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招飞】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2年计划在京招40人

北京考试报
2021-10-25 20:16:59 文/汪弘文 图/戴瑾春
记者日前从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获悉,该校2022年拟在北京市联合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40人。其中,学校自招5人,国航送培35 人。最终实际招收计划数以北京教育考试院面向社会公布为准。
学生在入校时须与学校指定的委托培养单位(航空公司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学生毕业后达到委托培养协议约定的入职条件,由委托培养单位安排从事相应的民用航空器驾驶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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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2022 年学校在北京、河北、山西、陕西、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上海、浙江、福建、安徽、江西、江苏、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重庆、云南、广西、广东、山东、海南、贵州、青海、甘肃、新疆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飞。预计招生170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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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在学校开展招飞的地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参加 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限男性),年龄 16-20 周岁(2002年9月1日后—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均可报考,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
1.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志愿从事中国民航事业,积极弘扬和践行当代民航精神,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标准。
2.身体条件:
(1) 自荐标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A 男生身高不足 168cm 或者超过 187cm;
B 体重过重或过轻,体重计算方法:(身高-110)±10%;
C 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D 骨与关节疾病或明显的“ O”型或“ X”型腿、胸廓畸形等;
E 胆道和泌尿系统结石;
F 传染性、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
G 艾滋病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
H 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等性传播疾病;
I 胸腔脏器手术史;
J 慢性消化系统疾病;
K 病毒性肝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肝脾明显肿大;
L 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畸形,如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M 结核病,如肺结核等;
N 精神分裂等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O 使用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P 眩晕病史、晕车、晕船;
Q 口吃、中耳炎病史,听力差,经常耳鸣;
R 裸眼视力低于 C 字表 0.1(相当于 E 字表 4.0),矫正视力低于 1.0,
屈光度(等效球镜)超过-4.50D~+3.00D;散光两轴相差大于 2.00D;
屈光参差大于 2.50D;行角膜屈光手术后未满 6 个月;角膜屈光手术时未年满 18 周岁;
S 色盲、色弱、斜弱视等;
T 恶性肿瘤,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U 身体任何部位有纹身者;
V 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参加邪教组织者。
(2)通过由校指定的民航体检鉴定机构进行的招飞体检。
3.心理条件: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符合检测要求。
4.文化条件:高考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 60%执行;英语高考单科原始成绩达到 95 分(含)以上;控制线上考生以文化课总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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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模式
浙江、上海、北京、天津、海南和山东6 省(直辖市)招考模式为“3+3”,考生选考科目为物理或化学均可;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和重庆8省(直辖市)招考模式为“3+1+2”,考生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为化学(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招办有关负责人:
2021年10月20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填报招飞申请。报名网址为 gaokao.chsi.com.cn/gkzt/mhzf,考生要点击民航飞行员“报名入口”。参加初检面试前须完成网上报名。考生须完成《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注册报名、初检面试、英语测试、体检鉴定(含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确认有效招飞申请和民用航空背景调查等招飞流程,合格者方能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报考本专业。该专业按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 20 分,合格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未完成招飞计划的省市,考生可根据该省市考试院(招办)安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学校要求,在招飞系统中“报考申请”一栏“招飞院校”必须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方为学校承认的“有效招飞申请”。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中止学校飞行技术专业训练课程:
政治条件不满足飞行技术专业相关要求;
身体条件不满足飞行技术专业相关要求;
心理素质不满足飞行技术专业相关要求;
理论学习成绩未达到教学大纲和学校相关要求;
飞行技术未达到教学大纲和学校相关要求;
未按民航局和学校相关要求通过各类资质考试;
在校期间受到两次记过处分或一次留校察看处分;
在校期间因为考试作弊受到学校的纪律处分;
不服从学校对委托培养单位的统一安排;
委托培养单位与学生解除培训关系,中止飞行技术专业训练课程的学生,按学校相关规定转入其他本科专业,毕业后自主择业。
实习编辑:岳 阳
微信编辑:宋 迪
审 核:邱乾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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