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河南城建学院2023高考招生章程即将发布

@高考河南城建学院的2023届高考生:为方便各位家长及考生提前规划、准备报考材料和了解招生政策,本文结合教育部相关文件和河南城建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汇总整理了河南城建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入口/发布时间以及河南城建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具体内容,供2023届高考生参考。

本文目录:

一、河南城建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入口

二、河南城建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重要参考】

三、河南城建学院2023年高考报考专栏

四、2023高考报考专题汇总【报考必看】

*提示:本文篇幅较长,大家可以点击以上目录快速查看对应内容。

一、河南城建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入口

1、河南城建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校须于4月30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须于5月10日前完成对所属高校招生章程的核定工作。届时,【2023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专题】将第一时间同步更新相关内容,敬请期待!

image.png

2、河南城建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入口:

收藏关注》〉2023年全国各省市高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同步各高校官网更新最新2023招生章程信息,涵盖河南城建学院2023年各类型招生简章信息)

点击进入》〉河南城建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发布页【包含河南城建学院2023年(含往年)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学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二、河南城建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重要参考】

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及其他信息,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以下为河南城建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的校名全称为河南城建学院(英文译名:Henan University of Urban Construction),国标代码11765。学校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邮编467036。学校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是河南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依托建设行业,服务城市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工科为主、城建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努力打造高质量应用技术型专业体系。学生入学注册后,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河南城建学院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学校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建筑工程大学开展的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合作办学,从2018级起学生毕业证书注明所在学院。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城建学院本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副校长、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作为招生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招生委员会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决议,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本校教职工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招生宣传、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人才市场需求、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变化,编制年度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同时招生就业处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备案。学校在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内编制预留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备案,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河南城建学院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各专业报考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学校也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二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分数线以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第十四条 学校以高考投档成绩为依据,志愿为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对于进档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一般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依照考生基准成绩和身体条件并参考相关单科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如无相关规定,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对相同志愿考生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规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录取排序成绩排序,并对排名在我校招生计划数内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有退档,则按“分数清”录取规则对排名在我校招生计划数以外的考生依录取排序成绩递补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在河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九个省、区安排有艺术类本科专业计划。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的美术类录取分数线以上。

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学校以高招统考成绩为依据,志愿为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其中河南省、山西省录取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考生,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分专业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美术成绩×40%)排序录取。

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按照各省所规定 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进行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如无相关规定,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有舞弊记录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城乡规划建筑学专业新生入学后需进行素描及水彩画复试,不合格者调剂到其它专业。

第十七条 学校外语类专业(英语翻译)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学校非外语类专业不对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但由于学校非外语类专业大学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和日语两个语种,故凡被录取考生应当以英语或日语作为大学外语必修课程,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学业。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生志愿,必须是少数民族考生。

第二十条 学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条 对经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原则上予以认可,并根据该省有关规定提档录取。

第二十二条 拟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即向该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报到要求,按时到学校报到。未经允许,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合格者,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第五章 奖励及资助

第二十四条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

第二十六条 国家助学金:一等5%,4400元/生年;二等10%,3300元/生年;三等5%,2200元/生年。

第二十七条 校长奖学金:用于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创新进取,是学校设置的最高奖学金,表彰在思想品德、专业学习、学习研究、学科竞赛、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学生,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

第二十八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年级专业为单位评定,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和平时表现情况综合进行评定,奖励比例为学生人数的12%,其中一等2%,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二等4%,资助标准为1000元/生年,三等6%,资助标准为500元/生年。

第二十九条 专项奖学金:在思想品德、科技创新、体育竞赛或文艺活动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学校给予相应奖励。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凭书面承诺,可入学后在学校或入学前在生源地教育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用以支付学费和住宿费。建档立卡等其他特殊情况,最高可申请12000元/生年。同一年度内,生源地贷款和高校贷款不可重复申请。

第三十一条 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发放专项补助用于补贴生活、学习费用。补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三十二条 困难补助:学校每年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现金和实物补助。

第三十三条 绿色通道:学校根据“绿色通道”相关要求,保证所有新生顺利入学。

第三十四条 社会助学:学校积极筹措社会资金,设立“省规划总院奖学金”、“常绿昭德助学金”、“昭德助学金”等项目,资助困难且优秀的学生。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三十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应按规定的方式和时间缴纳在河南省发改委备案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校2022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

学 费:普通本科文史类专业44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50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专业8000元/生年。

中外合作办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18000元/生年。

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阶段(第一年)20000元/生,预科生升入本科后,其学费标准按照预科招生当年的普通本科生的学费标准收取。

住宿费:四人间900元/生年,六人间700元/生年,八人间400元/生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河南城建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八条 联系及咨询单位:河南城建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方式:0375-2089092

传 真:0375-2089092

学校网址:http://www.hncj.edu.cn

招生网址:http://zs.hncj.edu.cn

电子邮箱:zs@hncj.edu.cn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类型培养类型面向群体学制师范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所属学科门类学费(元/年)方向备注
土木工程081001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
工程造价120105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数字化建造方向
城乡规划082802普通全日制5-理工类50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智能输配电方向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081003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
建筑学082801普通全日制5-理工类5000
工程管理120103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081002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080910T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
测绘工程081201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智能测绘方向
交通工程081802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
遥感科学与技术081202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
数学与应用数学070101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
地理信息科学070504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
能源与动力工程080501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081006T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081005T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
环境工程082502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
安全工程082901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
化学工程与工艺081301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
生物工程083001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080406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建筑材料与土木结构检测方向
自动化080801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080407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
数字媒体技术080906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虚拟现实及游戏开发技术方向
电子信息工程080701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
应用物理学070202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光伏工程方向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081102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081004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
风景园林082803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
材料化学080403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
生物制药083002T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
金融数学020305T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080503T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
物联网工程080905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
智能建造081008T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
工程审计120109T普通全日制4-文科类4400
城市管理120405普通全日制4-文科类4400
法学030101K普通全日制4-文科类4400
英语050201普通全日制4-文科类4400
市场营销120202普通全日制4-文科类4400
旅游管理120901K普通全日制4-文科类4400
土地资源管理120404普通全日制4-文科类4400
财务管理120204普通全日制4-文科类4400
翻译050261普通全日制4-文科类4400
设计学类1305普通全日制4-艺术类8000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动画130310普通全日制4-艺术类8000
土木工程081001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18000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建筑工程大学合办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18000与英国高地与群岛大学合办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081003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18000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建筑工程大学合办
生态环境工程技术220801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
机器人技术260304普通全日制4-理工类5000

三、河南城建学院2023年高考报考专栏

河南城建学院

河南城建学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以工科为主、以“城建”为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高校,也是全国仅有的以“城建”命名的两所本科高校之一。学校坐落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园林城市—平顶山市新城区,南临白龟湖,北倚大香山,这里草木葱茏,鸟语花香,学习生活环境宜人。河南城建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83年的平顶山城建环保学校和1985年的武汉城建学院河南分院...【点击进入>>河南城建学院招生专栏

四、2023高考报考专题汇总【报考必看】

1.【招生章程】2023年全国各院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汇总【招生章程|各类型招生简章】

2.【招生计划】2023年全国各院校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汇总【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

3.【录取分数】2023年全国各院校录取分数/专业分数汇总【录取最低分|录取平均分|投档线】

【最新】河南城建学院2023高考招生章程即将发布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查对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查对工作的通知,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查对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查对工作的通知
综合评价关于开展2023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查对工作的通知2023/4/27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吉林省高职单招、对口招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已邮寄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吉林省高职单招、对口招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已邮寄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吉林省高职单招、对口招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已邮寄
单独招生录取信息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吉林省高职单招、对口招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已邮寄2023/4/27

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志愿录取查询

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志愿录取查询
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志愿录取查询
单独招生录取信息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志愿录取查询2023/4/27

【单招录取查询】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职单招录取结果查询公告

【单招录取查询】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职单招录取结果查询公告
【单招录取查询】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职单招录取结果查询公告
单独招生录取信息【单招录取查询】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职单招录取结果查询公告2023/4/27

武汉文理学院2023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企业应用开发)专业简介

武汉文理学院2023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企业应用开发)专业简介
武汉文理学院2023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企业应用开发)专业简介
招生专业武汉文理学院2023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企业应用开发)专业简介2023/4/27

温州商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入围分线公布,26日17时可查询成绩

温州商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入围分线公布,26日17时可查询成绩
温州商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入围分线公布,26日17时可查询成绩
综合评价温州商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入围分线公布,26日17时可查询成绩2023/4/27

重庆工程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类)

重庆工程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类)
重庆工程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类)
招生专业重庆工程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类)2023/4/27

2023参考|安徽财经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学院专业介绍

2023参考|安徽财经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学院专业介绍
2023参考,安徽财经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学院专业介绍
招生专业2023参考,安徽财经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学院专业介绍2023/4/27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测试操作指南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测试操作指南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测试操作指南
单独招生信息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测试操作指南2023/4/27

东莞理工学院新增4门本科专业

东莞理工学院新增4门本科专业
东莞理工学院新增4门本科专业
招生专业东莞理工学院新增4门本科专业2023/4/27

2023年上海海洋大学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章程

2023年上海海洋大学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章程
2023年上海海洋大学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2023年上海海洋大学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章程2023/4/27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普通类招生简章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2023/4/27

青岛电影学院2023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名单公示

青岛电影学院2023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名单公示
青岛电影学院2023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名单
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青岛电影学院2023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名单2023/4/27

西安外事学院2023年艺术类校考成绩查询公告

西安外事学院2023年艺术类校考成绩查询公告
西安外事学院2023年艺术类校考成绩查询
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西安外事学院2023年艺术类校考成绩查询2023/4/27

各大艺术院校2023年按照什么规则录取?

校考成绩正在发放中,很多同学都在问文化要多少分才能录取?关于这个问题,大家可以根据各校考院校的录取规则、结合往年的录取分数可以换算出大概需要达到的文化分数。
艺术院校2023年录取原则
2023艺考艺术院校2023年录取原则2023/4/27

各省实力强劲院校汇总!2023年艺考生不要错过!

​艺考志愿填报时,院校层次和地理位置都是很重要的参考因素,院校层次越高也就意味着院校专业实力越强,提供的平台越大。而好的地理位置,视野会更广,就业机会更多!近日,“2023软科中国大学排名”正式公布,这是考生了解院校层次的重要参考依据!下面,根据软科排名给大家总结了“各省份招收艺术类专业的top5院校”,为各位考生提供院校选择参考!
各省实力强劲院校
2023艺考各省实力强劲院校2023/4/27

西安外国语大学2023年表演专业校考成绩查询公告

2023年西安外国语大学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西安外国语大学2023年表演专业校考成绩查询公告
2023年西安外国语大学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
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2023年西安外国语大学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2023/4/26

浙江海洋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2023年浙江海洋大学综合评价,浙江海洋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2023年浙江海洋大学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2023年浙江海洋大学综合评价2023/4/26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黑龙江高考招生资讯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2023/4/26

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入围结果查询公告

2023年浙江理工大学综合评价,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入围结果查询公告
2023年浙江理工大学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2023年浙江理工大学综合评价2023/4/26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