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说过

心情日记
2010/11/27
我曾说过,能爱你的一天,我要爱你24小时。我曾说过,遇上你是我今生最大的惊喜。我曾说过,如果有天你不再爱我,我会默默地走开……~
答应你的事,我做到了。24小时的爱我付出了,惊喜我一直感受。
可是现在,你真的离开,我却不能“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如果遇上你不是个惊喜,而是个美丽的错。我已经错到一塌糊涂了。为什么明明有爱,却要有那么多地无奈?感情一旦全身心地投入,那如覆水,怎能说收就收呢?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现在不应有恨,曾经是相爱的。现在不能有爱,曾经彼此伤害。“少年不识愁滋味”,以为可以真的为了对方的幸福,默默地离开。现在才知道,“我爱的人结婚了,新郎不是我。”是如此的心痛无奈亦不甘心啊!我要你是幸福的,但是我更希望你的幸福是我给的,同时那幸福是我们的。
我还会有爱吗?一次地付出,已然如此。真难想象我能再拿什么去拯救我的“第二次”?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我修了多少年呢?既有相遇,又去相知,为什么就不能相守?爱就一定要千回百转,起伏跌宕,才能万古流芳吗?为什么就不能很简单地因为爱,所以爱地完成爱?
生命如此短暂,青春一去无返。我不要“此情可待成追忆”的感慨,我只想断桥一遇,“与子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