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木竹加工产业情况的调研报告(3)

调研报告
2012/2/21
三、几点建议
我县木竹加工产业面临着生存的危机,形势十分严重,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1、要强化部分服务。进一步解放思想,确立为企业排忧解难的“责任意识”。政府职能部分要处理好“放”和“管”的关系,创新治理职能、规范治理行为、把握治理力度,从“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出发,在“放”字上做足文章,做到“放而稳定,管而不死”,在最大限度内放手让企业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大胆经营,放手创业。
2、要加大扶持力度。集中资源扶持产品深度加工带动力强、影响力大的企业,对非法木材加工企业进行清理,对不符合条件果断予以取缔,严禁审批新设立年加工量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减轻重点企业原材料供给的压力;外经部分要会同有关部分,积极帮助企业协调、理顺出口产品的报关、报检、报验。
3、要鼓励企业发展。引导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建设原料林基地,确保生产原料所需和森林资源长大于消;进一步采取措施扶持除自留山以外的林业基地建设;加快人工林培植和新品种开发;鼓励国有林场、集体林场和个体林场通过收购或进股等形式与龙头加工企业共同组建基地林场,把分散的林地资源集中起来,形成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经营。鼓励企业开发(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新产品,鼓励企业开展森林论证打开欧盟市场,避免单一以美元为结点的国际市场,减轻汇率风险。政府应在企业科研创新经费上予以支持,帮助企业解决人才住房、子女上学等生活方面的困难。
4、要强化林政治理。积极鼓励和支持加工企业购进外地区木竹原料及半成品到本地加工增值,对外地区正当进进我县加工的木竹原料或半成品,林业执法部分要解放思想,创造性开展工作;限制原木、原竹或半成品外运出县,对于内销的必须持有县内企业证实,对于外销的严格加收20%或更高的上浮金费;申请设立高速公路口林业检查站,打击木材走私。
5、要制定税赋政策。建议取消木材销售起征税,按市场实际销价收税和开具发票,实际销价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每季度进行调整;降低“两费”(育林费、维简费),适当下调林业金费计征价格;在加强监管的条件下,解决企业领取毛竹收购发票题目。
6、要创新融资方式。引导木竹加工企业通过联合、吞并、股份合作,组建企业团体;探讨企业以出让股份或股份质押等新形式,解决资金短缺题目。
7、要加强协会建设。让协会和行政事业单位脱钩,帮助会员企业选好会长和秘书长,使之真正成为治理行业自律的社团组织,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您可以访问第一范文网(www.网址未加载)查看更多与本文《关于木竹加工产业情况的调研报告》相关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