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对教师的评价,学生对教师评价,及教师对教师的评价细则(4)

事迹材料
2010/11/1
家长对教师的评价,学生对教师评价,及教师对教师的评价细则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关系到教育的社会形象。为了提高教师的自身修养,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对教师评价的透明度,特制定“教师对教师的评价细则”如下:
一、遵纪守法,依法执教
1.不说有损学校声誉的话,不做有损教师声誉的事。
2.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作息,无迟到、早退、旷工、误课现象。
3.办公期间不干私活,不搞娱乐活动。
4.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行值日职责。
二、爱岗敬业,严谨治学
1.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积极教研。
2.注重培养学生能力,因材施教,耐心辅导。
3.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效率。
4.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自觉学习新的教育理念。
5.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渗透德育,做到先育人后育才。
三、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1.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辅导,不讽刺、挖苦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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