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通知 | 天津市内六区2022年秋季初中转学通知汇总!

天津学大教育
2022-8-22 16:13:21 文/裴晶 图/郭梦瑶
截至目前,天津市内六区关于2022-2023学年度秋季学期的初中转学通知均已发布,各区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和平区
和平区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初中转学通知根据天津市初中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现将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初中转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学条件
(一)截止登记时间学生已取得和平区户籍(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户主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二)截止登记时间在和平区持有不动产,其独立产权所有人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三)学籍现在本市外区或外省市初中,具有全国联网学籍号且状态正常
(四)本次开学后就读八、九年级,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网上登记的学生
二、办理流程
(一)网上登记
2022年8月8日上午9:00至8月12日下午17:00,电脑登录https://base.网址未加载(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通过用户注册、填报信息、上传报名材料等程序进行预约登记,经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填报凭证(凭证名为“和平区2022-2023学年初中转学”)。
填报提示:
1、在“初中-和平区2022-2023学年初中转学”任务下进行填报
2、网上填报信息中的“学生(或幼儿)序号”填写注册手机号
3、系统中“招生学校简章”为全区中学简介,转学学生统筹安排在其中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二)现场核验
1.核验地点
和平区南门外大街257号(福安大街门)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
2.核验时间
新八年级身份证号末位为0-5的学生:8月16日上午9:00-11:00
新八年级身份证号末位为6-9、X的学生:8月16日下午2:30-5:00
新九年级身份证号末位为0-5的学生:8月17日上午9:00-11:00
新九年级身份证号末位为6-9、X的学生:8月17日下午2:30-5:00
注意:核验现场仅允许一名家长进入 (学生不必到场)。核验当日,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须现场查验家长的核酸检测证明、天津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入场进行核验。
3.核验材料
(1)和平区常住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2)和平区不动产权登记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填报凭证(凭证名为“和平区2022-2023学年初中转学”)
(4)《和平区初中转学申请》(见附件,家长下载后自行打印,填写完整并手写签字)
(5)如户口簿不能证明不动产持有人与学生关系,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入学安排
经审核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统筹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开学前安置学校将电话通知家长,学生按学校要求报到入学。
三、工作提示
1.转学学生不具备指标推荐资格。按照市教委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工作的相关规定,学生须在学籍所在校就读三年方可取得指标生资格。
2.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和现场核验的,不予安排学校。
3.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核验或入学工作如有变化,中招办将另行通知,请家长及时关注站内通知。
4. 家长及学生所提供的信息和各项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因信息不准或材料不实造成的无法正常入学、取消学籍等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注:为进一步增强学位规划的科学性预见性,自2022-2023学年开始,原则上只在每学年秋季学期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接收初中转学学生,春季学期不再办理初中转学。
附件:和平区初中转学申请.docx

和平教育局中学科
2022年8月5日
南开区
2022年秋季学期南开区初中阶段转学工作的通知
根据天津市初中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就南开区秋季学期初中阶段转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转学对象
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新八年级、新九年级在校学生。
1.外地学籍:学生本人具有南开区户籍。
2.本市(除南开区外)学籍:学生本人具有南开区户籍。
二、办理时间
8月20日—8月30日(工作日)
三、安置原则
根据户籍住址优先安排进入学区片内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在学区片内公办学校学位不足时全区统筹。
四、办理流程

(一)网上提交:8月11日—8月15日
用“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通过“2022年秋季学期南开区初中转学审核系统”注册、登录,填写信息并上传所需资料。
登录网址:http://nkqczzxshxt.网址未加载(建议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提示:
①填写的信息及上传的附件请仔细检查无误后再点“提交”,以免因信息或附件有误退回修改而影响审核及安置进度。
②上传附件:所需资料需原件拍照上传,不能是扫描件,且单张大小不超过2M。
1.外地学籍南开区户籍
①南开区户籍的首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
②南开区房屋产权证的基本信息页(若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上则还需上传关系证明)。
另:外地“五四学制”还需提供原学籍学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
2.本市(除南开区外)学籍南开区户籍
①南开区户籍的首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
②南开区房屋产权证的基本信息页(若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上则还需上传关系证明);
③原学籍学校出具的“已完成初一(二)年级综评各项工作”的证明(见附件样例)。
学生一经通过“2022年秋季学期南开区初中转学审核系统”提交转学申请,即表示同意统筹安置。学生和家长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准确,若出现材料不全、不准或虚假问题,影响学生办理转学,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二)区县审核:8月15日—8月25日
根据学生提交的信息,对上传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全国学籍系统查询学生的学籍状态是否为“初中在校”状态。
审核结果两种:
①退回修改,显示需修改的内容→重新进入填写界面修改相关信息并再次提交。
②等待安置学校。
(三)下载打印报到单
从8月20日起随时登录系统关注安置结果。
(四)到安置学校报到、测试、进班:8月25日—8月30日(预计时间)
由1名监护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陪同学生携带好相关材料(材料缺一不可)按规定时间到安置学校报到。报到时的防疫工作要求、报到后的测试及其它相关事宜请听从学校安排。
外地学籍学生:学校进行相应年级的测试后安排进入相应年级。
本市学籍学生:通过测试的安排进班;若未通过测试则学校不予接收,转学终止,学生需回原学籍学校继续完成学业。
需携带材料:
①系统上传附件的原件、复印件;
②转学报到单;
③入校所需防疫相关材料。
五、相关提示
(一)安置后无故逾期报到或就读者,视为放弃学位,初中阶段不再留有学位,请家长谨慎考虑。
(二)请按照办理流程的预计时间完成相关工作,建议家长和学生尽早返回天津,以免因当时的防疫要求影响后期报到及就读。
(三)因教材为预定数,转回学生的教材和教辅材料学校会尽最大努力配齐,个别确需学生自备的还请理解和配合。
(四)外地学籍学生还需和接收学校配合共同完成学生本人综合素质评价的补录工作。
(五)咨询电话:022-27459971。
附件:本市学籍初中xx年级综评证明样例

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中教科
2022年8月8日
河东区
2022年河东区秋季学期初中转学通知
一、 转学办理范围
八年级(2021级)九年级(2020级)注:七年级(2022级)第一学期、九年级(2020级)中考报名结束后不办理转学。
二、网上转学申请时间
8月25日至9月8日(工作日8:30-18:00)
三、转学所需材料:
1. 本市户籍学生需提供户口簿(河东区)和全国电子学籍号。
2. 外省户籍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需提供家长居住证(河东区)、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持有人在津就业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居住证持有人住(租)房证明(河东区)、申请转学学生全国电子学籍号。
四、转学办理流程:
1.登录注册。8月25日至9月8日(工作日8:30-18:00)由学生家长登录“2022年河东区初中转学登记系统”,注册账号(一名学生仅允许一名家长注册登记)。
2.信息填报。请如实填写基础信息,并确保与登记时携带材料信息一致。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须在有效期内。
3.网上预审。河东区教育局将根据家长提交材料在网上进行预审,并在9月15日前以短信方式通知家长预审结果。
4.现场验证。根据短信通知时间、地点,学生家长携带所需证件,出示短信凭证到学校进行证件验证、报到。验证合格,学校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验证不合格,取消转学资格。
五、就学安排
河东区教育局依据转学申请登记情况和区内学位资源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六、几点提示
1.本通知中的“转学”是指初中学生申请由外省市转入本区。(申请由外区转入的,只接收河东区户籍学生。)
2.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证明或到学校报到时相关证件失效、变更,均取消转学资格。
3.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签发、签注单位须为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居住证持有人须为申请在我区转学的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
4.家长和学生在转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津的学生和监护人,务必符合原居住地和天津地区的防疫相关要求。中高风险地区来津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教育局和转入安置学校报告,严格落实各项防疫要求。
5.如因疫情转学工作进行调整,将会在天津河东教育公众号发布,请随时关注。
七、咨询电话:24140672
2020级、2021级初中学生转学网上报名方式如下:
登录网址:
http://hdczzx.网址未加载
电脑端:通过火狐或谷歌浏览器登录以上网址。
手机端:下载火狐或谷歌浏览器登录以上网址或者使用火狐或谷歌浏览器扫描以下二维码。
网页和二维码有效期为8月25日至9月8日(工作日8:30~18:00)。
苹果系统手机可直接使用火狐或谷歌浏览器扫描功能扫码访问,安卓系统手机可通过微信扫码,选择火狐或谷歌浏览器打开访问。
初中转学网上报名咨询电话:24140672
河东区教育局
2022年8月4日
河西区
根据目前的疫情形势,本着安全、便捷的原则,现就办理七年级入学、八九年级转学手续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所需材料
户口本首页及学生本人页的照片、不动产权证的照片、学生学籍证明的照片(便于查验相关信息)
二、办理方式
1.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西区中学转学系统”(网址http://zhx.网址未加载),按照要求注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2.七年级入学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至7月29日,八、九年级转学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8月2日至8月24日,请按时登录报名。
三、注意事项
1.家长及学生要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各项材料均真实有效,因信息不准或材料不实造成的无法正常入学的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2.学籍证明由现学籍校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下载或截图打印。七年级入学学生由毕业小学出具,八、九年级转学由现就读中学出具。
3.相关材料提交后,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材料如有问题,工作人员会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4.学生入读的学校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七年级入学学生,学校将于8月15日前通知家长报到上课事宜。八、九年级转学学生,学校将于8月底前通知家长报到上课事宜。
5 .其他具体开学及防疫要求,以学校通知为准。
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
2022年7月4日
河北区
2022年河北区秋季初中转学的通知
各位学生和家长:
按照《天津市初中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工作要求,本着安全、便捷的原则,现就办理七年级入学、八、九年级转学手续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1.符合转学条件,在外省市小学六年级毕业,需到河北区就读初中七年级的学生。
2.符合转学条件,在外省市已就读初中,需转入河北区就读的学生。
3.符合转学条件,在天津市其他区已就读初中,需转入河北区就读的学生。
特别提示:学生需持有河北区正式户口(含蓝印户口),或者学生为河北区居住证持有人的子女。学生在学籍系统中必须为在籍状态。
二、具体安排
1.家长在微信小程序搜索“津入转学系统”,点击“初中转学”按钮。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
“津入转学系统”二维码
2.系统于7月8日—8月19日正式开通。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填报。在外省市小学六年级毕业,需到河北区就读初中七年级的家长请于2022年7月8日—7月29日完成登记。外省市或在本市其他区已就读初中,需转入河北区的学生家长请于7月8日—8月19日完成登记。
三、注意事项
1.家长提供的材料务必真实、准确、齐全,如出现材料不全、不准、虚假等问题,将取消学生转学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2.学籍证明由现学籍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系统”下载或截图打印,七年级入学学生由毕业小学出具,八、九年级转学学生由现就读中学出具。
3.相关材料提交后,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材料如有问题,工作人员会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4.学生就读学位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七年级入学学生,八、九年级转学学生,接收学校将于8月底前电话通知学生报到事宜。
5.其他具体开学及防疫要求,以学校通知为准。
河北区教育局中教科
2022年7月8日
红桥区
2022年秋季红桥区初中转学登记公告
登记须知
根据《天津市教委初中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对于持有红桥区正式户口(含蓝印户口)和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子女为外省市户口的学生,可以向红桥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申请回津就读初中。
具体要求如下
一、登记对象
请仔细阅读
1.符合转学条件,在外省市小学六年级毕业,需到红桥区就读初中七年级的学生。
2.符合转学条件,在外省市已就读初中,需转入红桥区就读的学生。
3.符合转学条件,在天津市其他区已就读初中,需转入红桥区就读的学生。
二、具体安排
(一)网上预约登记
1.家长关注“天津红桥教育”公众号,点击“中学教育”——进入“初中转学登记公告”栏目。按照登记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每一名学生的身份证号码与所填写的手机号码只能登记一次。
2.网上预约登记提交成功后,您会收到如下提示语:“您已登记成功,现场核验证件时间待定,请等待后期电话或短信通知。感谢您的合作!”
(二)分配学校
区教育局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将学生统筹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校就读。
(三)学校报到
由转入初中校负责通知家长到校报到时间,请家长按照学校要求带齐相关证件按时报到,对于未报到的学生将取消转学资格。转入的学生必须在转入校就读,不得空挂学籍。
三、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基本材料
1.天津市户籍学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
2.蓝印户口的学生需提供蓝印户口本、城市建设费、房本的原件。
3.外省市户籍学生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在有效期内的红桥区居住证原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红桥区合法居所的证明。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出具的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
1.如自己开公司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及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2.如在单位工作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及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3.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及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四、注意事项
请仔细阅读
(一)请家长要确保填报信息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转学登记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负责。
(二)家长必按照规定时间登录红桥区初中转学登记系统,超出规定时限不再办理。
外省市小学六年级毕业,需到天津市红桥区就读初中七年级的家长请于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25日前完成登记。
外省市或在本市其他区县已就读初中,需转入红桥区的学生家长请于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8月25日前完成登记。
注:请家长网上登记的手机号码不变,否则将无法收到通知短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负责。
红桥区初中转学登记表
下表中带*号的内容为必填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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