门口聚集。
四、考试过程须防护。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隔离或备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监考员在核验考生身份时,考生需摘下口罩。
五、退离考场须等候。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停止答题,监考员清点回收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离开考场经专用通道直达考点办公室上交试卷。考生不得出考场,考场内原地等候出场指令。听到离场广播指令后,考生按工作人员引导,保持安全间距有序错时离场。为确保试卷回收无误,考点大门可能在考试结束铃响后20分钟开启,在考点外等待的家长,请勿聚集。
7、广东
划重点:
高考入场时间提前至考前60分钟
考生必须注册“粤康码”
对所有考生实行考前连续14天健康监测
提前关注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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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高考受疫情影响,在考试时间、疫情防控和考务组织等方面均有一些变化,需要考生留意,积极应对。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考试时间变化,需要考生积极适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是自我国恢复高考以来,首次推迟一个月举行。高考是一个系统工程,时间推迟,将导致整个考试工作体系产生连锁反应,考生原有的复习计划、节奏可能会被打乱,复习备考的系统性受到一定影响。
第一,需要考生积极适应,优化复习方案,系统安排学习计划,以跟上整个课程复习的节奏。
第二,需要考生加强自我心理调适,注意缓解因考试时间推迟或者疫情影响的心理压力,适当通过课外活动或体育锻炼的方式,缓解焦虑情绪。
此外,7月我省很大可能会面临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的影响,考生需提前关注天气情况,做好防护准备。
二是因疫情防控带来的考务组织变化,考生需注意防疫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确保高考安全顺利实施,我们采取了有针对性的疫情防控措施,考生需要留意变化,积极配合,同时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第一,考生须注册“粤康码”,未注册“粤康码”的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得参加考试。6月23日起,对所有考生实行考前连续14天健康监测。所有考生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每日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和行动轨迹。未按要求申报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第二,考试入场时间由考前30分钟提前至考前60分钟,考生需注意时间变化,尽量提前到考点。入场时所有考生须佩戴口罩,逐一检测体温,核查准考证、身份证。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三是今年由于疫情原因,多项考试推迟,高考后还有艺术校考、强基计划测试、综合评价测试等多个类别考试,需参加这些考试的考生,要统筹规划好作息时间,密切关注报考院校信息,注意考试时间变化,积极调整心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
另,广东考试院最新通知:高考前,广东实现高考考场空调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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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日益临近,高温持续烤人。景李虎厅长在6月16日下午召开的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视频调度会议上向全省各地市提出高考考点考场全覆盖安装空调和高清视频设备的工作要求,实实在在为考生创造一个清凉舒适的考试环境。各地市纷纷结合本地实际抓落实,想方设法推进高考考点考场空调和高清视频设备全覆盖安装。
目前,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梅州、东莞、中山、潮州等8个地市已实现高考考点考场全覆盖安装空调和高清视频设备;汕头、韶关、惠州、汕尾、江门、湛江、肇庆、清远、揭阳、云浮等10个地市已实现高考考点考场全覆盖安装高清视频设备。汕头、韶关、河源、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揭阳、云浮等13个地市承诺在今年高考前实现高考考点考场全覆盖安装空调。河源、茂名等2个地市承诺在今年6月24日前实现高考考点考场全覆盖安装高清视频设备;阳江市承诺在今年8月30日前实现高考考点考场全覆盖安装高清视频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空调全覆盖安装情况
已完成的地市
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梅州、东莞、中山、潮州等8个地市。
承诺完成的地市
汕头(7月5日前完成)、韶关(6月30日前完成)、河源(7月4日前完成)、惠州(6月30日前)、汕尾(6月30日前完成)、江门(6月30日前完成)、阳江(6月30日前完成)、湛江(7月2日前完成)、茂名(6月30日前完成)、肇庆(6月30日前完成)、清远(7月5日前完成)、揭阳(6月30日前完成)、云浮(7月4日前完成)等13个地市。
8、安徽
划重点:
申领安康码
从6月23日起,考生不得离皖
进入考点须接受体温测量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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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领安康码。6月23日前考生须申领安康码,并持续关注安康码的状态。
2、做好健康状况监测。从6月23日起,考生不得离皖,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完整填写2020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简称承诺书)(见附件)。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进行诊疗和排查。
3、遵守防疫规定。考生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身体异常的,及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的专业评估,服从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作出的相关安排。凡筛查发现考生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参照以上要求进行专业评估。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4、配合防疫检查。考生在考试期间进入考点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超过正常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温度计再次测量。如复测体温正常,可正常参加考试。考生应在首场考试时携带《承诺书》进入考点,并在进入考场时交给监考员。
因疫情防控需要,考试有关安排如有变化,省考试院将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9、上海
划重点:
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考点
考生须完成本人“随申码”注册或“亲属随申码”申请。
6月23日起考生不得离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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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月20日前,考生须完成本人“随申码”注册或“亲属随申码”申请。同时自行下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考生考试安全承诺书》(简称《承诺书》,见附件)。
2.从6月23日起,考生不得离沪,并按照《承诺书》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如考生有发热、家庭成员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或者体温>37.3℃的,请及时做好相关就医和防护工作,必要时可在沪进行核酸、抗体双检测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3.考试当日,请考生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并按考场规则要求持证入场。考生应在首场考试时携带《承诺书》进入考点,并在进入考场时交予监考员。进入考场时,须摘下口罩接受验证,就座后可不用佩戴口罩,其他时间须佩戴口罩。
4.笔试当日,如考生有发热等身体异常状况,须听从考点安排,按要求进行考试。
5.听说测试考试当日,如考生有发热等身体异常状况,须听从考点安排,按要求在指定场次进行考试。
6.考试期间,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做到居住地和考点之间保持“两点一线”,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同时做到在各种场所确保一定的社交安全距离。
7.考试期间,考生应保持正常的饮食习惯,注意饮食卫生和营养搭配,并注意防暑降温。考生若进入开启空调的考场,还须注意保暖以防着凉导致感冒、发烧等情况发生。
8.考试期间,请家长保持手机联络畅通。考试结束后,考生听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家长如有接送考生的,应服从公安和考点工作人员管理,避免考点门口人群聚集。

10、山西
划重点:
必须进行考前14日的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考场内是否佩戴口罩由考生自主决定
建议考生独立赴考,考试期间全程做到食宿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不得参加与考试无关的聚集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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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在参加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期间,要提高防疫意识,注意人身安全,确保平安应考。
2、由于疫情影响,为避免人群聚集,建议考生独立赴考。提倡家长不送考、不在考点门口聚集;考生、家长服从考点周边安全管理。
3、为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要在本人考前14天内进行自我体温监测,如实填写体温监测登记表,考生本人和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后,考生在进入考场时须将此表交给监考老师。登记表在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下载打印。
4、考生在进入考点前须佩戴口罩,配合测温,如当日体温测量结果超过37.3℃,将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5、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
6、考生要服从考点现场管理,进入考点时要出示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验证通过后方可进入考点。期间,考生应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场,严禁聚集和逗留。
7、在参加考试过程中,考生从居住地到考点途中要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如需入住宾馆或者酒店,在考点就近选择卫生防疫条件较好的酒店或宾馆食宿。考试期间全程做到食宿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不得参加与考试无关的聚集性活动。
8、对于扰乱现场考试秩序,不服从疫情防控和考试管理的考生,将进行严肃处理。

11、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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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江西
考前:考生从6月23日开始,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在校生如实上报所在学校,非在校生上报所在县(区)招生考试机构,确保开考前身体状况良好。
在省外学习、工作回赣参加高考的考生,须于6月23日前回到参加高考所在地,做好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上报所在县(区)招生考试机构。
考中:7月6日下午,考生要按时到自己参加考试的考点学校参加诚信考试教育,接受身体健康检测,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试听外语听力考试播放情况。
13、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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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要积极配合疫情排查,从考前第14天开始,自觉接受每日健康状况监测,记录体温测量结果,体温异常及出现其他身体状况异常的,要及时报告。
应届毕业生的健康状况监测工作由所在学校负责,非应届毕业生请密切关注所在市依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实际制定的非应届毕业生健康状况监测办法,并主动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2、考生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身体异常的,及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的专业评估,服从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作出的相关安排。凡筛查发现考生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参照以上要求进行专业评估。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3、考生在考前要配合考点学校进行的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4、考生赴考点出行时需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
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应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可佩戴一次性手套;
乘坐校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考生下车后要及时做好手卫生。
5、考生在考试期间进入考点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如复测体温正常,可正常参加考试。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14、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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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考生健康监测。从6月23日开始,社会考生由报名点所在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通知,考生须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南省高招信息平台考生版”并绑定好本人考生信息,每日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信息。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应及时报告报名点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
二、在校生健康监测。从6月23日开始,设有高考报名点的学校负责对本报名点的在校生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并按规定要求上报有关信息,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异地报名的在校生健康监测办法与社会考生一致。
三、工作人员健康监测。所有考试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在上岗前14天起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并填写健康状况监测表,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6月23日至7月6日,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须每日配合有关单位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
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15、广西
1、提前14天对考生和印卷、运卷、监考、巡考等所有涉考人员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按照国家防疫指导意见要求,妥善处置。
2、对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必须安排在考点专用隔离考场考试。
3、各考点要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16、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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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月23日起考生不得离开海南,目前仍在省外的考生须在6月23日前返回海南,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人员还须按海南省疫情防控部门的规定接受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要求时间返回海南的考生,须在6月23日前向所在市县招生办报备,7月6日向所在市县招生办提交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结果。
2、6月23日开始,海南省普通高中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健康监测表。
6月23日后不在校或短暂离校的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每日将健康监测结果及时报给学校。
出现发热(体温在37.3℃以上)、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要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并报告学校。7月6日,学校要将本校学生健康监测表汇总后报给所在市县招生办。
4、6月23日开始,往届生、中职生、省外毕业生等单报生,每日要通过海南省政务大数据微信公众号、海南省考试局公众号、支付宝或椰城市民云等,登录“海南健康码”高考健康申报专栏,进行自我健康监测申报,并于6月23日、7月6日两日在自我健康监测申报同时,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上传至该专栏。
如出现发热(体温在37.3℃以上)、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要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并报告市县教育局招生办。
17、四川
1、要做好对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
2、要对考试招生场所逐一进行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
3、考点应配备充足防疫物资,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
4、要对考务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和考试安全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18、陕西
1、考生从考前第14天(即6月23日)开始,每日做好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
2、尽量减少到人群聚集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必须外出时,请做好个人防护。
3、工作人员从考前第14天(即6月23日)开始,配合所在单位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19、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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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排查涉考人员,对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等症状人员,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立即进行研判,妥善进行处置。
2、合理降低考生密度,每个考场按照25人设置,每个考点要设置临时医疗观察站、成立卫生与疾控专班,配备医务人员和疫情防控技术人员。
6月19日银川发布《银川市2020年普通高考工作方案》,要求:
1、考前区外返宁考生由县(市)区考试中心负责重点排查。中高风险地区返宁考生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解除隔离前3天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低风险地区返宁考生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解除隔离前3天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每日登记健康状况登记表。各学校考前对所有考生和工作人员进行连续14天的健康监测,考生每日登记体温测试记录卡,工作人员每日登记手机APP“我的宁夏”健康码。
社会考生由县(市)区考试中心负责通知,由考生家长负责考前连续14天的健康监测,每日登记考生体温测试记录卡。记录卡、健康码应如实填写每日情况。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和当地考试中心负责人,按规定及时就医.
2、每科考试前40分钟允许考生进入考点,加大人员间距,控制入场速度,防止人员拥挤。
3、各考点一律在入口处设置临时隔离点,对考生、工作人员检测体温,对体温大于37.3℃考生、工作人员引导至临时隔离点用水银体温计复测。考生、工作人员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并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考场按25人设置,考生座位横向、纵向间距不小于1米。
4、每个专用隔离考场只允许安排1名考生,每个备用考场安排考生不得超过10名。
5、凡经医疗机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对与新冠肺炎病人有接触史但无任何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考试前有发烧等症状但已经医疗机构排除新冠肺炎的考生,或正在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经健康评估明确可以参加考试的,安排在专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20、浙江
6月7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在高考倒计时30天之际,以“许一季绽放的盛夏”为题致信考生,提醒在备考期间做好防护,关注健康码,考前14天不出省、少扎堆;出入考场保持有效安全距离,提醒家人不要在考点外聚集;考试期间可佩戴口罩,以不妨碍身份识别、验证为宜。若突发身体不适,因及时报告并配合应急处置。
国家卫健委发布10条高考防疫关键措施
国家卫健委官网6月24日发布《2020年高考防疫关键措施10条》,为今年高考保驾护航。

以下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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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员的健康监测。对参与组考、监考环节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要求提前14天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做到每天体温测量并记录。
二、自我防护的准备。考试前,考生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提前准备好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赴考时如乘坐私家车、步行或骑自行车,可不戴口罩;如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异常状况的评估制度。对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异常状况,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指导教育部门做好专业评估,教育主管部门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
四、考点的体温检测。考点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同时,设置凉棚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供待检和复检人员等候时使用。
五、考点入口体温异常的处置。如体温不合格,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专业评估,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六、备用考场的设置。原则上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3个)。当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七、环境卫生和消毒。发生过疫情的学校,不能作为考点。考试前,对考点、考场、通道、门把手、桌椅、宿舍等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洁与消毒,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明确张贴完成标识。低风险地区在每天考试结束后,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非低风险地区要在每科考试结束后做一次预防性消毒。
八、考场降温和通风。对考场考点空调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开展清洁消毒。普通考场可使用分体空调或中央空调,备用隔离考场须使用分体空调。可使用自然通风、电风扇等设备加强通风,电风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如使用冰块降温,应保证冰块及制冰使用的水卫生安全。在使用电风扇或冰块降温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
九、考试过程中异常状况的处置。考试过程中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十、人员的卫生防护。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和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全程佩戴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
祝愿所有考生都能考出理想的成绩!都能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勇敢面对各种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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