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考资讯 | 川美、中央民大、苏大、新艺202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合肥尚美艺术学校
2021-1-10 12:44:29 文/孙浩楠 图/苏婧琦
四川美术学院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③身体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④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对应类别省统考,且统考成绩达到我校分省划定的成绩要求方可报名参加考试(未组织省统考及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③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④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⑤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专业、学制、计划、收费标准
(一)大学城校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6号邮政编码:401331)

(二)黄桷坪校区(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街108号邮政编码:400053)

注:①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最终下达的为准;②住宿费每人1200元/年(四人间);③各专业(方向)介绍,请登陆四川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查询。
三、普通类专业(工业设计、艺术教育、建筑学、风景园林)报考要求
考生不限于艺术考生,无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招生专业考试,在2021年高考后,志愿填报我校即可,具体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四、理论类专业(艺术史论、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报考要求
我校2021年本科招生理论类专业将不再组织专业校考。理论类专业限艺术考生报考,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或书法类统考且成绩合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艺术理论类专业统考要求以各省份最终确定的专业考核要求为准。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在2021年高考后,志愿填报我校即可,具体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五、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考试报考要求
(一)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仅限艺术考生报考。报考我校造型类和设计类的考生,须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的艺术统考,且统考成绩达到我校分省划定的成绩要求,并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应类别的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报考我校书法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书法类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是否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类别艺术统考或是否要求统考合格按各省份规定执行。
(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中选择其中一类报考,不可兼报。每个类别报名考试费为220元/人。
(三)考点设置、报名办法、考试安排等事项将另行公告,请考生关注我校招生处官网。
(四)考试科目、范围、时长、画幅和用具详见《四川美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大纲》,学校保留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调整考试方案的权利。
(五)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诚信考试。如发现违纪舞弊行为,学校将按《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严肃处理,并通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或教育考试院);对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律条款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
六、文化报名和考试
我校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可于2021年4月中旬登录我校招生处官网查询考试成绩并打印《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报考普通类专业(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艺术教育)的考生,无需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报考理论类专业(艺术史论、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的考生,无需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符合我校理论类报考要求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七、志愿填报
凡高考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须在2021年6月到我校招生处官网https://www.scfai.edu.cn/zsb填写专业(方向)志愿。考生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或教育考试院)填报我校志愿时,省报第一志愿专业必须与在我校网上填报的专业相一致。若因填报不一致影响所录专业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和方式将另行公告。
八、录取原则
思想政治品德合格,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理论类专业:符合理论类报考条件,文化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遇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2.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综合分计算方法: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300×70。综合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如遇录取加权分排名并列时,以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3.普通类专业:按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对应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建筑学、风景园林、工业设计分别以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艺术教育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九、新生复查、专业复试及其他事项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根据招生章程和学籍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和专业复试。凡经复查或专业复试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2.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3.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处官网自行下载《四川美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凡报名参加我校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者,均视为已详细阅读了本简章内容,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要求和有关规定。
4.此前公告与本简章不一致的,以本简章为准。
5.如需了解我校招生详细情况,可登陆我校招生处官网查询(网址:https://www.scfai.edu.cn/zsb),或向我校招生处咨询(电话:023-65921056,传真:023-65921055)。
6.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招生,未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请考生和家长谨防诈骗。以我校或我校委托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考前辅导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7.学校保留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调整考试方案的权利。
8.本简章版权归四川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授权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中央民族大学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
(一)招生计划
2021年,美术学院面向全国招生230人,文理兼收,高考改革省份不限制选考科目。详情如下:

注:
1.美术类校考专业将按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两个大类招生,考生不得兼报。入校后根据校考成绩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相应的计划数进入到相应专业学习。
2.美术学(美术教育师范)仅面向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生源招生,按照综合成绩录取,招生简章将另行发布。
(二)专业介绍
1.美术学类
绘画(油画)、中国画专业 主要培养在文化、艺术、教育、研究、出版、管理、企业等单位从事教学、创作、研究、出版、管理、策划等方面工作的高级美术专门人才。
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 主要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美术学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基本功扎实并具有一定美术创作能力的美术学专业人才。
2.设计学类
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专业 主要培养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各类艺术设计及其相关的管理、传媒工作;能在相关的教学、科研领域从事研究、文化创意工作的高级实用型专门人才。
3.美术学(美术教育师范)专业 主要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美术学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基本功扎实,能够规范性、创造性地开展美术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范型专门人才。
以上各专业均为四年制本科。合格毕业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二、报名须知
(一)报考条件
1.有一定的专业基础,无色盲,身体健康的适龄考生。
2.省级美术学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
3.具备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资格。
4.现役军人报考须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
5.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实施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毕业生;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未满一年者(从被开除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上一年参加高考,因舞弊而被取消报考资格和入学资格者。
(二)报名方法
2021年1月10日8:00—18日20:00,在艺术升APP上进行报名、缴费;1月15日8:00—19日20:00,在报名系统对报考信息进行在线确认,确认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请按照要求完整填写、提交有关材料(提前准备好身份证、省统考合格证或准考证),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在线确认。审核不通过者应在报名时间内补交材料,否则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类别报考,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专业类别,请慎重选择。
(三)报名、考试费
初试100元,复试60元。
三、专业考试
我校2021年美术类校考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合格的考生参加复试。
(一)初试:线上提交作品,考试过程同步录制提交
考试:1月22日—24日,详见下表:

注:
1.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两部智能手机和良好稳定的网络环境,考试环境相对明亮、安静和独立,不得有其他人出现,必须由本人独立完成,考试过程中不得离场,视频录制一镜到底,不得切换摄像头及角度,否则视为作弊。
2.画具、纸张等提前准备,并登陆艺术升网页版(https://www.artstudent.cn)“打印中心”提前打印准考证,考试用的条形码位于准考证下方,考试开始时在语音指令下将条形码贴在素描纸右上角,同时在条形码后面空白处加印右手拇指或食指手印(提前准备好红色印泥),无条形码、手印的试卷无效。
3.正式考试前,考生可以通过普通模拟考试(不限次数)和2次与正式考试流程相同的仿真模拟考试(时间在1月20日10:00-10:30、 14:00-14:30)演练考试步骤,提前确定好拍摄最佳距离、角度和位置,确保视频录制、作品拍照的最佳效果。
4.考试期间不得翻阅参考书籍等资料,不得查阅电子设备、接打电话,否则视为违规。
操作指南将另行发布,请密切关注中央民族大学本科招生网或微信公众号。
初试结果查询:我校根据作品成绩,以不超过相应专业类计划1:6的比例公布合格名单。考生可于2月下旬在报名系统上查询初试结果(只评合格、不合格)。
(二)复试
复试初步定在3月中旬,具体考试时间、缴费时间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复试结果查询:考生可于4月初查询复试结果,合格考生名单及成绩等信息同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b.muc.edu.cn)进行公布。
四、录取原则
校考合格名单中符合生源省份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的考生,按如下原则录取:
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文化录取分数线(艺术类省线)的一志愿考生,按照复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无小分限制。
考生填报志愿时,务必填报本人取得合格证的专业类,如因专业志愿填报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是否打印合格证均不影响报考。
五、违规处理
1.考试期间我校将对考生进行人脸、人证识别,一旦发现有冒名顶替等考试舞弊或违规行为,将严格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2.入校后我校将对所有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者,将依规坚决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并通报该生所属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追责。涉嫌犯罪情节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苏州大学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范围
1.采用校考成绩录取专业
专业名称 | 计划 | 招生范围 |
视觉传达设计 | 18 |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 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 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 甘肃、宁夏 |
环境设计 | 35 | |
产品设计 | 30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34 |
注:
1.以上专业在招生范围内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2.以上专业学制四年,层次本科,计划类别为艺术类专业。
2.采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专业名称 | 计划 | 招生范围 |
视觉传达设计 | 4 | 江苏 |
环境设计 | 5 | |
产品设计 | 6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6 | |
数字媒体艺术 | 25 | 北京、河北、江苏、浙江、上海、 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 湖南、广东、重庆、四川 |
美术学 | 15 | |
美术学(师范) | 40 | |
艺术设计学 | 22 |
注:1.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2.以上专业学制四年,层次本科,计划类别为艺术类专业。
二、报考条件
1.招生省份范围内且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考生须认同本简章内容并遵守所有招生考试规定。
2.考生须参加我校各专业涉及的生源地专业课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各地对应的省级统考类别详见附件1)
3.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4.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课程。
三、校考专业考点设置
考点城市 | 考点名称 | 地址 |
长沙 |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 考试地址参见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通知及网上打印的准考证 |
青岛 | 青岛市招生办公室 | 考试地址参见网上打印的准考证 |
石家庄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新校区) | 石家庄市藁城区天详大街81号 |
佛山 | 佛山市顺德区实验中学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桂畔河北岸 |
苏州 | 苏州大学 | 以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
备注:学校将积极与设点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考点联系。如因疫情防控等情况考点取消考试的,学校将及时调整有关招生考试方案。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本简章更新内容。
四、校考专业报名及考试
1.网上报名
(1)我校设有考点省份的考生只能在我校所设的本省考点报名考试;我校未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只可选择苏州考点报名考试,不能重复报名。如果考生多次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最终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于即日起至1月18日17:00前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ysl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选择考点进行报名,此阶段无需缴费。
2.初选结果查询
学校结合各省份生源情况及考生的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初选结果将在报名系统里陆续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3.线下考试(实时更新)
初选通过的考生请登录系统缴纳线下考试费用、打印准考证等。具体各考点缴纳线下考试费用的时间及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陆续更新,请考生密切关注本简章更新内容。
4.考试费用:苏州大学考点:180元/生,其余考点:230元/生。
5.以上报名事宜如有变动,均以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或考点公布为准。
五、校考专业线下考试科目
科目 | 内容 | 形式 | 要求 | 考试用具 | 时间 | 满分 |
速写 | 人物全身 | 模特写生 | ①人物比例和结构准确;②一张画纸作画,构图合理;③形象生动,并有较充分的刻画。 | 试卷纸为八开画纸。除提供试卷纸外,考试所需的其余画具自备。 | 30分钟 | 100 |
素描 | 人物头像 | 模特写生 | ①构图完整,造型准确;②形象特征鲜明,明暗处理合理;③刻画深入,具有一定表现力。 | 140分钟 | 150 | |
色彩 | 静物 | 命题默写 | 构图完整,造型准确,色彩明快,画面协调,虚实相应,主题突出。 | 150分钟 | 200 |
六、专业校考成绩查询
1.专业校考合格人数不超过上一年度校考专业录取人数的4倍。
2.考生可于4月5日起,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中心或“苏大本科招生”微信订阅号查询专业成绩,专业合格考生网上打印合格证,我校不发放纸质合格证。
七、录取原则
1.遵照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2021年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
2.考生报考我校专业涉及生源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统考需成绩合格。
3.录取依据:
(1)采用校考成绩录取专业:
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及我校专业校考合格,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用以下的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若综合成绩相同按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另我校校考专业成绩排名全国前20名的考生,经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同意后,进档后给予综合成绩加10分的优惠。
注:艺术类文化课成绩与生源地本科(文/理科)一批线均按满分750分折算。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生源地本科(文/理科)一批线”执行相应科类的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
(2)采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美术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省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用以下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综合成绩=美术省级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
若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底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新疆艺术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常态化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专业
教学单位 | 招生专业 |
舞蹈学院 | 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
戏剧影视学院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表演、戏剧影视文学 |
传媒学院 | 摄影、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
音乐学院 | 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 |
美术学院 | 美术学、绘画、雕塑 |
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
文化艺术学院 | 艺术管理、文化产业管理 |
二、组考方式
我校2021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方式分为两类。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我校各专业与各省统考子科类对应关系详见附件。
(一)不组织校考的专业
1.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编制分省计划。
适用专业: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艺术管理。
2.使用省级统考(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编制分省计划。
适用专业:音乐学,美术学、绘画、雕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二)组织校考的专业
采用线上考试方式组织校考,面向全国招生,在外省不编制分省计划。
适用专业: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
三、其他
(一)我校2021年招生考试具体信息将通过《新疆艺术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https://zsjy.xjart.edu.cn/)及微信公众号(新艺招生就业处)后续通知。
(二)若教育部或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艺术招生政策有调整的,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如因疫情防控形势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招生考试方案的,我校将另行发布公告。
(四)招生咨询电话:0991-2554104;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咨询邮箱:xjart_zb@163.com
附件:新疆艺术学院2021年本科艺术类专业与各省统考子科类对应关系表.pdf
新疆艺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1年1月5日
备注: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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