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2012年新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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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9
2012级新生:你们好!
衷心祝贺你成为我校2012级大学生!全体师生热烈欢迎你来校学习。为了使你顺利报到注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须知
1.报到时间:2012年9月16日,时间一天(专升本学生同时报到)。请学生不要提前到校,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联系电话:0578-2271179 2271180
2.报到地点:丽水市学院路1号丽水学院。9月16日我校将在丽水火车站、各汽车客运站设接待处,有车接送;也可自行乘车到校;来校途中请注意安全。
3.注意事项: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大学生的户口是否迁移由学生本人自行决定,若需迁移户口,须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党、团员学生到原就读学校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报到时请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近期免冠半身一寸照片10张。学生高中档案自带的,不得随意折封,报到时及时交给班主任。专升本学生报到时必须携带专科(高职)毕业证书,供查验。
二、缴费须知
1.学费(元/生·年):艺术类摄影专业:9000元,其它专业:7000元;师范类本科专业:3600元,非师范类本科专业:3960元(园艺专业学生免收学费);高职高专各专业:6000元。
2.住宿费:新生报到时每人先预交1200元,按实际居住情况再进行结算。
3.其它费用:生活用品代购费:棉絮(盖、垫)、床单、蚊帐、被套、枕芯、枕套、草席等,总计采购成本价328元;教材代购费:1000元/人,多还少补;学生入学身体复查费:30元/人;军训服:78元/人;预存伙食费:164元/人;合计1600元。
4.空调租赁费:学校部分宿舍配装空调(有4人间和6人间两种规格),由新生到校后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空调租赁费每年每间480元,其中4人间每年120元/人,6人间每年80元/人,就读期间空调租赁费用报到时一次性交清。咨询电话:0578-2271234 2271109
5.预备医疗保险费:新生入学后须参加丽水市莲都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年保险费约为60元/人,就读期间所须保险费用报到时一次性交清,多还少补。
(1)学费、住宿费:①由银行代收【限浙江省新生】。请各位新生于8月10日至9月15日前到浙江省各地工商银行办理,交费时请告诉银行:缴费代码(12020717)、本人交费代码(即你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交费后向银行索取回单,核对无误后妥善保管;②通过工商银行网银进行,登入网银首页后,点击缴费站,在我要缴费一栏中找到“丽水学院缴费”,点击缴费,然后填写身份证号码即可。交费时如遇问题请与工商银行丽水市处州支行联系,联系电话:0578-2134697 2116045。
(2)其它费用(合计1600元):由银行代收【限浙江省新生】。请各位新生于8月10日至9月15日前到浙江省各地工商银行办理,交费时请告诉银行:缴费代码(12020805)、本人交费代码(即你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前加大写H)和姓名。交费后向银行索取回单,核对无误后妥善保管。
外省及在当地工商银行无法缴费的新生,请带银行卡到丽水学院所在地工行网点刷卡交费,缴费方式同上。
三、助学贷款须知
1.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办助学贷款,请认真阅读《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了解相关资助政策。
2.办理助学贷款可到当地银行办理生源地贷款,也可到学校所在地银行办理。
3.到当地银行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需持录取通知书去银行办理,具体政策请咨询当地信用社、银行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生源地贷款的新生可将款项提前汇到丽水学院,帐号:1210200009200000896开户行:浙江省丽水市工行处州支行,用途必须写明专业和学生姓名,学生凭银行汇款单到学校报到。
4.到学校所在地银行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如实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均须签字、盖章):
①《高等学校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式两份。
②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书面说明和贷款申请。
③学生所在村(居委会)的书面证明,乡镇(街道)和县(市、区)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④贷款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同意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并支持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书面证明。
⑤贷款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查看国家助学贷款资料样本请登录:
http://xgb.lsu.edu.cn/,下载专区中助学贷款相关资料篇)。贷款咨询电话:0578-2271040
感谢你的支持与配合,祝你一切顺利!
丽 水 学 院
201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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