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首届特许产品设计大赛正式启动

中国设计新闻
2010-11-08 18:22:12 文/饶阳
为了宣传和推广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以下简称“上海世博会”)的主题和品牌,推动上海世博会的品牌建设,提高全社会对上海世博会筹办工作的参与度;配合上海世博会特许产品的开发,发掘适合特许产品生产应用的优秀设计作品,为特许产品经营的推广提供支持;同时,为国内外设计精英和业余爱好者提供施展才华、表达前沿设计理念的舞台,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以下简称“上海世博局”)特举办“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首届特许产品设计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二、组织机构
大赛的主办方是上海世博局,上海世博局设立大赛办公室负责本次大赛的具体工作。
三、大赛时间
大赛于2005年4月29日正式启动,递交参赛作品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05年6月30日19时(以邮戳为准),大赛最终评审结果将于2005年7月30日之前正式公布。
四、 参赛资格
(一)参赛方式
国内外凡有志于向上海世博会奉献智慧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参赛者”)均可按以下任何一种形式参赛:
1、单独参赛:指单个参赛者参加本次大赛;
2、联合参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赛者以联合参赛的方式参加本次大赛。
每一参赛者递交的参赛作品数量和参赛方式不限。
(二)以下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大赛:
1、大赛主办方与大赛办公室的工作人员;
2、大赛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委员;
3、与前述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主办方有权对参赛者的参赛资格进行审核。如发现参赛者不具备本规则规定的参赛条件,或在参赛资格方面做出任何虚假陈述,主办方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该参赛者的参赛资格。
五、参赛作品的要求
(一)参赛作品范围
大赛主要围绕以下3大类9个小类的产品系列进行设计:
第1大类:家居用品类
1) 寝具类系列(床上用品)
2) 卫浴用品类系列(浴巾、浴衣、毛巾、浴帘、浴室毡垫、浴用组合等)
3) 餐具类系列(碗、盘、碟、筷子、汤匙等)
4) 炊具类系列(锅、铲等)
5) 水具类系列(咖啡杯、咖啡壶、茶杯、茶壶、量杯等)
6) 酒具类系列(储酒瓶、酒杯、托盘等)
第2大类:服装服饰类
7) T恤类系列
8) 服饰类系列(领带、丝巾、围巾、帽子、手套等)
第3大类:文具
9) 成套文具用品类系列
同时,大赛也欢迎上述3大类范畴内的其它产品类系列设计参赛,作为第10小类。
(二)参赛作品设计要求
1、参赛作品须体现上海世博会的主题:“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2、参赛作品须融合时尚、科技和生态三大元素;
3、参赛作品上必须含有完整的上海世博会会徽(大赛不限制参赛者对上海世博会会徽的图案和色彩进行延展应用);
4、参赛作品上可以根据设计需要,选择使用“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Expo 2010 Shanghai China)”,“2010年上海世博会(Expo 2010 Shanghai)”,“上海世博会(Expo Shanghai)”,“上海世博(Shanghai Expo)”),“Expo 2010”,和“城市,让生活更美好(Better City, Better Life)”的中英文字样及其组合;
5、参赛作品须符合市场需求,有实际的销售意义,易于生产和制作;
6、参赛作品系参赛者原创,未曾公开发表或参加其它比赛。
六、参赛文件和递交
(一)参赛文件
大赛必须递交的参赛文件包括参赛作品、《参赛信息表》、《参赛者承诺书》和身份或资质证明文件,其中《参赛信息表》和《参赛者承诺书》均可从世博网(www.网址未加载)下载。参赛者必须按以下要求递交参赛文件:
1、参赛作品
(1)参赛作品组成
如参赛作品为立体作品,参赛者应递交:
一份正面效果图(A4大小,210×297mm);
一份轴侧效果图(A5大小,148×210mm);
一份三视结构图(A5大小,148×210mm),必须标注尺寸、材质和技术要求;
一份不超过1000字的参赛作品设计创意基础和理念的文字说明。
如参赛作品为平面作品,参赛者应递交:
一份正面效果图(A4大小,210×297mm),必须标注尺寸、材质和技术要求;
一份不超过1000字的参赛作品设计创意基础和理念的文字说明。
(2)参赛作品要求
在上述参赛作品中,设计图稿必须用彩色Ji光打印,并固定在一个A3大小(297×420mm)的黑色硬纸板上(见图例)。参赛作品设计方案全部为横向;

每件参赛作品须递交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装裱,另一份不装裱;
无论是立体作品还是平面作品,参赛者均应同时递交包括上述所有资料的电子光盘,一式两份。
2、《参赛信息表》 网址未加载
参赛者递交参赛作品时必须同时递交根据填写说明完整填写的《参赛信息表》(附件1),一式一份。
3、《参赛者承诺书》
参赛者递交参赛作品时必须同时递交经参赛者签字或盖章的《参赛者承诺书》(附件2),一式一份。参赛者为个人的,由本人签署;参赛者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4、身份或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参赛者递交参赛作品时必须同时递交能够充分、有效、准确地证明参赛者参赛资质证明文件。参赛者为个人的,其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或户口簿;参赛者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或其它具有相同证明力的文件。
上述证明文件以复印件的形式递交即可,大赛办公室有权核实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如参赛者递交的证明文件不实,其作品将被视为无效。
(二)参赛文件递交
1、参赛文件必须装在密封并加盖参赛者的印章或签名的信封中递交,并在信封上标注以下文字: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首届特许产品设计大赛参赛文件。不可使用可能开封并无重新密封痕迹的自粘信封。
2、参赛文件应由参赛者本人或其授权代表于北京时间2005年6月30日19时前(邮件以邮戳为准;其他方式以送达时间为准)按以下地址递交到:
上海延安中路1000号上海展览中心序馆西309室
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首届特许产品设计大赛办公室
邮编:200040
3、建议参赛者应保留相关的原始邮寄凭据以便查阅其参赛文件是否被及时送达大赛办公室。
4、 大赛办公室将不再退还参赛文件,参赛者请自留底稿。
参赛者递交的参赛文件应符合本规则的规定,符合上述所有要求的作品方为有效作品,可以参加评选。大赛办公室将对参赛文件进行形式审查,主办方有权取消任何未能递交完整参赛文件或者参赛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参赛者的参赛资格。
七、作品评审和奖励
(一)大赛评委会
1、主办方将邀请相关专家和人士(包括设计界专家、市场营销专家等)组成大赛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主办方对评委会成员的构成、数量或人员调整等拥有最终决定权。
2、评委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评审纪律,对参赛作品独立进行评审,参赛者信息不对评委公开。
(二)评审程序
大赛评审分为初评、复评、终评,主办方有权对评审结果进行最后审定。
1、初评:按参赛作品的10个类别,每一类别中评选出5件入围作品;
2、复评:从入围作品中,按参赛作品的10个类别,每一类别评选出1件“优秀设计奖”作品;
3、终评:从10件“优秀设计奖”作品中评选出1件“最佳设计奖”作品;
(三)奖励办法
1、入围作品(50件),每一入围作品的参赛者(联合参赛时为全体参赛者)将获得大赛办公室颁发的特别纪念证书和上海世博会银质纪念章一套。
2、“优秀设计奖”作品(10件),每一获得该奖项作品的参赛者(联合参赛时为全体参赛者)将获得大赛办公室颁发的特别纪念证书和上海世博会金质纪念章一套。
3、“最佳设计奖”作品(1件),获得该奖项作品的参赛者(联合参赛时为全体参赛者)将获得奖金人民币10,000元及大赛办公室颁发的特别纪念证书和上海世博会水晶、银质、金质纪念章各一套。
大赛办公室将以电话方式及信件方式通知入围的参赛者,并以电话及信件方式及时通知最终获奖的参赛者。对于上述奖励,参赛者应自行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纳税。
八、保密义务
(一) 为确保本次大赛的顺利进行,确保主办方特许产品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本次大赛的所有参赛者都应当严格遵守本条的保密义务。
(二)参赛者应当在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期限内,对于参赛作品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特许产品参赛者的设计方案及创意等,参赛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主办方所指定的特定人和评委会除外)披露。
如果参赛者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中每一位参与参赛作品创作和修改工作的人员,均应当严格履行本条的保密义务。
(三)履行保密义务的期限应自开始创作之日起至主办方公布最终比赛结果之日止。
(四)参赛者违反本条保密义务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参赛者违反本条保密义务并致使主办方遭受任何损害的,该参赛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其它事项
(一) 本规则及其附件以中、英文文本的形式同时发布。如两种文本之间存在任何歧义,以中文文本为准。
(二)对于本规则及其附件的内容,大赛办公室拥有最终解释和修改权。
十、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上海市延安中路1000号上海展览中心序馆西309室
邮政编码:200040
咨询电话:86-21-62892666总机转市场开发部
传真:86-21-62895786
世博网网址: www.网址未加载
参赛报名:http://www.网址未加载/zhuanti/design/form2.asp
相关链接
http://www.网址未加载/zhuanti/design/desig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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