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2012年艺术类录取原则(学前教育)

内蒙古美术录取原则
2012-1-03 15:26:57 文/吴建国
包头师范学院2012年艺术类录取原则(学前教育)
录取规则
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学前教育(音乐方向)考生须参加我校学前教育(音乐方向)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学前教育(美术方向)考生须参加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本科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只安排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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