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重庆美术高考信息
2013-12-26 16:51:45 文/施妍
录取规则
1.在取得我校专业成绩合格并达到生源省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我校录取原则
(1)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阅读全文】长江师范学院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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