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黑龙江)

吉林美术高考信息
2012-12-20 13:34:53 文/许鹏
录取原则
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先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15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确定学校最低文化课控制线,再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在所在省投档的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在所在省投档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
【推荐阅读】吉林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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