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2017年招生简章

陕西高考招生简章
2017-9-07 23:06:37 文/姚瑞 图/高梓洁
西安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2017年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西安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隶属于西安音乐学院,迄今已有63年办学历史。学校坐落于千年古城西安,校园环境优美,艺术氛围浓厚,教学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科学。
自1953年创建以来,附中秉承“为学院本科教育培养和储备优质生源”的办学宗旨,共招收50余届学生,为本院大学部及国内外其它高等音乐艺术院校输送了大量优秀毕业生。众多学生在国际、国内各类音乐大赛中荣获各种奖项。
附中办学层次为中专,现设有六年制中专(附初:小学毕业考入)和三年制中专(附高:初中毕业考入)两种学制。专业设置包括音乐、舞蹈两大类,分别对应本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声乐、舞蹈表演、电子音乐工程及流行音乐等专业和专业方向。附中招生面向全国,招生计划均为全日制统招中专生。
学校教育培养中,文化课、专业课、艺术实践、社会实践诸方面并重。专业教学包括主修专业课、室内乐合奏课、乐队合奏课以及视唱练耳、乐理、音乐欣赏、合唱等专业基础课。学校下设少年交响乐团、少年民族乐团、古筝乐团三个合奏教学乐团和多个室内乐合奏组,开展日常合奏教学及艺术实践活动。文化课教学依据教育部规定的中学课标及教学大纲进行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政治和体育课教学,教学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学生毕业后参加本院及其它各本科音乐艺术院校组织的专业招生考试和全国高考。学校专业教育与文化素质教育并重,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全方位保证教育培养质量。
2015-2016学年,附中各专业学生共53名在省部级以上各类专业比赛中获奖。
在省教育厅的政策关怀和学院党政的正确领导下,附中将坚持“以严格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规范管理为保障,以高质量的文化课教育教学为基础,以多层次的专业培养为突破”的办学理念,为培养更多的优秀艺术人才而继续努力。
招生专业、学制、招生名额、招生政策等:
专业报考办法及专业免试条件:
1、考生报名均须面报,不接受函报。
2、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含户口本首页和考生户籍页复印件各两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并持学籍所在学校介绍信和学生操行鉴定(须加盖学校公章)。
3、年龄要求:报考附高三年制的考生须具有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历证明,年龄限17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附初六年制的考生须具有小学毕业或同等学历证明,年龄14周岁以下(2003年9月1日后出生)。
4、舞蹈考生报考时须持以下证明:X光片(颈椎、腰椎、髋关节)、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鉴于舞蹈训练高强度的特性,考生须持有心脏、骨骼、神经系统无家族遗传的自述证明;考生家长与学校签订可从事舞蹈训练的相关协议。
5、专业免试条件:凡持有西安音乐学院业余音乐考级委员会颁发的考级证书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免于相关专业考试(考生报名时查验证书原件并提交1份复印件):
持有各器乐专业六级证书且成绩为“优秀”及以上的附初考生,报名时可申请免予专业初试;
持器乐、声乐专业八级证书且成绩为“优秀”及以上的附高考生,报名时可申请免予专业初试;
持有视唱练耳(乐理)六级证书且成绩为“优秀”的所有考生,可申请免于专业复试中的视唱练耳考试。
6、考场配备钢琴和双排键电子琴、爵士鼓(架子鼓)、马林巴(木琴),其余所有器乐专业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均须自备乐器。
7、特殊报考政策规定:按照特殊报考政策报考的附初考生,其专业考试由招生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单独考试。考试内容主要以音乐素质考查为主(含视唱练耳相关知识考查和专业基本条件考查)。考查合格者,统一参加文化课规定科目的考试。确定录取者,学校与考生家长签订《试读协议》。
8、专业考试:报名时间:3月23日、3月24日
考试时间:3月25日、3月26日
u专业招生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初试:歌曲创作、乐理及和声常识。
复试:动机发展、专业口试(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歌曲演唱、音乐素质考查)。
注:附高器乐表演专业兼报作曲专业的考生,原专业初试合格后参加作曲专业口试。
二、中国乐器演奏专业:
初试:演奏音阶,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复试:演奏自选乐曲两首(其中一首不得与初试重复)。
三、管弦乐器演奏专业:
初试:演奏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演奏音阶(弦乐包括双音阶),自选练习曲,演奏自选乐曲一首(不得与初试重复)。
四、钢琴演奏专业:
初试:练习曲一首(附初:相当于车尔尼299以上程度;附高:相当于车尔尼740程度)、复调作品一首(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
复试: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自选乐曲一首(中外均可,不得与初试重复)。附初钢琴考生需演奏任意一个调性的音阶、琶音、和弦(抽签定)
五、声乐专业:
初试:演唱中国声乐作品或外国声乐作品两首,也可各选一首。
复试:演唱中国声乐作品或外国声乐作品两首,也可各选一首(不得与初试重复)。
六、舞蹈专业:
初试:身体自然条件初步考查,含五官相貌、体型体态、肌肉、骨骼、关节、柔韧性、弹跳等。
复试:1、舞蹈表现力的考查,舞蹈表演(2分钟以内,舞种、题材不限)。
2、模仿测试包括:舞蹈动作及节奏模仿。考查考生的音乐节奏感及舞蹈接受能力。
备考要求:着装:女生着体操服、白色裤袜、练功鞋,男生着紧身背心、氨纶短裤、练功鞋(复试剧目表演时不得穿演出服)。
伴奏音乐:考生自备音乐,须单曲单碟CD格式。
七、流行乐器演奏专业:
1、手风琴专业
初试:练习曲一首(附初:相当于车尔尼849以上程度;附高:相当于车尔尼299以上程度)、乐曲一首。
复试:演奏不同风格音乐作品两首(不得与初试重复)。
2、电子管风琴(双排键):
初试:练习曲一首(附初:相当于车尔尼849以上程度;附高:相当于车尔尼299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三声部)。
复试:演奏不同风格音乐作品两首(不得与初试重复)。
3、流行键盘
初试: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299以上程度)。
复调作品一首(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
复试:自选乐曲两首1、奏鸣曲快板乐章;2、乐曲一首(风格不限复试曲目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