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高校工委2014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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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31
2014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改革创新贯穿教育发展始终,把转变作风作为重要保证,着力促进教育公平,着力提高质量效益,着力维护和谐稳定,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湖北省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1、牢牢把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组织开展“中国梦”、“优秀传统文化”、“中小学生文明礼仪”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制定《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纲要》,推进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地方课程建设。
2、明确教育综合改革的重点领域。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总体框架下,重点推进12项改革试点:建立学校德育工作长效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启动教育信息化国家改革试点、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建立规范办学行为长效机制、创新体育和艺术教育工作机制、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完善高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机制、完善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机制、健全完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推进管办评分离的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四省高等教育合作交流机制,继续推进武汉城市圈教育综合改革。
3、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制定湖北省高考改革总体方案,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完善学生成长档案袋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加强学生学分认定、综合素质评价和体质健康测试诚信制度建设。继续推进“技能高考”,扩大高职院校单独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范围和规模。制定普通高校招收高职毕业生的招生考试办法。申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实验区。
4、强化政府教育督导。提请省政府修订《湖北省教育督导规定》。强化督政职能,完善和落实督导公告、限期**和表彰奖励制度,督促县级政府和部门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全覆盖。开展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监测的试点。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教育满意度调查。
5、积极推动教育对内对外开放。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普通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民办本科高校开展普通专升本试点,推动成立湖北省民办高等教育自律自治组织。建立民办幼儿园奖补机制。规范发展中外合作办学和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市场。继续实施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和教师出国培训项目。指导有条件的中小学和中职学校建立国外姊妹学校关系,支持高水平学校开展境外办学。拓展与俄罗斯高等教育交流,加强与新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及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