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2)

山东高考招生简章
2014/3/20
第十三条 免试
1.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单独招生对口专业学习。
2.报名: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4月7日前到我院招生咨询网(www.zsc.qtc,edu.cn)下载免试报名信息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获得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考生可以将报名信息表传真或送至我院,其他考生须将报名信息表及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原件一并送至我院。
3.资格审核:我院对免试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材料审核通过后,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咨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录取: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按要求于4月22日前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及审核材料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四条 体检: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学院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考试报名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3月15日-4月7日,网址:www.zsc.qtc.edu.cn
2.现场确认时间:4月12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试所要求必备的用品。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钱塘江路369号。
第十六条 专业志愿填报方法:
1.春季高考(高职对口)考生只能填报对口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专业测试内同相同,可以兼报。
2.艺术类考生根据方向填报专业(非美术方向的专业没有校考成绩要求,但美术方向的专业要求考生必须获得全省2014年美术统考专科及以上合格证才可以报考),美术方向可选择环境艺术设计和艺术设计专业,空乘方向只能选择航空服务专业,音乐方向只能选择音乐教育专业。
3.夏季高考(普通文理)考生根据各专业测试内容选择专业志愿:第一志愿选择学前教育,第二、三志愿可以在酒店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新西兰合作办学)三个专业中选择(考生需上午参加学前教育专业测试,下午参加酒店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新西兰合作办学)专业测试);酒店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新西兰合作项目)专业测试内容相同,可以兼报;市场营销、会计(爱尔兰合作办学)专业测试内容相同,可以兼报;其它专业不能兼报。
第十七条 报名考试费: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校小语种等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8〕146号)文件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报名费30元/生,笔试考试费40元/科·生,面试费50元/生,艺术类专业和航空服务专业测试费120元/生。
第十八条 考试时间:4月13日,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钱塘江路369号。
第十九条 考试方案:见网上公布的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考试方案》
第五章 录取
第二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二条 录取规则:
1.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总分,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在录取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即各专业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考生。
3.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加分及优先录取政策,各项加分因素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原始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