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深圳中考志愿填报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

深圳
2011/6/3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考志愿填报指导和 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各初中学校: 我市中考志愿填报已于5月25日开始。在志愿填报过程中,有考生和家长反映一些操作细节,特别是指标生志愿填报和录取程序的操作细节还有不明白之处。为了帮助考生和家长准确理解政策,合理填报志愿,现将进一步做好中考志愿填报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传达学习中考志愿填报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一)认真学习有关中考中招文件。认真学习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深圳市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深教〔2011〕145号)、《关于下达深圳市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深教〔2011〕245号),市招考办《关于做好2011年中考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二)认真传达有关中考工作会议精神。4月7日,市招考办召开中考报名会议,全市初中学校校长(或主管初三毕业班工作的领导)、中考中招工作具体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招考办负责人对指标生分配实施方案作了详细解读,同时,会上印发了《深圳市2011年中考各类考生报考和录取基本流程示意图》和《深圳市2011年指标生名额分配和录取办法示意图》,并要求初中学校做好政策解读和具体指导工作。5月17日,市招考办召开中考填报志愿工作会议,全市有中考考生的初中学校校长(或主管初三毕业班工作的领导)参加了会议,市招考办负责人对志愿填报工作进行了工作布置和操作培训。请各初中学校有关参会人员认真传达上述会议精神,将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向考生和家长作详细说明。 (三)提醒考生和家长仔细阅读市招考办编印的《深圳市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报考指导手册》(免费发放到每一位考生)。该指导手册“志愿篇”对网上填报志愿的操作办法、注意事项、录取程序等作了具体说明,对考生填报志愿中的常见问题作了解答;“改革篇”就今年指标生分配和自主招生两项改革有关政策问题作了解答;“附件2”《深圳市2011年指标生分配改革试点高中学校指标生招生计划表》和“附件3”《深圳市2011年试点高中学校指标生招生计划分配情况表》,详细列出了23所指标生分配改革试点高中学校指标生招生计划和各初中学校分得的具体名额(按指标生分配计算办法,有的高中学校实际用于指标生分配的名额与指标生招生计划数略有增加或减少,均以实际计算结果为准,这一点表下已作说明,提醒考生留意),考生填报指标生志愿前要仔细查阅。 二、进一步做好中考志愿填报指导工作 (一)依据有关文件做好中考志愿填报指导工作。中考志愿填报的总体政策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深圳市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深教〔2011〕145号)为依据。该文“附件1”《深圳市2011年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试点实施方案》是指导指标生志愿填报的基本依据。志愿填报注意事项以市招考办《关于做好2011年中考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为基本依据,该文“附件3”《关于2011年深圳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投档原则的说明》是有关录取投档原则的基本依据。市招考办印发到全市各初中学校的《深圳市2011年指标生名额分配和录取办法示意图》(可从深圳招考网“中考信息栏”《我市4月11日开始中考报名》一文的附件中浏览和下载),供学校和考生、家长参考。 (二)各初中学校在指导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我市中考中招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招生学校不会拒录非第1志愿考生,请考生放心。具体投档办法是: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对某一考生来说,由计算机对其在同一批所填报的学校志愿依次检索。例如,对其第一批的第1、第2至第8个志愿依次检索,首先检索考生填报的第1个志愿学校,如成绩不够,再检索该批的第2个志愿学校,依此类推。只要被检索的志愿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即向该高中学校投档,投档后由高中学校录取。如果检索完该批的第8个志愿,都未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该考生则转入下一批学校,按成绩检索投档。如果某考生的成绩同时达到了所填报的第1、2、3个志愿的分数线,则该生将被其第1个志愿学校先录取,不能要求跳转到第2或第3个志愿的学校。 2.考生在网上填报指标志愿时,是在填报普通志愿的基础上,选择其中1个有指标生招生计划的志愿学校,在其对应的“指标生”选项前方框内点击打“√”。如果考生在指标生筛选中未入围,意味着该志愿的指标生选项失效,但该志愿作为普通志愿仍然有效。因此,同一代码志愿无需填报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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