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2021-8-19 16:20:32 文/苏智源 图/倪明辉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安排
学校按既定时间如期开学,师生员工按照“错时、错峰、错层次”原则分批依次返校。
所有非暑期留校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在学校规定的开学时间返校的同学必须符合《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规定的返校入学条件。学生具体错峰返校时间由学生处统一安排。
若全国、全市疫情发生重大变化,将根据疫情形势、上级要求、专家研判及时做出调整并另行通知。
二、师生员工健康管理
(一)在渝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渝,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二)在市外低风险地区的全体教职员工和渝籍学生,应在开学前14天返渝,抵渝后第一时间就近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应继续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和管理。
(三)在市外低风险地区的非渝籍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开学时间,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码(行程码)绿码返校。返校后,由学校集中组织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方可正常上课,并按要求继续做好14天健康监测和管理。
(四)在高、中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暂缓来(返)渝、返校,待滞留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安排返校,并按规定做好健康管理。
(五)在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师生员工,高、中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的低风险区的师生员工,有本土病例但未划定风险区的地市的师生员工,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码(行程码)绿码返校。返校后,按当前国内重点地区来(返)渝人员健康管理规定进行健康监测和管理。
(六)境外师生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入境后按属地防疫要求做好健康管理。
三、开学准备工作及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二级单位要确保与师生员工沟通交流机制畅通,将疫情防控要求传达到每一个人。要加强师生健康教育,引导师生在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发现发热或相关异常症状时及时妥善处置。要教育引导师生强化法律意识,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二)做好健康摸排。各二级单位要动态掌握师生暑假期间健康状况和行踪情况,确保每名师生返校前14天的旅居史、健康史、接触史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核查每一位师生员工是否具备返校条件。要按照上级要求严格落实相关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三)严格门卫管控。保卫处要继续实施严格的门卫管控,继续做好登记工作。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校园。有特殊需要提前返校,必须经过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并报分管疫情防控工作校领导审批后,才能进校。所有进入校园的人员须主动出示渝康码、行程码以及其他有效证件,非绿码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四)做好后勤保障。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物资准备、场所准备、环境准备。要提前做好教室、卫生间、宿舍等公共场所卫生清洁消毒。做好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开学核验。
(五)开展应急演练。相关部门要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组建应急工作队伍,加强应急工作人员培训。与卫生健康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开展应急预案全员、全过程、全要素演练,通过应急演练,查漏补缺,及时消除疫情防控风险隐患,确保出现突发情况能及时有效处置。
各二级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考虑、提前谋划,坚持底线思维,按照归口人群管理分工和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用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密的防范、最严实的措施,切实做好开学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健康管理精准到位、校园防控准备到位、返校报到管控到位、疫苗接种推进到位,确保开学疫情防控工作万无一失。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1年8月16日
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教育部部署要求,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从严从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2021年秋季学期正常、安全、有序开学,制定本指南。
一、开学时间
1.中小学(含中职)按校历9月1日开学行课,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参照执行。
2.高校原则上按既定时间8月27日至9月6日陆续错峰开学,特殊情况可据实调整。2021级新生按照学校录取通知书通知的报到时间报到。各高校在开学前一周将开学工作方案报市教委备案。
3.若全国、全市疫情发生重大变化,将根据疫情形势、上级要求、专家研判及时做出调整并进行全市统一调度。
二、入学条件
1.在渝师生非必要不离渝,在渝期间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2.在市外需返渝的渝籍师生应在开学前14天返渝,抵渝后第一时间就近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应继续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和管理。
3.在市外低风险地区需来渝的非渝籍师生,在学校规定的开学时间,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来(返)渝,抵渝后由学校集中组织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可正常入学,并由学校继续做好14天健康监测和管理;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按规定进行健康管理。
4.在高、中风险地区的师生,暂缓来(返)渝、返校,待滞留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安排返校,并按规定做好健康管理。
5.在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返)渝师生,高、中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的低风险区的来(返)渝师生,有本土病例但未划定风险区的地市来(返)渝师生,按当前国内重点地区来(返)渝人员健康管理规定进行健康管理。
6.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不得返校,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同意后方可返校,返校后应继续做好健康监测。
7.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师生,暂缓返校,待治愈且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返校。
8.境外师生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入境后按属地防疫要求做好健康管理。
三、开学准备
(一)健康监测。
1.各学校要动态掌握师生暑假期间健康状况和行踪情况,确保每名师生返校前14天的旅居史、健康史、接触史底数清、情况明。
2.学校要严格落实相关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二)疫苗接种。
1.8月31日前,完成15—17岁高中学生疫苗接种;完成12—14岁初中学生第一剂次疫苗接种。
2.9月30日前,完成12—14岁初中学生第二剂次疫苗接种,并组织应接未接学生的查漏补种。
3.高校要引导、提醒大一新生暑假期间尽早在属地接种疫苗。
(三)门岗管理。
1.暑假期间,中小学和幼儿园一律封闭管理。
2.高校要严格门岗管理,未经允许非暑期留校学生不得提前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确需入校的,要核验身份、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询问健康情况、开展体温检测,做好信息登记。
(四)物资准备。
1.根据学校规模、师生数量,储备足够数量、符合要求的防疫物资。
2.对已经储备的物资进行全面盘点,清理过期、临期和损毁物品,及时按需补齐。
3.在合适区域配备水龙头或移动洗手设施,准备肥皂、洗手液等用品。有条件的学校可配备免洗手消毒剂或其他手消毒设施。
(五)场所准备。
1.统筹利用学生宿舍、教室、校内宾馆、闲置场所,在校内设立“三室一区”(医务室或卫生室、校内隔离观察室、校门口临时观察室、隔离区)。
2.隔离观察场所须远离居民社区和学生公寓,位置相对独立,并按要求配备相应防疫用品。
(六)环境准备。
1.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清除校内环境卫生死角。对教室、食堂、宿舍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洁和预防性消毒。
2.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提前进行预防性消毒。
3.教育部门会同政法、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和街道、社区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七)应急演练。
1.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组建应急工作队伍,加强应急工作人员培训。与卫生健康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开展应急预案全员、全过程、全要素演练。
2.制定发热病人处置、全员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等场景应急演练脚本,开展桌面推演或实景演练,确保出现突发情况能及时有效处置。
(八)开学核验。
1.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属地学校及时制定疫情防控核验细则,对辖区学校进行逐一核验和督查,梳理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
2.各学校要开展全方位自查,及时查漏补缺。
四、入学报到
(一)途中防护。
1.引导师生在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提倡采用私家车方式返校。
2.如来(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当及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二)报到注册。
1.师生须如实报告开学前14天旅居史、健康史、接触史。
2.按照“错时、错峰、错层次”总体原则,简化学生注册流程,合理布局分区,避免人群聚集。
3.师生根据学校返校要求分批依次到校,保持1米社交距离完成体温检测、症状询问、身份核实,高校学生须核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报到时,师生如无异常,按规定路线进入教室或宿舍;师生如出现体温异常等可疑症状,按照应急处置相关要求及时妥善处置。
4.不提倡高校新生和其他高年级学生家长陪同学生来(返)校,家长或其他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内。
(三)应急处置。
1.在报到注册时或行课期间,发现发热或相关异常症状,按如下流程处置:
(1)体温≥37.3℃,但没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让其佩戴或更换医用外科口罩,在旁等待5—10分钟,再次测量体温如果正常,不需处理;如果依然≥37.3℃,立即送临时隔离室,休息15—30分钟,再次用水银温度计测量体温,若体温正常,不需处理;若体温依然≥37.3℃,立即送医排查。
(2)体温≥37.3℃,且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让其佩戴或更换医用外科口罩,立即送临时隔离室,再次用水银温度计测量体温,并安排送医排查。
(3)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或自诉不适,应佩戴或更换医用外科口罩,立即送临时隔离室,用水银温度计测量体温,并安排送医排查。
(4)在送医排查时,应及时报告属地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机构,按卫生健康部门的专业指导及时妥善处置。
2.报到注册时发现健康码(行程码)异常,应及时核实旅居史、健康史、接触史。必要时请属地相关部门协助核查。核查无异常,可正常返校,做好健康监测;核查有异常,立即报告属地社区或相关部门,按当前国内重点地区来(返)渝人员健康管理规定进行健康管理。
五、开学后防控
(一)疫苗接种。
1.继续推进适龄学生疫苗接种工作。
2.及时安排应接未接学生补种,确保在规定时间实现应接尽接。
(二)传染病监测。
1.严格落实以校门口体温检测和晨(午、晚)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强化因病缺勤师生的登记、报告、追踪等相关管理制度。
2.加强对诺如病毒、肺结核、流感、水痘、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等秋冬季高发传染病的症状监测、分析、预警、处置,提高校医、班主任对秋冬季常见传染病防控的敏感性、警觉性,强化多病同防。
(三)活动管理。
1.尽量开放教室、自习室、图书馆、体育场等公共空间,尽量减少师生聚集。
2.根据疫情形势和校园情况,适时调整聚集性活动开展的频次、规模,合理设置人员密集度,尽可能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
(四)校园管理。
1.严格校园管理,但避免“一刀切”“简单化”的封闭措施,保持严而有度,既保证师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又严控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2.师生入校时须检测体温、核验身份及健康码、行程码。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坚持做好教室、卫生间、宿舍等公共场所卫生保洁。
2.加强室内场所通风换气,对门把手、课桌椅、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公共场所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每日进行清洁消毒。
3.做好校内垃圾的分类投放和处置。
(六)食品安全管理。
1.做好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2.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定期清理库存食品,及时处理不宜加工的原辅助材料。暂不采购、加工进口冷链食品,降低冷链传播风险。
3.做好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餐(饮)具和炊具的清洁消毒。
4.引导师生分批、分时段错峰就餐、隔排就座。取餐排队时应保持1米的安全社交距离。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方责任。
1.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要加强对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和工作统筹。市级、区县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2.区县教育部门要在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担负起主管责任,会同政法、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的力量,督促指导学校做实做细开学准备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学校“一把手”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学校基础保障,落实防控措施,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
4.卫生健康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部门落实卫生副校(园)长防控责任,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健康教育,指导学校开展应急演练,协助学校查找防控漏洞,提出**建议,及时消除疫情防控风险隐患。
5.政法、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协助开展好师生旅居史、活动轨迹的排查,维护好校园及周边的社会治安秩序,落实好校园及周边的排查整治,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开学相关工作。
6.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村组、社区兜底作用,做好风险人员排查管控,降低输入风险。
(二)加强宣传引导。
1.加强师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养成自我健康管理习惯,提高健康素养。引导家长、师生关注疫情形势,加强对学生的健康监测,强化家校协同。
2.教育引导师生强化法律意识,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防止负面舆情炒作,营造疫情防控的良好社会氛围。
end
责任编辑:徐 琨
教师编辑:许明江
文字编辑:党政办公室
图片编辑:校新闻中心
学生编辑:杨晓蓉屈悠然曾倪
出品单位: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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