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3高考招生章程即将发布

普通类招生章程
2023/4/27
@高考江苏医药职业学院的2023届高考生:为方便各位家长及考生提前规划、准备报考材料和了解招生政策,本文结合教育部相关文件和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汇总整理了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入口/发布时间以及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具体内容,供2023届高考生参考。
本文目录:
二、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重要参考】
*提示:本文篇幅较长,大家可以点击以上目录快速查看对应内容。
一、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入口
1、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校须于4月30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须于5月10日前完成对所属高校招生章程的核定工作。届时,【2023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专题】将第一时间同步更新相关内容,敬请期待!
2、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入口:
收藏关注》〉2023年全国各省市高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同步各高校官网更新最新2023招生章程信息,涵盖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3年各类型招生简章信息)
点击进入》〉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发布页【包含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3年(含往年)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学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二、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重要参考】
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及其他信息,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以下为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2682,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盐城市解放南路283号,邮编:224005。
第四条学校是省属全日制公办专科学校、是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培育单位,是中国职教学会卫生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是全国卫生行指委康复治疗类、食药行指委药学服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护理、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放射治疗技术等22个专业。
第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办公室。
第七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内部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家长、考生等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报考要求
第八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考核方式:学生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统一普通高考。
第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色盲、色弱者仅可报考学校卫生信息管理专业,其他专业不予录取,助产专业建议女生报考。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实际情况,编制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加分政策。
第十三条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
第十五条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专业类)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学校将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对于进档的同分考生比较规则:
1.高招改革“3+1+2”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考生,历史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物理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2.高招改革“3+3”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3.非高招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文科按照语文投档成绩、理科按照数学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条药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该项目为我校与马来西亚英迪国际大学合作举办。学制3年,课程设置及教学由我校和外方共同承担,全境内教学3年,学费19800人民币/学年。在校学习期间,中外合作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不可互转,学生毕业颁发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专科文凭。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学费。
第十九条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700-1200元(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最终以政府价格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二十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审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奖助体系完善,设有国家、学校等各类奖助学金,同时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助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奖优助困,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电话:0515—88588616,88159720,88330050,88330051
学校地址:江苏省盐城市解放南路283号 邮编:224005
招生监督电话:0515—88588610
招生监督邮箱:jwjb8159428@126.com
申诉渠道:江苏医药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江苏省盐城市解放南路283号行政楼413室
学校网址:https://www.jsmc.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jy.jsmc.edu.cn
微信公众号:江苏医药职业学院(JSMC1941)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JSMCZSJY)
2022高考招生咨询QQ群: 669698640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2022年4月
三、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3年高考报考专栏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是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和省市三方共建学校。学校前身为新四军军部于1941年7月创办的华中卫生学校,1958年成立盐城医学专科学校、盐城中医专科学校,1964年7月改办江苏省盐城卫生学校。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制度后,较长时间承担普通大专及本科的培养任务。1996年开始五年制高职招生,开展...【点击进入>>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生专栏】
四、2023高考报考专题汇总【报考必看】
1.【招生章程】2023年全国各院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汇总【招生章程|各类型招生简章】
2.【招生计划】2023年全国各院校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汇总【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
3.【录取分数】2023年全国各院校录取分数/专业分数汇总【录取最低分|录取平均分|投档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