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安徽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安徽医科大学(国标代码:10366),简称安医大;英文译名为Anhui Medical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AHMU。第三条 安徽医科大学是安徽省属重点大学,是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和安徽省共建高校,是安徽省第一批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和第一批综合改革试点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安徽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五条 本科办学地址分为:梅山路校区、翡翠路校区和东校区。梅山路校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号,邮编:230032;翡翠路校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5号,邮编:230601;东校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唐河路(原玉皇山路),邮编230012。第六条 安徽医科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 安徽医科大学成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对普通高考的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统一领导。成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指导组,现场指导具体录取工作。第八条 安徽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九条 安徽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安徽医科大学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等因素,拟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安徽省教育厅审批。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十一条 安徽医科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安徽省教育厅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最新文件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八项基本要求”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第十三条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进档。第十四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份平行志愿院校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严格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第十五条 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工作分别按照各自省(直辖市、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文件执行。非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含政策加分)”的方式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录取时采用高考排序成绩,无排序成绩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第十六条 对所报专业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调剂至有空缺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政策允许专业组内调剂的,我校对所报专业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专业组内随机调剂至有空缺计划的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政策不允许专业调剂的则不予调剂。第十七条 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必测科目等有报考等级要求的,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报考等级要求执行。第十八条 考虑到我校外语教学资源的配置情况和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及以后就业,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不要报考我校。第十九条 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等有关要求执行。第二十条 根据我校“一校多区”的发展战略,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临床医学(五年制)、麻醉学和康复治疗学专业新生将随机分配至第一临床医学院和第二临床医学院,低年级学生在梅山路校区学习,高年级学生在各自临床医学院院区完成临床学习。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假借我校名义开展招生培训、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未经过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电子档案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第二十三条 学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第二十四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学校构建了包含“奖、贷、助、勤、补、减、免、偿”多元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学校审批等方式申请各类资助项目,同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六条 我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s.ahmu.edu.cn;咨询电话:0551-65167746;招生办E-mail:ahmuzsb@ahmu.edu.cn;微信公众号:安徽医科大学招生办。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安徽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官网发布缓存图:艺考

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请点击“阅读原文”浏览!

安徽医科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7/28

闽南科技学院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闽南科技学院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闽南科技学院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闽南科技学院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2021/8/4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关于开通2021年校考专业合格查询系统的公告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关于开通2021年校考专业合格查询系统的公告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四川电影电视学院四川电影电视学院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2021/5/11

哈尔滨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进程(7月11日)

哈尔滨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进程(7月11日)
哈尔滨学院
录取查询 哈尔滨学院 2021/7/11

2021年郑州大学美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年郑州大学美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年郑州大学美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2021年郑州大学美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8/30

东营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东营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东营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东营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1/6/9

四川警察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查询开通

四川警察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查询开通
四川警察学院
录取查询 四川警察学院 2021/7/11

湖南城市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湖南城市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湖南城市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湖南城市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2021/7/24

集宁师范学院2020年内蒙古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集宁师范学院2020年内蒙古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科类名称专业名称文化课最高文化课最低专业最高分专业最低分折合分录取规则汉授美术视觉传达设计414334233205272.4专业分*0.6+文化分*0.4排序环境设计38132923720..
集宁师范学院2020年内蒙古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集宁师范学院2020年内蒙古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6/19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1年开学个人防护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1年开学个人防护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入学须知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2021/8/28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2021年新生攻略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2021年新生攻略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攻略 入学须知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2021/9/8

湘潭大学2021年军训小贴士

湘潭大学2021年军训小贴士
湘潭大学本科招生
军训 湘潭大学本科招生 2021/9/29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7/18

广东培正学院2021级新生报到疫情防控指引

广东培正学院2021级新生报到疫情防控指引
培正招生就业处
疫情防控 培正招生就业处 2021/8/25

青海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时间:2021年12月中旬

青海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时间:2021年12月中旬,2022青海音乐类专业统考时间公布。
青海音乐类统考时间
青海音乐统考考试时间 青海音乐类统考时间 2021/9/18

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2021年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2021年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艺术升
艺考 艺术升学规划 艺术升 2021/5/21

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新生大数据

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新生大数据
哈尔滨工程大学
新生大数据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21/9/10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新生开学典礼暨军训开营仪式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新生开学典礼暨军训开营仪式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军训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2021/9/12

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新生缴费办理流程须知

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新生缴费办理流程须知
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入学须知 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21/9/7

东南大学2021年新生入学指南

东南大学2021年新生入学指南
东南大学本科招生
入学须知 东南大学本科招生 2021/9/6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