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考生防疫须知

北京上和画室
2021-12-04 17:59:23 文/杨智渊 图/高峰
我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将于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30日举行(各艺术类别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1)。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及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相关文件精神,现将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做好健康监测
1.考生须提前申领“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
2.考生须在本人参加考试前14天(具体时间请考生对照本人参加的考试项目时间倒推)连续进行自我体温监测,自行打印《2022年艺术统考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登记表》(以下简称“考生健康表”,见附件2)后,如实填写并签名。考生进入考场前,须上交一份填写完整的“考生健康表”给考点工作人员。考试当天需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可截图或彩色打印考试当日的“两码”),且必须符合健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
3.因防疫形势变化,考生须随时关注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提前按要求做好考前相关准备工作。
二、做好自我防护
1.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足量的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等防护物资。
2.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身体防护,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3.考生从进入考点开始须始终佩戴口罩(身份核验和面试时除外)。进入考点后建议考生及时进行手部消毒或洗手。
三、服从考点安排
1.考生在入场、候考、考试和离场等环节要积极配合考点工作,因不服从考点安排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前一天务必提前熟悉考点周边环境,合理规划参考路线,考试当天须提前到达考点,保持安全距离,按照考点指引检测体温,出示专业考试证、身份证、“考生健康表”及健康码和行程码,有序入场。
3.考试当日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测量连续两次超过37.3℃的,按当地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处理。
4.面试考生进入考点后,须按照考点安排及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不得在考点内逗留。
5.考试结束后按考试工作人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
考生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考试期间做到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避免社交感染。在外省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返回湖南,以免因疫情防控等原因被管控在外地不能参加考试,回到居住地后应第一时间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保持健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交由有关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附件1
2022年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
类别 | 专业考试证 打印时间 | 面试时间 | 笔试全省统一时间 |
音乐类 | 考试前3天开始 | 12月19日-30日 | 1、笔试:12月19日上午10:00-11:20 2、和声和作曲笔试:12月20日 |
舞蹈类 | 考试前3天开始 | 12月19日-30日 | 笔试:12月19日下午14:00-15:20 |
美术类 | 考试前3天开始 | 无 | 12月4日 |
播音主持类 | 考试前3天开始 | 12月9日-11日 | 12月11日上午8:30-9:30 |
编导类 | 考试前3天开始 | 无 | 12月12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6:30 |
服装表演类 | 考试前3天开始 | 12月12日-15日 | 无 |
戏剧表演类 | 考试前3天开始 | 11月29日-12月4日 | 无 |
书法类 | 考试前3天开始 | 无 | 12月5日 |
摄影摄像类 | 考试前3天开始 | 12月5日-7日 | 12月5日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6:30 |
职高服装类 | 考试前3天开始 | 无 | 12月4日统一笔试,操作考试5-8日分批上机操作 |
附件2
2022年艺术统考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登记表
姓名:考生号: | |||||
天数 | 日期 | 体温是否低于37.3℃ | 本人及家人身体健康状况 | 是否接触 境外返湘人员 | 是否中高风险 地区返湘人员 |
第1天 | 月日 | 是□否□ | 正常□异常□ | 否□是□ | 否□是□ |
第2天 | 月日 | 是□否□ | 正常□异常□ | 否□是□ | 否□是□ |
第3天 | 月日 | 是□否□ | 正常□异常□ | 否□是□ | 否□是□ |
第4天 | 月日 | 是□否□ | 正常□异常□ | 否□是□ | 否□是□ |
第5天 | 月日 | 是□否□ | 正常□异常□ | 否□是□ | 否□是□ |
第6天 | 月日 | 是□否□ | 正常□异常□ | 否□是□ | 否□是□ |
第7天 | 月日 | 是□否□ | 正常□异常□ | 否□是□ | 否□是□ |
第8天 | 月日 | 是□否□ | 正常□异常□ | 否□是□ | 否□是□ |
第9天 | 月日 | 是□否□ | 正常□异常□ | 否□是□ | 否□是□ |
第10天 | 月日 | 是□否□ | 正常□异常□ | 否□是□ | 否□是□ |
第11天 | 月日 | 是□否□ | 正常□异常□ | 否□是□ | 否□是□ |
第12天 | 月日 | 是□否□ | 正常□异常□ | 否□是□ | 否□是□ |
第13天 | 月日 | 是□否□ | 正常□异常□ | 否□是□ | 否□是□ |
第14天 | 月日 | 是□否□ | 正常□异常□ | 否□是□ | 否□是□ |
本人及家人身体不适情况、接触返湘人员情况和离湘情况记录 | |||||
本人承诺:我的湖南居民电子健康卡为绿码,我已知晓疫情防疫有关要求,我将如实填写健康卡,如有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出现,将及时向学校或报名点(考点)报告,并立即就医。如因隐瞒病情及接触史引起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 | |||||
本人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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