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14考研招生简章

北京考研招生简章
2013/9/24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是一所为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培养信息安全和办公自动化专门人才的普通高等学校。学院隶属于中共中央办公厅。
学院的前身是1947年8月创建于河北平山的中央工委青年训练班,由中央工委直接管理。创建以来,先后经历了张家口军委工程学校、北京电子专科学校和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发展时期。建校以来,学院为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培养输送了一批批优秀的、高素质的专门人才。
为适应党政机关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按照教育部有关通知要求,我院2014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如下:
一、招生专业领域(名额)及培养目标
(一)电子与通信工程(35人)
培养目标:面向保密通信领域,培养政治上忠诚可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公务员素质,掌握保密通信技术和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专业基本理论,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和岗位创新能力,能够承担保密通信工程科研和技术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保密通信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二)计算机技术(25人)
培养目标:面向信息安全领域,培养政治上忠诚可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公务员素质,掌握信息安全技术和计算机技术专业基本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了解本领域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在计算机应用系统、计算机信息安全、信息系统安全等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与运行、分析与集成、研究与开发、管理与决策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考生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一般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考生直系亲属或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本人及家庭成员没有参加非法组织。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 同等学力人员。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目前研究生招生同等学力分为以下几类: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
① 已进修完6门或6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本科课程,并持有所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
② 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除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应为党政系统、事业单位相关部门的在编人员,且工作单位同意报考。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的体检要求。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六)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我院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