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2011年艺术类各专业考试评分办法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1-14 18:24:05 文/俞梓轩
贵州大学2011年艺术类各专业考试评分办法
1、音乐表演、音乐学(通俗)、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考试评分办法:由专业主考教师现场打分,且考试重要过程均进行现场摄像,以备对现场打分情况进行核查。
2、导演评分办法:1、面试:由专业主考教师现场打分,考试重要过程进行现场摄像,以备对现场打分情况进行核查。2、笔试:闭卷考试,考生独立完成。
3、美术类考试评分办法:由5个专业教师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成绩。
四、专业报名、考试
1、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按生源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报名办法报名并领取艺术考生报名考号。考生均须备齐以下材料后报名:
(1)生源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2)“报名登记表”一份。
(3)专业报名、考试费按我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以上所交材料无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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