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3年高考招生章程(2)

上海高考招生简章
2013/5/7
(1)上海市美术类专业录取总分=10×[(素描×40%+色彩×40%+速写×20%)×50%+文化考试成绩÷4×50%](满分1500分)
上海考生美术统考成绩达到全市前50名者,或校考专业成绩达到前5名者,不参加总分排队,可直接录取。
(2)外省市美术类专业录取总分=美术统考成绩+文化考试成绩
(3)摄影专业录取总分=10×(校考成绩÷2×50%+文化考试成绩÷4÷1.5×50%)(满分1000分)
(4)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策划)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不设外语单科最低分限制)。
未尽事宜详见我校《2013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4.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须提前参加我校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录取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须取得准予报考资格,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确定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所有专业在同分情况下,理科按数学、英语、语文,文科按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7.对于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有特殊政策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政策执行。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2.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3.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4.中法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价费(2004)007号]
5.中韩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沪教委财(2003)34号]
6.中美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价费(2004)30号、沪教委财(2003)36号]
7.飞行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教委财(2007)1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2750183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67791256、67791012
十四、网址
学校主页:www.sues.edu.cn
招生网首页:zsb.sues.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一定比例奖学金,奖励学习优秀的学生。为帮助部分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向困难学生特设“自强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