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2021年入学政策正式发布,非京籍小学毕业生要有入学资格审核!

北京高思教育

今天,海淀区出台了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涉及小学入学、初中入学,包含了入学条件、入学途径、入学安排等相关说明,信息量很大!

相信很多家长对于新政策还一知半解,为此,高小思请到了高思教育首席教育专家阿莲老师,针对最新政策给出了解读。一起来看看!

海淀区幼升小、小升初新政解读

幼升小

1

幼升小今年的政策跟往年相比,我们只选一些有变化或比较重要的条款来解读一下:

01

针对海淀区户籍,外区有房家庭

政策原文:仅具有海淀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在京合法房产地址不一致的,应回其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所在地就近入学,确有困难需要在海淀区就读的,在区内协调解决。

解读:海淀区有户籍但是其他区有房产的家庭,原则上要去房产所在地入学,实在解决不了的,在海淀区内全区协调解决。不再是户籍对应的小学或者学区内解决了。

那么这部分家长,一定要衡量一下自己房产所在地对口学校的水平,原则上全区协调的学校可能不会是什么好学校了。

02

针对跨省或跨区小学转学

政策原文:自2022年1月1日后,户籍从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迁入海淀区的适龄儿童申请入小学时,不再对应登记入学划片学校,在区内协调解决。

解读:明年开始,外省回京或者其他区转学到海淀区的小学生,无论房产户籍对应什么学区,都是在海淀区内协调解决,学区房再次遭到打压。

03

继续推行多校划片政策

政策原文:2019年1月1日后在海淀区新登记并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用于申请入学的,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多校划片入学。对2020年后新建的小学和中学新增设的小学部,继续实施多校划片,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招收一年级新生。

解读:对于1911后的家庭来说,这个消息不出意料,接受就是了。

对于新建小学和中学新增小学部的多校划片政策,去年是按学区进行的,比如人大附中翠微学校小学部是接收八里庄学区和羊坊店学区的适龄儿童报名,上地实验学校小学部则是接受上地学区和清河学区的适龄儿童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登记形式,摇号录取。

这个政策对非热门学区的家庭来说是重大利好,多了一次通过电脑派位进入好学校的机会,尤其是这些中学新增小学部是小升初直升本校初中的。

04

针对九年一贯制学校

政策原文:自2022年起,所有用于九年一贯制学校登记入学的住房,九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

解读:针对九年一贯制,明年起新购房家庭要考虑学位九年的占用情况,打算孩子小学毕业就卖房的家庭,也得要多等三年了。

小升初

2

01

小升初跨区回海淀

政策原文:自2022年1月1日后,海淀区户籍且学籍不在海淀区的本市就读小学毕业生,其户口所在地址与法定监护人在京合法房产地址不一致,申请在海淀区升入初中的,在区内协调解决。

解读:明年起非海淀学籍,仅有海淀户籍无海淀住房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小升初不再对应户籍所在学区派位,而是全区协调解决,相当于海淀区全区派位了,这对于空挂海淀户籍的学生来说,在一派也就是全区登记入学、公办寄宿入学及民办校入学摇号阶段没有变化,但是二派派位入学的时候,可能得到的仅仅是海淀初中的学籍,期盼通过派位撞大运进入本学区优质校的机会几乎为零了。

同样是跨区回海淀,有房产的情况没有被提及,也就是说依旧还可以在房产所在学区对应划片入学。

02

有海淀学籍的非京籍小学毕业生

要有入学资格审核

政策原文:具有海淀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需要继续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按区教委统一安排进行入学资格审核,具体办法由小学另行通知。

解读:往年是非京籍小学毕业生只要有海淀学籍,就可以直接升入中学,今年增加了入学资格审核,虽然具体办法没有公布,预计还是会要求其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及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03

入学日程增加了大学附中子女报名

政策原文:

北京高思教育

解读:在6月9号同时,大学附中报备子弟入学名单,今年特意把大学附中子弟提出来,也是希望增加透明度的意思吧。

04

派位方式,志愿填报方式与往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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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海淀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原文。

向上滑动阅览

《海淀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全市和全区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机制,严格规范入学秩序,加强入学工作管理,确保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符合海淀区入学条件的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1、 坚持政府统筹,认真组织实施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2、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教育公益性原则,巩固已有成果,合理引导预期,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依法依规操作,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严格规范程序,确保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入学条件

小学入学条件

按照免试就近原则,凡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在海淀区申请入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淀区户籍,在海淀区实际居住;

2.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具有本人的合法房产,且实际居住在海淀区;

3.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法定监护人长期在海淀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海淀区连续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在北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登记备案,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海淀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

4.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及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初中入学条件

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申请在海淀区升入初中的,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淀区学籍的本市户籍学生和经审核通过后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2.学籍不在海淀区,但全家户籍在海淀区或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具有本人的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3.非本市户籍和学籍的适龄少年,因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我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其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及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下列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按照本市户籍对待

海淀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海淀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入学方式

小学入学

凡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均须按期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参加海淀区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法定监护人须如实填报适龄儿童入学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免影响儿童正常入学。我区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就近入学机制。

符合小学入学条件第一条或第二条的适龄儿童,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等资料,随法定监护人到相应学校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符合小学入学条件第三条的适龄儿童及按海淀区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经所在学区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取得《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随法定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学校登记,在区内协调解决。

符合小学入学条件第四条的适龄儿童,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取得《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随法定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学校登记,在区内协调解决。

符合海淀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以申请就读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当年招生资质的民办学校,按照自愿原则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学校面向社会招生人数的,实行派位录取。

初中入学

1.九年一贯制直升入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应届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

2.按比例对口直升入学。符合按比例对口直升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按照自愿原则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实行派位录取。

3.公办初中登记入学。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依据区教委划定的登记入学区域,按照自愿原则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实行派位录取。

4.公办寄宿学校(班)入学。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以申请就读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当年招收寄宿生资质的公办学校(班),按照自愿原则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实行派位录取。为缓解生源高峰带来的城区学校入学压力,引导鼓励确有寄宿需求的学生申请就读北部地区公办寄宿学校(班)。

5.民办学校入学。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以申请就读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当年招生资质的民办学校,按照自愿原则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学校面向社会招生人数的,实行派位录取。

6.派位入学。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以就读小学所在招生区域为界进行派位录取。

依法保障其他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1.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实现“优先保障零拒绝”,确保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在公平、包容的环境中接受适宜的教育。特殊教育学校要按时做好新生入学工作。

2.凡属海淀区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

3.驻区高校、科研机构、社会力量等单位举办的子弟学校,其主办单位的职工子女可按单位与学校商定的条件进入学校学习。

4.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五、加强入学条件审核,完善入学方式

1.区教委将联合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与公安海淀分局、区房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加强对合法**、实际居住条件的审核,严格审核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情况。

2.仅具有海淀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在京合法房产地址不一致的,应回其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所在地就近入学,确有困难需要在海淀区就读的,在区内协调解决。

3.2021年,我区继续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实施记录,与2016年以来该地址入学信息进行比对,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自2022年起,所有用于九年一贯制学校登记入学的住房,九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4.2019年1月1日后在海淀区新登记并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用于申请入学的,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多校划片入学。

5.对2020年后新建的小学和中学新增设的小学部,继续实施多校划片,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招收一年级新生。

6.经区教委批准与中学建立对口直升机制的小学,其新招收的小学生,六年后毕业升学按照区教委批准的中学对口直升计划登记入学。

7.自2022年1月1日后,户籍从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迁入海淀区的适龄儿童申请入小学时,不再对应登记入学划片学校,在区内协调解决。

8.自2022年1月1日后,海淀区户籍且学籍不在海淀区的本市就读小学毕业生,其户口所在地址与法定监护人在京合法房产地址不一致,申请在海淀区升入初中的,在区内协调解决。

六、工作要求

加强招生计划管理

进一步健全行政管理、业务指导和学区治理机制,加强入学工作的计划管理。区教委根据全区生源预测情况,制定小学和初中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备案。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各学校应加强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加强入学资格审核,严格执行区教委确定的义务教育登记入学范围和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市、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严格执行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以招收海淀区学生为主,确保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加强学籍管理

海淀区统一使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对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途径和方式进行全程记录。北京市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将依据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建立新生学籍。各类学校要为学生建立正常学籍,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就读,区教委将加大学籍监管力度。

严肃入学纪律

各类学校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市教委的招生工作纪律要求。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各种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冬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初中校违规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提前招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以寄宿招生方式招收非寄宿学生。

区教委将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全面落实责任,加强规范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及时纠正及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

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

按照北京市的统一要求,区教委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和相关信息,并加大对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力度。

各学校要积极引导家长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选择正确的入学途径,如实申报入学材料,对伪造材料等情况应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各相关部门将严格审核,开展入户核查工作,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北京市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科学精准有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顺利开展。

海淀区2021年小学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北京高思教育

小学入学咨询电话

本市户籍:62819952 / 62884772

非本市户籍:62819680 / 82557630

咨询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海淀区2021年初中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北京高思教育

初中入学咨询电话

62586791

62586790(每年4-7月招生期间开通)

咨询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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