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3年中考时间:2013年6月15日-16日(2)

上海综合
2013/3/30
四、管理和监督
2013年本市中招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明确市、区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部门及各学校的职责,规范各项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保证中招工作的顺利进行。
要切实做好中招的信息三级(市、区县、学校)公开工作。各区县教育局、招生部门、招生学校等应通过本单位网站及其他各种途径,及时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切实做好相关公示工作(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
要进一步加强中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健全监督机制,发挥招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作用,加大对报名、招生考试、阅卷、投档录取、信息公开等重要环节的监督力度,做到“岗位落实、责任明确、人员到位、措施有力、全程参与、依法治招”。具体要求仍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2012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监〔2012〕5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2013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另行发文。
附件:1.2013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加分和政策性照顾项目一览表
2.201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示内容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3月15日
附件1
2013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加分和政策性照顾项目一览表
项目 | 编号 | 考生条件 | 对象 | 证明单位 | 加(降)分幅度 |
先进奖励 | 1 | 毕业学年被评为上海市市级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 本市应届初三学生 | 上海市教委 | 加5分计入录取总分 |
2 | 外省、市的初中毕业生在毕业学年被评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 | 在外省市就读的应届初三学生 | 就读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 加5分计入录取总分 | |
政策性照顾 | 3 | 烈士子女;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现役军人子女;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西藏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现役军人子女 | 考生 | 上海警备区政治部 | 降20分录取 |
4 | 作战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现役军人子女 | 考生 | 上海警备区政治部 | 降10分录取 | |
5 | 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的人民警察的子女 | 考生 | 省市级公安局 | 降10分录取 | |
6 | 原上海城镇上山下乡知青子女符合回沪入户条件,从外省市初中毕业后来沪报考 | 外省市应届初三学生 | 原上海迁出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 降5分录取 | |
7 | 归侨青少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 考生 | 户口所在区县侨务部门 | 降5分录取 | |
8 | 少数民族学生 | 考生 | 考生提供户口簿原件(16周岁以上考生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 降5分录取 | |
9 | 台湾省学生 | 考生 | 初中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台办 | 降5分录取 | |
10 | 来本市定居的出国留学人员的随归子女和持一年及以上有效《居住证》的境外人员子女中在国外生活5年以上且在语言适应期3年以内的学生 | 考生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留学人员工作处 | 降5分录取 |
注:上述项目加分不可累计。
附件2
201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示内容
序号 | 公示项目 | 公示部门 |
1 | 政策要点 | 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 |
2 | 实施方案、操作要点 | 市教育考试院、区县招生部门 |
3 | 主要工作日程、考试日程 | 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区县招生部门 |
4 | 具有招生资质的学校 | 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 |
5 | 招生计划、范围、收费等 | 区县招生部门 |
6 | “提前招生录取”批次招生学校计划数、招生要求和择优录取办法 | 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学校 |
7 | 本市应届生“提前招生录取”批次推荐生数额,推荐和自荐生名单 | 区县招生部门、初中学校 |
8 | 应届返沪生“提前招生录取”自荐名单 | 市教育考试院 |
9 | 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批次预录取名单 | 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学校 |
10 | 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批次正式录取名单 | 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学校 |
11 | “名额分配”招生办法(含分配到初中的招生学校及名额数等) | 区县招生部门、初中学校 |
12 | 民办学校2012年实际招生人数和2012年最低录取分数线 | 区县招生部门 |
13 | 因残、因病免考考生名单及免考项目 | 区县招生部门、初中学校 |
14 | 体育、文艺特长生招生办法及拟降分录取的体育、文艺特长生名单 | 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学校 |
15 | 政策性照顾和先进奖励考生名单 | 市教育考试院、区县招生部门、初中学校 |
16 | 考场规则、考点安排 | 市教育考试院、区县招生部门 |
17 | 各类学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 市教育考试院、区县招生部门 |
18 | 各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 | 区县招生部门 |
19 | 监督电话 | 市、区县教育监察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