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艺术基金2020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应用数字技术的水墨动画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北京电影学院
2021-10-01 17:43:34 文/卢蓉蓉
国家艺术基金2020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应用数字技术的水墨动画人才培养》
招生简章
项目主体:北京电影学院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5日-2021年10月10日
报到时间:2021年10月31日
集中授课:2021年11月1日-2021年12月10日
学员创作:2021年12月11日-2022年4月10日
招生人数:25人
项目性质:资助项目(学费、材料、食宿、交通等全额资助)
项目地点:集中授课地点——北京电影学院海淀校区
学习性质:脱产学习
报送邮箱:bfa419@126.com
咨询邮箱:2298105405@qq.com
联系电话:010-63249230
一
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的弘扬中国动画艺术创作事业加强数字动画技术与艺术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后备力量;增强动画艺术理论研究和评论人才的专业能力、责任意识,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健康发展、实现文化大繁荣和中国梦的新时代,体现“名师高徒”的特点,举办“应用数字技术的水墨动画人才培养”课程势在必行且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在艺术技能的提升、专业视野的拓展、个性化艺术经验的传授和教学与实践深度融合,结合北京电影学院的资源优势、经验能力和特点特色,立足水墨动画艺术本体、艺术发展、社会需求,实现资源整合、培训精办,为一线培养动画高端专业人才。
二
培训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
“应用数字技术的水墨动画人才培养”项目旨在培养理论素养与创新意识兼备的8K相关技术人才,为高速发展中的中国文化产业提供紧缺的技术人才,推动解决我国影视技术应用与节目制作水平相关问题,向8K及5G领域输入高格调、讲责任、守价值的高端人才。本项目通过课程授课、作品创作、艺术实践与观摩等形式,完成人才的在专业能力、精品意识、国际视野等层面的全面提升,以培养具有审美能力、创作能力、研究能力的中青年动画艺术家及研究人员。课程将采取集中授课、指导创作、观摩学习、作品出版等方式,全面开阔学员的数字技术与艺术创作能力。
1、主办单位介绍
主办单位: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坐拥国内高校一流的教研场所,能够为学员及教师提供良好的学习空间。同时依托北京电影学院的创作平台,使学员完成产学研一体的批评实践。此外,北京电影学院作为国内顶尖电影专业院校,与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中国电影资料馆、中国电影博物馆展开长期合作与资源共享,是全国首批建设的22个中国文艺评论基地之一,拥有完善的电影制作、放映设备,具有无可比拟的影视教育资源优势。
本项目还有新媒体动画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支持,新媒体动画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依托于北京电影学院组建,2013年6月被北京市科委正式认定,现任重点实验室主任为孙立军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为徐迎庆教授。本实验室主要的研究方向有4个:动漫创意文化理论建设;动、漫、游产业研究;数字新媒体技术的研究及应用;高端动漫创意人才培养模式研究。新媒体动画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近三年承担了《3D立体视觉系统应用研究》、《 基于动漫数据库的计算机辅助动漫创作的关键技术和系统》、《国产影视动画创作环境与 国家政策研究》、《新媒体平台上的动漫艺术形态研究》、《全国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模 式试点项目》、《游戏设计的结构性元素》、《动画游戏视觉表达元素研究》、《游戏原 型设计与 应用研究》、《计算机数字动画创作基础课程研究》项目。完成了《动画艺术概 论》、《动画电影艺术<天坑>创作》等多项著作,《中国动画电影创作年度述评》、《特 伟的动画创作》等多篇论文,制作了动画电影《终极大冒险》、《兔侠2》等,并有多部动 画作品获得国内外多项奖项。
(二)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 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三
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定为 2021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12月 10 日,培训总时长共 30 天,其中,集中授课 30 天。
具体培训安排为:
2021 年 10 月 31 日举行开班仪式
2021 年 11 月 1 日- 2021 年 12 月 10 日(集中授课)
2021 年 11 月 8 日- 2021 年 11 月 11 日(实操分组策划案:根据疫情防控机动安排课时:方案A:在北京电影学院完成全部实操授课;方案B:赴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完成3天实操授课部分)
(二)项目实施地点
1、集中授课地点:北京电影学院海淀校区
2、项目交流、采风、创作等艺术实践地点:北京、上海(根据疫情防控机动安排)
(三)课程设置
主要课程: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数字技术与中国动画》、《“中国动画学派”的传承与创新》、《制作技术过去与未来发展趋势》、《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经典动画研究》、《传统文化艺术水墨动画片的创作》、《中国动画的民族化》、《经典水墨动画剧本分析》、《数字水墨动画创作(一)》、《数字水墨动画创作(二)》、《技术变革下的水墨艺术短片创作》、《中国画绘画技法》、《水墨动画中的表演》、《数字水墨动画技术8k实践》等。
1、基础理论(32学时)
中国传统动画美学、中国水墨画与“美术片”渊源、“中国动画学派”创作研究、数字技术与传统艺术等;
2、技术与生产流程(120学时)
水墨动画的不同类型和风格、传统技法的数字化呈现、前期设计与中期制作、特效与声音制作;
3、实操训练(64学时)
分组集体作业:剧作文案、美术设计、分镜,优秀组鼓励完成1-3分钟样片;
4、专业交流(24学时)
参观相关制作单位,著名动画编导设计师制作人讲座;
5、学习总结(线上32学时)
以专业论文形式完成培训总结报告。
(四)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阶段创作(论文、草图、方案、演出小样等)占30%;最终完成创作占30%;参加展览、发表作品或参加汇报演出占2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五)师资力量
此次培训授课教师分为授课教师与专业辅导教师两个部分;两个部分的教师均将聘请国内一线的动画创作者、动画专家、高校资深研究学者担任教学与培训。课程会设定专门的班主任、教务教师等。
(六)培训成果展示
学员优秀作品将于2022年 5 月上旬在 北京 进行展览。
(七)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培养计划: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的;
2.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3.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4.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的。
四
培训对象
(一)培训对象遴选
本培训项目面向全国招生,通过竞争择优入选学员 25 名。入选学员的年龄原则上为45岁以下,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派;已经取得一定成就的在职青年艺术人才。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的一条: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二)录取方式
报名截至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评审团按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进行学员遴选,择优录取,录取名单25人将在北京电影学院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录取通知书将发至报名时预留的电子邮箱。
请申请人务必保持电话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畅通。
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超出时间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人员将依次递补。
五
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1年 9 月 25 日- 2021 年 10 月 10 日
(二)报名方式
纸质材料+电子材料按照下述要求同时报送:
1、纸质材料
(1)国家艺术基金2020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应用数字技术的水墨动画人才培养报名表》一式两份;
(2)免冠2寸照片3张;
(3)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
(4)本人为第一作者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专著(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或论文(杂志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复印件;或本人与本课题相关的动画视频(片段)、作品或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业绩材料复印件,各一式两份;
(5)企事业单位在岗人员,需开具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并在报名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
请于2021年10月10日之前以顺丰速运寄送报名材料(不接受到付件),并请在快递单页备注“水墨动画项目报名材料”。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2、电子材料
将提交的纸质文件的电子版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并压缩上传至邮箱,材料需在2021年10月10日之前,发送到邮箱bfa419@126.com。邮件名称和文件夹、压缩文件名称均以“姓名+报名资料”命名。
(三)报到方式
报到时间: 2021 年 10 月 31 日(早10:00 -晚19:00)
报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C座419办公室
六
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二)联系方式
报名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单位:北京电影学院
电话: 010-63249230
邮箱: bfa419@126.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
邮编:100088
相关文件网盘提取下载链接
附件:1. 应用数字技术的水墨动画人才培养报名表
附件:2. 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盖章)
附件:3. 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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