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指南|资助政策篇

长春中医药大学
2022-9-24 17:47:53 文/毛晓莉 图/曹阳

·我在长中医等你·
金秋九月
即将开启大学生活的你
一定对长中医充满了好奇和憧憬
长中医也期待着萌新们的到来
等待相遇的日子总显得漫长
让我们先来一场“云见面”吧

今天小编要为大家介绍一下学校的资助政策。大学之路,我们将一路相伴,护航成长,助你绽放!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旨在奖励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鼓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由中央和省政府共同出资设立,旨在激励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均可申请,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吉林省政府奖学金
吉林省政府奖学金是由省政府出资设立,旨在奖励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的优秀学生。学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均有资格参加评定,每年评审一次,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
学校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是由学校出资设立,旨在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分为学校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和新疆、西藏内地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
助学金

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是由中央和省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档次,每年评审一次,资助标准分别为每学年4300、3300、2300元。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其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本专科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资助

国家资助政策
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及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国家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退役复学学生实施学费资助。资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代偿。
学校资助政策
应征入伍学生除享受国家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等相关资助政策外,由学校出资,对应征地为吉林省的学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及研究生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由国家出资给予教育资助。资助标准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本专科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学年最高生活费不超过16000元。
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岗是由学校出资设立,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在提高自身能力的同时,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实践活动。勤工助学属于有偿资助,被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报名,薪资每月发放一次,标准为每小时17元,每生每月工作时长最高不超过25小时。
学费减免

学费减免是学校为确保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其中包括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孤儿、父母均为残疾且无劳动能力及经济来源、家庭突发重大变故且无经济来源的学生,享受免除当年全部学费或部分学费的政策。每年10月,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绿色通道

学校建立新生“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学校录取入学、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筹足学费的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学校困难补助

困难补助是由学校出资,解决学生临时性、突发性等实际困难。在校期间,学生本人及家庭遇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导致经济困难,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说明自己的困难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生困难补助分为一般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补助。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补助金额最高为2000元。
社会类奖助学金

社会奖助学金是指由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出资,通过学校教育基金会,在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主要用以奖励学校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此类奖助学金的资助对象、资助条件、资助名额及资助标准等按照其评选办法执行。目前学校已设立的奖助学金包括傅警龙助学金、“爱之翼”助学金(孤儿、残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路遥”助学金、暖冬计划等。
“爱心超市”资助平台

“爱心超市”资助平台是由学校机关党委第五党支部和教育基金会共同资助,由爱心服务团负责经营管理,面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服务的资助平台。超市内任何商品的销售不以营利为目的,商品的定价为进货价格的5—8折,每周三、周日营业,营业地点位于致知楼1102室。
内容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
出品/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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