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高校工委2014年工作要点(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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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31
17、积极推进高校产学研合作。深入实施湖北省“2011计划”,制定省协同创新中心经费管理和绩效评价办法。加强高校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对建设期满的组织验收。实施湖北高校服务地方发展计划。做好湖北省大学科技园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实施1000项左右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举办大学生科技创新和技能竞赛活动及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实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资助一批重大项目和中青年优秀理论家,表彰奖励一批优秀研究成果。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改革,贯通典型、整合项目、提升质量。探索建立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制度。落实省政府《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深化高校科技评价改革。
五、落实“优者从教、教者从优”,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8、加强中小学教师补充、培训等管理工作。公开招聘8000名左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继续推进“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选派600名左右的城市教师到贫困地区支教。统筹规划国家级和省级培训,实施国培计划--湖北省中西部项目和幼师项目。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组织2万名农村中小学校校长、教师,3000名幼儿园长、教师和400名特殊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免费集中培训。实施“楚天中小学教师校长卓越工程”,遴选500名左右优秀教师和校长进行跟踪培养。建立教师培训资源库和教师选学服务平台。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指导意见,建立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轮岗交流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办法。全省统一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建立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
19、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研究制定职业院校教师编制标准。落实教育部《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楚天技能名师”设岗范围。做好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和青年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建设一批省级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基地,继续做好中职学校管理干部和德育教师培训工作。
20、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组织高校集中赴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同时加强对“海归”教师的培训工作。支持高校申报“千人计划”、“长江学者计划”、“百人计划”等人才项目。继续实施“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向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相关学科倾斜。研究设立“湖北产业特聘教授”岗位,吸引企事业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有特殊技能人员到高等学校担任兼职教师。加强高校教师岗位管理,分别按四大类标准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组织开展湖北名师、十佳班主任、十佳师德标兵和第九批特级教师评审工作。
六、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行政管理法治化”,提高教育保障水平
21、更多关爱特殊群体。提请省政府制定我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经费保障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完善幼儿园、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对纳入当地常住人口管理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提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落实好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高考的政策。
22、推进教育信息化。制定并实施《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2014-2020年)》,启动国家教育信息化省级试点各项工作。实现新增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探索以奖代投、后补助等模式,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校通”、“班班通”工程。初步建成“湖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促进示范区、示范校教学、教研及跨校交流应用常态化。启动建设职业教育仿真实训系统。启动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建设。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建设全省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
23、做好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建立和完善财政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落实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和高职生均拨款标准。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启动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生均经费标准研制工作,推动市州制定中职生均拨款标准。推动县(市)实行普通高中教职工工资财政全额预算拨款。探索建立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做好教育项目扶贫和定点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