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10月26至29日,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生到指定检测机构免费检测核酸

北京考试报
2020-10-26 08:45:01 文/裴晶 图/白鹏宇
划重点!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昨天发布《北京市2020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核酸检测告知书》,提示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于10月26至29日期间,自行前往指定检测机构进行免费核酸检测。
特别提示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学位中心网站(www.网址未加载)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免费核酸检测的考生要打印两份,一份用于核酸检测(提前在准考证左上角书写姓名和手机号),一份用于考试入场验证。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
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问
核酸检测采样时间有何规定?
答: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进入考场时均须提供考前7日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检测采样时间为10月26日(含)之后。核酸检测结果在24小时后方可查询,因此所有人员接受检测的时间应不晚于29日。未按时间进行核酸检测,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均不能参加考试。
问
考生参加核酸检测应携带什么证件?
答:考生需提前在打印好的准考证上清楚标注本人姓名和手机号码,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检测采样点接受检测。采样完成后,将准考证交给检测机构留存。
问
考生何时进行核酸检测?
答:考生要在10月26日至29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自行前往指定检测机构进行免费核酸检测。考生要打印两份准考证,一份用于核酸检测,一份用于考试入场验证。考生可与指定检测机构电话联系或登录微信公众号进行联系或预约检测时间。
未在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的,核酸检测费用由考生自理,且考生进入考场时应提供考前7日内具有核酸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问
考试当日有哪些防疫要求?
答:考试当日,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考前7日内(10月26日(含)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手机“北京健康宝”小程序京心相助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和“北京健康宝”(绿码),佩戴好口罩,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要提前登录考点所在高校的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了解考点验证和体温检测工作流程、考场所在位置、指定的入校大门、考生守则等相关事项。
问
在目前的情况下,核酸检测是必要的吗?
答:是的,疫情防控是考试工作的重中之重,核酸检测是我们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手段,是“健康考试、平安考试”目标实现的重要前提。
在北京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首都高校实行“相对封闭管理”,给下半年各项考试提出新的挑战。为确保考生和考务人员安全,市政府多次召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听取2020年下半年各项考试工作汇报,明确要求“应检尽检,应考尽考”总原则,为人才培养、复工复产、就业等做好保障工作。
进行核酸检测是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北京市2020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安全进行,也希望所有考生知悉、配合、遵守北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
问
还有哪些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事项?
答: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其他境外来京考生,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规定。
凡隐瞒或谎报本人健康状况,不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拒不配合执行有关疫情防控措施或扰乱考点考场秩序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北京考试报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北京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和北京地区有关规定,同时保持手机电话等通讯畅通。
北京市2020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
核酸检测告知书
(全文)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北京市2020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配合、遵守北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
1.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进入考场时均须提供考前7日内(10月26日(含)后采样)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以下简称“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请于10月26—29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登陆教育部学位中心网站www.网址未加载下载,提前在准考证左上角书写本人姓名和手机号码),自行前往指定检测机构进行免费核酸检测。不能在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也可自费到其他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考生完成采样24小时后,可在手机“北京健康宝”小程序—京心相助—核酸检测中,查询检测结果。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所在检测机构解决。
3.考试当日,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考前7日内(10月26日(含)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手机“北京健康宝”小程序京心相助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和“北京健康宝”(绿码),佩戴好口罩,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考生应提前登陆考点所在高校的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了解考点验证和体温检测工作流程、考场所在位置、指定的入校大门、考生守则等相关事项。
5.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其他境外来京考生,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规定。
6.凡隐瞒或谎报本人健康状况,不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拒不配合执行有关疫情防控措施或扰乱考点考场秩序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北京考试报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北京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和北京地区有关规定,同时保持手机电话等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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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核酸检测采样点信息表
(检测机构名单会持续更新)

审核:邱乾谋
文字编辑:李蔚青
微信编辑:马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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