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先进个人事迹材料(2)

事迹材料
2012/3/12
***作为一位女法官、一位母亲,她不仅有着亲情和爱心,还具有着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因其男方有严重过错,男女双方均同意离婚,但为抚养孩子及家庭财产分割发生争议,在调解中她运用社会介入法,让其亲属和10岁的女儿做其父母的工作,女孩的父母受到了感动,在财产分割上也互相让步,以调解结案,此案虽然不是喜剧结果,但依法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利益。庭后,***又将其电话号码留给女孩,与女孩长期保持“热线”联系,鼓励她好好学习,健康成长。在她审结的离婚案件中,调解率达到60%以上。今年8月1日前,***同志作为涉军合议庭成员接受了山东省广播电视台的采访,其所审结的涉军案件均能达到质量高、结案快,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军人的合法权益。
您可以访问第一范文网(www.网址未加载)查看更多与本文《法院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相关的文章。三、努力学习,探索创新,是她一贯保持的精神状态
***同志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注重法学理论的学习和审判经验的总结,经常深入基层法庭进行调研、指导工作,利用业余时间完成了法律本科和研究生课程的学习。几年来,共在国家、省、市级刊物发表理论调研文章18篇,其中有两篇分别被录入《当代中国领导参考文库》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工作优秀论文集》。XX年11(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月,***同志根据自己在办理离婚案件中与离异家庭孩子的真实故事编排成歌舞话剧,自编自演,在市工会、市机关工委、市妇工委联合举办的“我爱我家”和谐才艺表演中获得一等奖。XX年在全市法院系统“反腐倡廉”演讲比赛中获得一等奖。XX年在全省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我心中”演讲比赛中荣获“优胜者”奖、***市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演讲比赛中获得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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