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丨中央美术学院2020年志愿填报指南及2016-2019年各专业录取情况

北京华艺名画室
2021-6-06 23:32:47 文/饶雨彤 图/龚梓婷
一、录取资格
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艺术设计、实验艺术、城市艺术设计、艺术与设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均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并合格且取得省联考合格证(省联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美术学、建筑学、艺术学理论专业考生必须在我校报名确认且取得省联考合格证(省联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二、录取办法
所有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统一划线录取(考生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 ×100),相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录取分数线分省情况说明
1.对于艺术类高考满分与普通类高考满分分值不一样的省份,一本参考线折算办法:一本参考线=普通类一本线×艺术类高考满分÷普通类高考满分;
2.合并高考批次的省份计算相对成绩时一本参考线使用自主招生批次控制线或本科A段线或本科第一段线;
3.江苏、新疆一本参考线使用普通类文科一本线;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选测科目不限(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四省建筑学专业要求物理、历史、地理至少参加一门);
5.录取江苏省考生时,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6.海南省计算相对成绩折算时使用标准分;
7.若有省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相对成绩将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办法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考区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复试专业合格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各专业实际录取的专业名次由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名次由前到后自然排序产生。按专业排名各专业最后名次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以文化课相对成绩排队录取。
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的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
1. 造型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12名,并列112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9.209分。
2. 中国画: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8名。
3. 书法学:专业名次录取至第26名。
4. 实验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40名。
5. 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35名,并列335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78.810分。
6. 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名。
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80分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
7. 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93名,并列193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7.308分。
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建筑学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的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
8. 建筑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13.747 分。
9. 美术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6.134 分。(山东省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9.586分;北京市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12.548 分)。
10. 艺术学理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8.137 分。
11. 艺术与设计管理(中法合作办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4.108分。
港澳台联招考生:
合格考生根据全国联招文化课成绩排队,按平行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分数线另行通知。
中央美术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线
造型艺术:73分(满分100分);
中国画:70分(满分100分);
书法学:185分(满分300分);
实验艺术:130分(满分200分);
艺术设计:81分(满分100分);
城市艺术设计:75分(满分100分)。
艺术与设计管理(中法合作办学)专业考试合格线为72分;
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考生合格线为76分;
华侨港澳台联招考生合格线为70分;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考生合格线:造型艺术、中国画专业85分;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专业90分。
注:
1.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城市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75分;
2.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80分;
3.美术学、艺术学理论、建筑学、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线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产生,不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注意事项
1.对于艺术类高考满分与普通类高考满分分值不一样的省份,一本参考线折算办法:一本参考线=普通类一本线×艺术类高考满分÷普通类高考满分;
2.合并高考批次的省份计算相对成绩时一本参考线使用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控制线;
3.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选测科目要求除建筑学专业须在物理、历史、地理中选择一门外,其他专业不限;
4.录取江苏省考生时,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全部合格,一本参考线折算时使用普通类文科一本线;
5.海南省相对成绩计算时使用标准分;
6.若有省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相对成绩将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办法统一标准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考区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四、志愿填报
有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按照考生生源所在省招办要求,在各省填报高考志愿,具体要求请咨询当地招办。
注:凡取得两个及以上专业合格的考生均须在2020年7月28日-7月29日(09:00-22:00)登录我校报名系统进行专业确认,确定一个参与录取的专业(华侨港澳台考生除外)。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我校时的专业志愿应与在我校最终确认专业一致,录取时,以在我校系统确认的专业为准。
*美术学、艺术学理论、建筑学、艺术与设计管理(中法合作办学)专业合格考生如有两个以上专业合格也需要进行专业确认。
五、录取结果查询
我校预计8月6日后发布2020年本科招生录取标准,8月20日以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处微信公众号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及通知书邮寄情况。
六、志愿填报参考
考生填报志愿时知道自己的专业名次、文化课相对成绩和专业录取办法就可以参考往年数据进行志愿填报,近四年各专业录取情况见以下图表:请横屏查看
按专业排名录取情况统计
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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