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高校工委2014年工作要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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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31
三、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12、增强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政策。扩大五年一贯制高职招生学校和专业,扩大普通高校应用型本科专业招收高职毕业生的规模,开展示范高职注册入学试点。支持各地探索普职融通改革试点。制定职教集团管理办法,深化“职业院校企业行”活动。组建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13、提高职业教育培养质量。建立职业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完善专业设置备案管理办法,开展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颁布实施中高职衔接专业课程教学标准。强化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办好中职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推动职业院校与国际知名企业合作,引进国际职业资格标准。举办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队参加国家级大赛。
14、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强高中阶段招生统筹,建立中等职业教育督导制度,强化县级政府落实普职比大体相当的责任。继续推进国家级、省级示范职业院校建设。加大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力度,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学籍注册、学历认证和毕业证书发放管理。积极支持各地创建国家级农村职成教育示范县。
四、突出“内涵发展、创新驱动”,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15、推动高等学校内涵发展。制定我省省属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引导和推动部分省属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全面推进高校试点学院改革。组织全省高校修订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中长期规划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推进高校核心专业群建设。制定《湖北省高等学校评价标准》,建立和强化以特色发展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标准体系、质量监测体系、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支持部属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学科,为省属高校搭建学科平台,力争进入ESI前1%的学科进位、增长。在我省高校新增一批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以推动全省研究生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全面提升高校学科整体实力与水平。
16、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继续实施“本科教学工程”,推动高校加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基地建设。推进“完全学分制”改革,探索建立本科高校之间学分互认与转换机制,积极稳妥扩大普通“专升本”范围。支持省属高校选派优秀本科生到结对部属高校选修课程、攻读双学士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推进校企共建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实施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促进校企合作育人。加强高校与新闻、法务单位交流,促进部门协同育人。实施湖北省高校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促进高校国际合作育人。支持湖北高校教师教育联盟、南湖十校联盟高校之间人才联合培养。实施“湖北省高校联合学位计划”。继续实施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扩大研究生工作站。建立健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学位论文抽查制度,启动建立培养单位、政府部门、社会中介三位一体的质量监督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