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中国青年文化行动标识

征集活动
2010-11-08 18:28:34 文/毛晓莉
中国青年文化行动
坚持文化育人,发展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
引领青年文化潮流
开展青年文化活动
创作青年文化精品
培养青年文化人才
发展青年文化产业
实施单位:
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
关于征集"中国青年文化行动标识"的启事
为树立中国“青年文化行动的整体形象,进一步推动青年文化行动蓬勃开展,中国青年文化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全国专业设计人员、艺术工作者、美术爱好者等各界人士征集"中国青年文化行动标识"设计方案。
作品要求
1."中国青年文化行动标识"应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突出表达中国青年文化行动的宗旨。
2.标识应形象简洁,色彩明快,个性鲜明,独具一格,视觉冲击力强,具有现代感和前卫风格,富有艺术感染力。
3.标识应具强烈的可辨性,便于放大缩小,可应用于各类广告、宣传印刷品、办公用品和建筑物外观等。
4.设计者应合理选择字体、字形、颜色,笔划简洁,识别性强,视觉传播效果理想,与标识能够有机结合。
5.设计稿以平面形式提交墨稿、彩稿各一份,以A4幅面白底绘制,另附简要创意阐述。
6.设计者可以直接在网上投稿,图片格式可为:JPG、BMP或PSD 图片分辨率应在400×400以上,要求高清晰,易分辨。
7.应征作品件数不限。
作品评选与奖励
1.中国青年文化行动领导小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中国青年文化行动标识"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获选作品的版权及专有使用权永久性归中国青年文化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2.征集活动和评选工作结束后,获奖作品将在中国青年报和中青网(www.网址未加载)及有关媒体上公布。
3.征集活动设中选奖一名,由中国青年文化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证书和奖金。
截稿日期及联系方式
截稿日期: 2005年 8月 30 日
邮寄地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团中央宣传部文体处
邮政编码: 100051
联 系 人:吕通义
电话:010-85212094
传真:010-85212362
EMAIL:tzyxcbwtc@sina.com
来稿请在信封上标明"中国青年文化行动标识"字样,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本次征集活动条款由中国青年文化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说明
提供者对所提供的作品享有完全的著作权。保证作品选用后第三人不会向中国青年文化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张任何权利。
坚持文化育人,发展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
引领青年文化潮流
开展青年文化活动
创作青年文化精品
培养青年文化人才
发展青年文化产业
实施单位:
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
关于征集"中国青年文化行动标识"的启事
为树立中国“青年文化行动的整体形象,进一步推动青年文化行动蓬勃开展,中国青年文化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全国专业设计人员、艺术工作者、美术爱好者等各界人士征集"中国青年文化行动标识"设计方案。
作品要求
1."中国青年文化行动标识"应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突出表达中国青年文化行动的宗旨。
2.标识应形象简洁,色彩明快,个性鲜明,独具一格,视觉冲击力强,具有现代感和前卫风格,富有艺术感染力。
3.标识应具强烈的可辨性,便于放大缩小,可应用于各类广告、宣传印刷品、办公用品和建筑物外观等。
4.设计者应合理选择字体、字形、颜色,笔划简洁,识别性强,视觉传播效果理想,与标识能够有机结合。
5.设计稿以平面形式提交墨稿、彩稿各一份,以A4幅面白底绘制,另附简要创意阐述。
6.设计者可以直接在网上投稿,图片格式可为:JPG、BMP或PSD 图片分辨率应在400×400以上,要求高清晰,易分辨。
7.应征作品件数不限。
作品评选与奖励
1.中国青年文化行动领导小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中国青年文化行动标识"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获选作品的版权及专有使用权永久性归中国青年文化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2.征集活动和评选工作结束后,获奖作品将在中国青年报和中青网(www.网址未加载)及有关媒体上公布。
3.征集活动设中选奖一名,由中国青年文化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证书和奖金。
截稿日期及联系方式
截稿日期: 2005年 8月 30 日
邮寄地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团中央宣传部文体处
邮政编码: 100051
联 系 人:吕通义
电话:010-85212094
传真:010-85212362
EMAIL:tzyxcbwtc@sina.com
来稿请在信封上标明"中国青年文化行动标识"字样,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本次征集活动条款由中国青年文化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说明
提供者对所提供的作品享有完全的著作权。保证作品选用后第三人不会向中国青年文化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张任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