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上海高考招生简章
2014/4/21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 市 浦东新 区 下盐 路 2888 号
东 校区: 上海 市 浦东新 区 友林 路 55 号
西 校区: 上海 市 徐汇 区 凯旋 路 2050 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不限,入学后为英语教学。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男女生招收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学院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贯彻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 所录取考生的高考成绩必须在统一规定的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