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高校工委2014年工作要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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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31
二、坚持“保基本、保安全、保规范”,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6、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制定并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探索建立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长效机制,推进建立幼儿教师补充机制。落实年检及结果公示制度,整治无证办园。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保教方式,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开展学前教育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
7、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将项目和资金向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边远山区倾斜,优先满足安全、教学、生活和教育的基本需要,新(改、扩)建500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食堂,解决500所寄宿制学校学生的饮水、洗浴问题。制定规范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管理办法。制定《湖北省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迎接教育部对我省第二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督导检查,组织开展省级评估,对已通过省级评估的县(市、区)建立跟踪监测、情况通报和退出机制。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绩突出的地方给予奖励。
8、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十项规定》。基于学籍管理、招生管理、教辅材料、阳光减负、实名举报五大管理平台,构建省级统筹、县级为主、社会参与的规范办学管理制度和网络实名举报、督学调查核实、监察依规处理,省、市、县同步监管的运行机制。继续推进阳光减负试点。
9、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研究制定普通高中办学基本标准,指导地方政府调整布局,改善办学条件。完善普通高中课改平台,促进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普通高中开好校本课程、选修课程和特色课程。鼓励和组织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建立教学合作关系。
10、全面提高学生体质及艺术素养。实施“湖北省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学校体育工作公告制度;实施“中小学体育场(馆)建设行动计划”;制定“湖北省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举办全省中学生运动会和大学生运动会,组团参加全国中运会和省运会;探索校企合作联办学生足球联赛;将游泳技能和救护知识纳入教师培训内容。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完善数据管理和信息公开机制;组织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湖北片区)调研;制定湖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管理实施办法,实施免费健康体检。制定《湖北省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14—2024年)》,创建“江城大学生艺术讲堂”,扩大“高雅艺术进校园”覆盖面,丰富“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资源。举办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节,组团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
11、加强语言文字工作。举办第一届“湖北省汉字听写大会”,开展“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启动湖北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试点。督导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教育督导和精神文明创建体系。推进“文明用语示范岗”、“文明用字示范街”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