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将体育艺术类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北京考试报
2020-10-19 19:35:50 文/罗妍婷 图/唐诗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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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今后我国大中小学体育和美育将迎大变革,在基础教育阶段,将体育和艺术类科目均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美育:
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
问:《意见》提到了融合的理念,具体到学校美育课程上如何实施,有哪些相应的举措?
答:加强美育的渗透与融合,学校美育课程建设是重点。《意见》紧紧抓住课程这一关键要素和环节,在四个方面提出实施构想:
一是学科融合,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相融合,充分挖掘各学科所蕴含的丰富美育资源,有机整合相关学科的美育内容,推进课程教学、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深度融合,形成协同育人格局。
二是学段衔接,完善美育课程设置,强调学校美育课程要以艺术课程为主体,包括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课程,分学段有侧重地规划美育课程设置,相互呼应、有效配合,构建大中小幼相互衔接的美育课程体系。
三是目标整合,凸显艺术学科价值与特点,明确美育课程要培养的核心素养,注重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等多维育人目标的整合,与立德树人的总体要求有效对接,明确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学校美育课程的目标。
四是教材贯通,加强美育教材体系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扎根中国、融通中外,凸显中华美育精神,围绕课程目标,精选教学素材,丰富教学资源,加强大中小学美育教材一体化建设,实现主线贯穿、循序渐进。
问:《意见》在深化教学改革方面,提出了哪些新举措?
答:《意见》围绕学校美育教学,提出五个方面的具体改革举措。
一是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强调要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美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在落实“开齐开足”这个底线要求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上好”的目标,不断拓宽课程领域,逐步增加课时,丰富课程内容,提高美育教学质量。
二是构建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学模式。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强调在学生掌握必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着力提升核心素养,帮助学生形成艺术专项特长。
三是普及面向人人的美育实践活动。面向人人,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大力推广惠及全体学生的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博物馆、非遗展示传习场所体验学习等实践活动。
四是推进美育评价改革。强调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
五是促进高校艺术学科创新发展。强调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构建多元化、特色化、高水平,具有中国特色的艺术学科专业体系,提高艺术人才培养能力。
问: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这样做会不会增加学生负担?
答:关于这个问题,需要辩证地看。
首先,艺术类课程学习及实践是学生应该承担的学业责任,是不应该被减下来的负担。国家颁布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标准》《普通高中艺术课程标准》对中小学生艺术类课程学习有着明确的学业要求,是学生必须要承担的学业责任。
其次,艺术类课程学习及实践纳入学业要求,有助于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一些地方和学校重智育轻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搞题海战术、机械刷题、超标超前教学等,造成学生过重负担。营造生动活泼的学习氛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恰恰需要加强艺术类课程学习及实践,扭转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做法。
最后,政策强调学校责任落实,避免培训机构功利化的炒作。文件将艺术方面的学业要求严格限定于参加国家规定的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学习,以及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考”的都是学校“教”的内容。学生按照要求正常参加学校艺术类课程及艺术实践活动,就可以完成学业要求,与校外培训内容无关。
问:《意见》对加强美育师资队伍建设提出了哪些新措施?
答:总体看,学校美育的师资力量持续增长。举例来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美育教师人数由2009年的49万人增加到2019年的74.8万人。十年共增加25.8万。但从资源配置上看,美育师资队伍仍然缺额较大,专职美育教师分布不均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仍然是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这方面,《意见》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从三个方面提出措施:
一是强化补充。针对学校美育教师补充力度不强的问题,《意见》明确要求未配齐的地区每年要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招聘美育教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向中小学提供美育教育教学服务,缓解师资不足问题。
二是提高质量。针对薄弱学校美育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意见》要求各地要加强乡村学校美育教师培养,提出推动实施艺术教育专业大学生支教计划,开展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全面提高美育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教学素质、育人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三是加大激励。针对学校美育教师激励政策不到位的问题,《意见》明确提出优化美育教师岗位结构,畅通美育教师的职业发展通道。将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艺术社团指导,课外活动、课后服务等第二课堂指导和走教任务计入工作量。
体育:
积极推进高校
在招生测试中增设体育项目
问:以往体育课被挤占的现象时有发生。《意见》对体育课如何开展有什么具体规定?
答:《意见》要求各地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严格落实学校体育课程刚性要求,不断拓宽课程领域,逐步增加课时,丰富课程内容。学校体育课程要注重大中小幼相衔接,聚焦提升学生核心素养。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阶段学校课程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鼓励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高等教育阶段学校要将体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修满体育学分方可毕业。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将体育课程纳入研究生教育公共课程体系。
问:教学训练是学校体育工作的基础。请问《意见》是如何强化教学训练的基础性作用?
答:为了强化教学训练的基础性作用,《意见》明确提出:
一是要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教会学生科学锻炼和健康知识,指导学生掌握跑、跳、投以及平衡性、灵活性、柔韧性等基本运动技能和身体运动机能,掌握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体操、武术、冰雪运动等专项运动技能。
二是要健全体育锻炼制度,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定期举办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组建体育兴趣小组、社团和俱乐部,推动学生积极参与常规课余训练和体育竞赛。
三是要合理安排校外体育活动时间,除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1个小时体育活动以外,以体育作业等方式确保每天校外1小时体育活动,促进学生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加强青少年学生军训。
问:开展全员参与的体育竞赛是实现学校体育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目标的重要途径。《意见》对健全体育竞赛和人才培养体系是如何规定的?
答:学校体育是面向人人的。《意见》规定:
一是要建立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为一体的大中小学体育竞赛体系,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学校体育竞赛制度和选拔性竞赛(夏令营)制度。大中小学校建设学校代表队,参加区域乃至全国联赛。
二是要加强体教融合,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夏(冬)令营活动,鼓励学校与体校、社会体育俱乐部合作,共同开展体育教学、训练、竞赛,促进竞赛体系深度融合。
三是要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完善竞赛、师资培训等工作,支持建立高水平运动队,提高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运动水平。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与中小学体育竞赛相衔接,纳入国家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问:如何发挥评价指挥棒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参与学校体育工作?《意见》在这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意见》明确提出三个方面的改革举措。
一是推进学校体育评价改革。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档案,中小学校要客观记录学生的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定期向家长反馈。将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积极推进高校在招生测试中增设体育项目。启动在高校招生中使用体育素养评价结果的研究。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使用,高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学习需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二是完善体育教师岗位评价。围绕教会、勤练、常赛的要求,完善体育教师绩效工资和考核评价机制。将体育教师课余指导学生勤练和常赛,以及承担学校安排的课后训练、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指导参赛和走教任务计入工作量,并根据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竞赛成绩,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给予倾斜。完善体育教师职称评聘标准,确保体育教师在职务职称晋升、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优化体育教师岗位结构,畅通体育教师职业发展通道。
三是健全教育督导评价体系。将学校体育纳入地方发展规划,明确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职责。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素质测评情况和支持学校开展体育工作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完善国家义务教育体育质量监测,提高监测科学性,公布监测结果。把体育工作及其效果作为高校办学评价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

审核:邱乾谋
文字编辑:李蔚青
微信编辑:马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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