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单招简章(5)

江苏高职单招
2015/1/19
十二、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三、相关说明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单独招生录取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对各类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如调减计划,最终计划数不得少于报考该专业类别最低文化合格线考生人数,并报请省教育厅批准。
3.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邮政编码:221116
联系人:宋老师、索老师
咨询电话:0516-83888688、83889021、400-828-1230、83996350、83996351、83889022、83996089 传真电话:0516-83996151
E-mail:zsb@jsjzi.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jsjzi.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b.jsjzi.edu.cn/
十五、本招生章程由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六、具体招生章程以江苏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学院招生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