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重庆美术录取原则
2011-12-14 16:45:23 文/马婷婷
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获得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有省级统考要求的需达到规定要求),其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文化控制线,第一志愿填报重庆大学相关专业,按照校考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相加而得的综合成绩排名,德、智、体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300×100×60%+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100×40%);对各省校考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者优先录取。
2.舞蹈学、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前未作分省来源计划。获得我校校考相应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有省级统考要求的需达到规定要求),其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相应专业文化控制线,第一志愿填报重庆大学相关专业,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全国排序,德、智、体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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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艺术类录取重要参考资料:>>2011年艺术类高考分数线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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