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网上录取的工作安排

内蒙古高考最新信息
2017/7/13
为做好2017年我院招生网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0号)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安排的通知》(内招考办【2017】52号)精神,现将暑期网上录取及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网上招生录取规则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实行 “阳光工程”。
2.学校根据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控制。
3.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文理综合类分类录取。
4.学校在自治区及陕西、山西、甘肃各省招办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上,按第一志愿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开第二志愿,依次类推。最后录取虽未填报志愿但同意调剂的学生。专业安排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学校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专业志愿顺序等具体情况,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进行录取。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照单科成绩高者投档。学科顺序如下: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6.学校承认对享受政策性照顾考生的加分或降分。
7.学校提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学院接收后续志愿考生。
(二)网上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纪律
按时上下班,自觉遵守“八项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把纪律挺在前面;严禁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生委员会违规录取考生;严禁录取不符合政策和条件的考生;严禁雇用在校生及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并介入招生工作;严禁向中学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支付任何用以组织生源的费用;严禁招生工作人员向外传播和泄露考生信息;对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三)工作流程和工作人员注意事项
1.在考生网报志愿及录取期间,招生工作人员要及时浏览查阅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发布的有关信息和通知,以便根据生源情况及时调整我院的招生计划。
2.负责网上录取的工作人员在自治区考试中心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登录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服务器,下载我院考生电子档案阅档并进行录取。招生工作人员网报期间须保持手机开机,确保联络及时畅通。
3.网上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按自治区考试中心的要求,缴纳录取费,五年制高职(3+2)按实际注册数缴纳网上录取费。
4.招生录取工作要以考生为本,依据《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 431号),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 及时妥善处置我院招生信访问题。学院是受理招生信访的责任主体,要及时受理、妥善处置,做到件件有调查、件件有回复。
5.录取工作结束后,招生工作人员在院校端平台下载新生录取信息,制作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二、 内蒙古及陕西、山西、甘肃录取日程安排
(一)内蒙古三年制高职高专招生录取日程安排(7月27-30日)
项目(考生填报志愿) 网报及录取时间
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 7月27日8:00开始网报,当日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完成第一志愿录取
注:第一志愿完成录取后,考试中心公布剩余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7月30日,高职高专批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二)内蒙古五年制(3+2)高职高专招生录取日程安排及注意事项
1.录取时间安排 2017 年 7 月 31 日-8 月 3 日。
2.考生填报志愿的相关事项
(1)填报志愿的办法、时间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程序、办法等按照《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执行。 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为 7 月 31 日,后续网 上填报志愿的时间随录取进度而定,届时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 http://www.nm.zsks.cn,下同)“五年制高职网报志愿专栏”发布具体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等。
(2)考生填报志愿的条件 参加所在盟市组织的初中升学考试、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本盟市确定的五年制高职(3+2)招生录取 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即符合填报志愿的条件。其中,报考蒙语授课五年制高职(3+2)的考生可以兼报汉语授课五年制高职(3+2)的志愿,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汉语授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汉语文成绩达到及格以上。
(3)下列考生不能网上填报志愿一是分数未达到所在盟市确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 考生;二是已被普通高中或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三)陕西省高职高专招生录取日程安排 (8.8-15)
(四)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日程安排(8月13-23日)
(五)山西省高职高专招生录取日程安排(8月16-21日)
三、阅档及装填新生录取文件
(一)阅档
7月27日内蒙古考试中心在规定时间完成考生第一志愿录取后,7月28日各系安排人员协助招生就业处完成阅档工作。各系所需阅档人员如下:人文系2人,化工系1人,机械系1人,自动化与信息工程系1人,建筑工程系1人,资源工程系1人。
(二)装填新生录取文件
各系装填新生录取文件工作人员和阅档工作人员数相同。
(三)邮寄新生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