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成长,助力成才——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2-8-31 18:14:53 文/陆晓莉 图/邓宇
护航成长,助力成才。多年来,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度重视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成长成才需求为出发点,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深入实施“精准解困”、“诚信培育”、“感恩励志”、“阳光心态”、“成长成才”为载体的“五助”资助育人工程,推动“扶困、扶志、扶智”相互融合促进,帮助学生成长成才。今天,让我们一起了解下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吧!
入学前

一、国家助学贷款:帮你解决学费和住宿费。(目前湖南省只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资助对象:被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和在读学生。
申请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③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若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办理程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到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贷款金额: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贷款期限: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贷款利率: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二、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湖南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可申请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资助标准为省内高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高校录取新生1000元。具体情况可与学生毕业所在高中学校联系。
入学时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入学后

一、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学校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三年制高职专科二、三年级在校生,全国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学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三年制高职专科二、三年级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三年制高职专科在校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四、学校奖学金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根据学生表现、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按学期评定与发放。学校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一等奖学金15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500元。
五、创新创业奖学金和技能竞赛奖学金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奖励在各级政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等相关权威机构组织举办的国际、国家、省(部)级创新创业比赛和技能竞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成绩突出,表现优秀者。创新创业奖学金和技能竞赛奖学金以项目为单位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国际级、国家级竞赛项目一等奖,按每一项目80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二等奖,按每一项目60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三等奖,按每一项目50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省(部)级竞赛项目一等奖,按每一项目50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二等奖,按每一项目30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三等奖,按每一项目20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六、企业奖学金
企业奖学金由资助企业提供奖励金,分学期奖励和年度奖励两种,其评定办法、奖学金标准及发放方式由学校与资助企业另行商洽制订。
七、困难补助
家庭因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病故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出现特别困难而影响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具体补助资金根据学生具体情况确定。
八、学校助学金
学校助学金优先资助学年内未获评国家助学金但符合参评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九、社会助学金
社会助学金由资助企业、社会团体、个人提供资助资金,其评定办法、资助标准由学校与资助方另行商洽制订。
十、勤工助学
在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具体情况可在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咨询。
十一、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金额: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专科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对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毕业后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到湖南省51个脱贫县和冷水江市的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的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乡镇党政机关及所属机构(含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工作人员、西部志愿者)、县直单位派驻乡镇工作机构,农村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国有农(牧、林)场,乡镇卫生院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机构、退伍军人服务站等基层单位,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每生每年3500元,连续补偿三年。
风险警示
进入开学季,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忙碌起来,“变着花招”对学生实施欺诈行为。有的冒充学校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途径,谎称发放奖助学金,引诱学生和家长上当受骗,窃取个人信息、骗取钱财;有的抓住部分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的心理,利用虚假宣传,诱骗学生陷入“套路贷”、“高利贷”、“回租贷”等陷阱,“小贷”滚成“巨债”。请各位学子时刻绷紧自我保护这根弦,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凡是索要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或要求到柜员机操作转账的,请不要轻易相信,更不要向陌生人转账,保护好个人信息和隐私,妥善保管个人各类证件,不随意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不轻易将个人信息和隐私告知他人。当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第一时间与同学、老师和家长商量,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学校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731-82946149
图片收集 | 孙彩云
文字来源 | 学生工作部
编辑 | 杨莎莎 刘雪会 舒紫霞
校对 | 大学生记者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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