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菏泽职业学院2023高考招生章程即将发布

普通类招生章程
2023/4/27
@高考菏泽职业学院的2023届高考生:为方便各位家长及考生提前规划、准备报考材料和了解招生政策,本文结合教育部相关文件和菏泽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汇总整理了菏泽职业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入口/发布时间以及菏泽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具体内容,供2023届高考生参考。
本文目录:
*提示:本文篇幅较长,大家可以点击以上目录快速查看对应内容。
一、菏泽职业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入口
1、菏泽职业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校须于4月30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须于5月10日前完成对所属高校招生章程的核定工作。届时,【2023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专题】将第一时间同步更新相关内容,敬请期待!
2、菏泽职业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入口:
收藏关注》〉2023年全国各省市高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同步各高校官网更新最新2023招生章程信息,涵盖菏泽职业学院2023年各类型招生简章信息)
点击进入》〉菏泽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发布页【包含菏泽职业学院2023年(含往年)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学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二、菏泽职业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重要参考】
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及其他信息,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以下为菏泽职业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
菏泽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确保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菏泽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菏泽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菏泽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菏泽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菏泽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477;报考代码:E477。
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院校。
第六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长城路999号 邮编:2740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录取政策,决定招生录取工作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录取就业办公室是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学院纪检部门对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八条 学院2022年招生总计划5300人,春夏季高考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下达为准,各招生专业层次为专科(高职)。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以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学院公布计划网址:http://www.hezevc.edu.cn。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按“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能满足某专业计划要求,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当考生无法录取到所报考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春季高考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教育厅2022年关于春季高考的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上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组织复查,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十九条 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符合毕业要求者学院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菏泽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条 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菏泽职业学院解释。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0)3957777 5313222
监督电话:(0530)3130367
网 址:http://www.hezevc.edu.cn
电子邮箱:hzzyxyzb@163.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长城路999号
邮 编:274000
三、菏泽职业学院2023年高考报考专栏
菏泽职业学院是于2012年12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位于菏泽市牡丹区长城路999号,校园占地865亩,规划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现已基本完成教学实训楼6座,学生公寓楼12座,学生餐厅1座,学生洗浴中心1座,体育场1座,旅游和酒店管理实训中心1座,面积20万平方米,资产总值8亿元,图书12.8万册。先后被命名为全国退役士兵职...【点击进入>>菏泽职业学院招生专栏】
四、2023高考报考专题汇总【报考必看】
1.【招生章程】2023年全国各院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汇总【招生章程|各类型招生简章】
2.【招生计划】2023年全国各院校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汇总【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
3.【录取分数】2023年全国各院校录取分数/专业分数汇总【录取最低分|录取平均分|投档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