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艺术职业学院2014年单招舞蹈表演考试大纲

湖北高考最新信息
2014/3/20
一、考试性质
2014年学院单独招生舞蹈表演专业技能考试,是由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舞蹈类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和普通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
二、考试目标与要求
(一) 考试目标
主要考察考生有关舞蹈的基本技能水平,测试考生的综合艺术素质(包括艺术审美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技能运用能力等)。
(二) 能力要求
舞蹈表演专业技能考试,选择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开设的古典舞基训、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技术技巧、现代流行舞、国际标准舞等技能训练内容,考查考生是否达到从事舞蹈表演专业以及与舞蹈相关的,如:中国舞(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社会舞蹈培训与指导;现代流行舞蹈表演等职业方向学习所需的基本能力与素质要求。
考试总成绩为700分,其中专业技能总分500;文化素质总分200,专业技能评分以等次形式呈现,共分为A、B、C、D、E五个等次, E为不合格。(见表)
考试等级分配表
序 号 |
考试等次 |
分值范围(分) | |
1 |
A |
410-500 | |
2 |
B |
300-399 | |
3 |
C |
280-398 | |
4 |
D |
100-279 | |
5 |
E |
≤100 |
三、技能考试的形式与内容
(一)基础技能测试
1、考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