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新疆音乐舞蹈类】

新疆美术招生简章
20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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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2015年普通高考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新疆地区)
新疆师范大学地处祖国丝路名城乌鲁木齐市,建校三十多年以来,已经发展成为专业门类齐全、办学层次较高的新疆重点大学。学校现有教职工2612人(含附中390人),其中,专任教师998人,教授139人、副教授329人,兼职博士生导师20人,硕士生导师492人,教师中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7.56%。学校教师中,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7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千人计划”2人,国家“西部之光”访问学者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9人,自治区教学名师9人,自治区“四个一批”专家3人,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对象4人,自治区天山英才一期培养项目25人,自治区对口援疆青年英才培养对象5人。
学校现有各级各类学生29585人,其中普通本专科生15605人、研究生2559人(其中在职研究生535人);成人继续教育学生10040人;留学生977人;学校现有22个学院,本科招生专业58个;1993年教育部授权我校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3年授权招生专业硕士研究生,现有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以及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社会工作、计算机技术7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点,硕士及本专科专业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10个学科门类。2013年,新增博士学位单位项目建设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验收通过,现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民族学、教育学三个一级学科招生。学校现已形成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生教育、中小学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留学生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双语教育在内的较完整教育体系。
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为教育部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点,音乐学课程群教学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音乐学学科是新疆师范大学重点学科,学院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和音乐学、舞蹈学、中国少数民族艺术及艺术硕士(MFA)授权点。2013年音乐学院成为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研究方向的博士点,我院张欢教授为首批博士生导师。学院拥有自治区普通高校重点文科基地——中亚音乐文化研究中心。建有木卡姆艺术研究中心、杨鸿年合唱艺术研究中心。聘请了严良堃、于润洋、杨鸿年、樊祖荫、迪里拜尔等一大批国内外优秀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学院现有教职工80余名,在院硕士及本专科学生1000余人,招收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本科专业。
多元文化、歌舞之乡是新疆发展音乐教育事业肥沃的土壤。大胆创新、开门办学、充分利用国内外教育资源,是音乐学院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学院先后请进数百余名国内外著名学者和艺术家来院讲学和演出,同时邀请民间艺术大师走进课堂。学院开放式的办学模式已经形成,在艺术实践中实施素质教育已硕果累累。
学院教改课题《在艺术实践中实施素质教育》获自治区级教学优秀成果特等奖,国家级教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授予的 “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学院全力推广“双重乐感”的教育理念,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努力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祖国、为新疆的艺术教育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招收专业、学制
招收专业 |
国标专业代码 |
专业方向 |
学制 |
音乐学(民语言) |
130202 |
师范类 含艾捷克、弹拨尔、热瓦甫、扬琴、萨它尔等乐器及声乐表演方向 |
本科五年 |
音乐学(双语班) |
130202 |
师范类 |
本科四年 |
音乐学(汉语言) |
130202 |
师范类 |
本科四年 |
音乐学(民考汉) |
130202 |
师范类 |
本科四年 |
舞蹈学(民语言) |
130205 |
舞蹈学 |
本科五年 |
音乐表演(汉语言) |
130201 |
声乐、钢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民乐、管弦乐等专业方向 |
本科四年 |
舞蹈学(汉语言) |
130205 |
舞蹈学 |
本科四年 |
【备 注】:民语言为民考民考生,本科五年含预科一年。双语班考生不预科,本科四年。民考汉考生,本科四年,以上考生身份特征以自治区相关部门提供的考生信息为准。
【免费师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2010年开始面向新疆考生实施免费师范生招生政策,免费师范生就读期间免学费、教材费及住宿费,自主择业,具体办法按自治区教育厅新政办发【2010】25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对疆内师范生实行免费教育的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最新政策执行。免费师范生计划以自治区主管部门最后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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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专业考试日期
2015年我校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收民语言类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汉语言类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民乐、管弦乐等专业方向)、舞蹈学本科专业。考生请参照我校在各地州、市所设考点的报名及专业考试时间就近考试。所有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的考生须取得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音乐联考合格证。
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时除钢琴外的乐器自备,在进入考场前应调试好所备乐器及音响。
地州、市 |
考 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乌鲁木齐 |
新疆师范大学 |
3月5-6日 |
3月7日 |
阿克苏 |
阿克苏艺术学校 |
3月5-6日 |
3月7日 |
喀 什 |
喀什师范学院 |
3月12-13日 |
3月14日 |
伊 宁 |
伊犁师范学院 |
3月12-13日 |
3月14日 |
注:请考生在乌鲁木齐市考点报名时领取《乌鲁木齐市考点考生须知及各专业测试时间安排》。
三、报名手续
1.凡符合国家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考生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在各报名点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查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考生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