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序 言
西南石油大学创建于1958年,2000年由部委院校划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秉承“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弘扬“为祖国加油、为民族争气”的大学精神,践行“明德笃志、博学创新”的校训,倡导“崇尚学术、立德树人、爱校如家、爱生如子”的校园文化,坚持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致力于建成以工为主,石油天然气及其配套学科世界一流、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一流能源大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西南石油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西南石油大学,简称西南石大,英文名为Southwest Petroleum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SWPU。国标代码:10615。
第三条 西南石油大学是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四条 办学地址: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南充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油院路二段1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西南石油大学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及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招生政策、制度和程序,建立监督和协调机制,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及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决定具体招生计划,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招生工作重要事项。
第六条 西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是西南石油大学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西南石油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八条 西南石油大学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政策要求、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第九条 西南石油大学2021年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条 西南石油大学对非外语类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计算机类专业及南充校区各专业公共外语开设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其他专业公共外语开设语种为英语或俄语,非英语、俄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西南石油大学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限招俄语、英语语种考生;英语专业、俄语专业原则上要求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须不低于105分(150分值),且若生源地省级招办组织外语口试,考生口试成绩须合格。
第十一条 西南石油大学认可四川省制定的加分政策,也认可其他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委会制定的、面向全国普通高校的加分政策。
第十二条 西南石油大学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电子档案中未能真实反映考生情况而被录取的,本校将保留退档权利。
第十三条 西南石油大学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出档生源情况,用于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第二节 普通类专业录取
第十四条 西南石油大学在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14个省市的录取按当地省级招委会制定的政策执行,相关专业的必考科目按省级招办最新公布方案执行。
第十五条 对进档考生,西南石油大学按专业投档基准分的高低安排录取专业,考生的业投档基准分=考生高考成绩+政策性加分,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专业录取时,在专业投档基准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参考科目顺序依次为外语、数学。
第十六条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西南石油大学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实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服从专业调剂且身体健康状况满足专业要求的进档考生,本校承诺不退档。
第三节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
第十七条 报考西南石油大学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省级招办组织的专业统测并达到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其中,四川省、重庆市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上50分。其他省份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若省级招办未作明确规定,对进档考生,本校按专业成绩投档总分从 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有明确规定,本校以省级招办规定的原则投档录取。
第十八条 西南石油大学体育教育专业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第十九条 报考西南石油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报考本校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四川省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上30分,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报考本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
若省级招办未作明确规定,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专业统考成绩投档,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投档,在进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若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以省级招办规定的原则投档录取。同分条件下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优先录取顺序为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优先录取顺序为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
第四节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第二十条 西南石油大学招收网球高水平运动员,详见《西南石油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第二十一条 报考西南石油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应在高考志愿中填报西南石油大学。考生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志愿设置中有高水平运动队批次,考生须在该批次志愿填报西南石油大学;未设置高水平运动队批次,请在相关批次中填报西南石油大学。
第五节 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
第二十二条 西南石油大学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麦考瑞大学合作实施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中澳“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详见《西南石油大学2021年“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中澳“2+2”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招生简章》。
第六节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 西南石油大学2021年面向本校2019-2021届毕业生实施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详见《西南石油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第七节 少数民族预科招生
第二十四条 西南石油大学在四川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收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四川省一类模式预科生预科阶段培养学校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其他预科生预科阶段培养学校为西昌学院;新疆籍预科生预科阶段培养学校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六条 西南石油大学依托国家财政保障、学校事业经费投入和社会力量参与,不断拓展资助筹资渠道和形式,形成了以“奖、贷、助、勤、补、免、缓”七位一体、联动助学的学生奖助体系。学校坚持奖优与助困并重、资助与育人并举、扶贫与扶志结合,设有资助项目涵盖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学生课外科技基金、户外素质拓展基金、文化素质教育基金、创新实践基金、学生夏令营、国际视野拓展基金、特殊困难学生资助基金等。
第二十七条 对取得西南石油大学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南石油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 新生在接到西南石油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办理新生档案提取或邮寄工作,确保新生档案在新生报到前到达本校。新生档案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高考登记表、高考体检表、高考志愿表、高中阶段相关档案。
第二十九条 报到时,西南石油大学将组织新生体检复查。对复查结论与高考体检信息不一致的学生,将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 报到后,西南石油大学将组织新生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招办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大道8号
学校网址:https://www.swpu.edu.cn
招办电话:028-83032224
招办邮箱:swpuzsb@126.com
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28-83032312
第三十二条 本招生章程由西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南石油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四川文理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相关省(市、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
四川文理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四川文理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四川文理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四川文理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普通类招生章程 四川文理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1/5/19

绍兴文理学院2021级本专科新生数据揭秘

绍兴文理学院2021级本专科新生数据揭秘
绍兴文理招生在线
新生大数据 绍兴文理招生在线 2021/9/6

黑龙江省2021年普通高校本科第二批A段录取结束院校名单(四)

黑龙江省2021年普通高校本科第二批A段录取结束院校名单(四)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黑龙江高考录取查询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1/8/4

齐鲁理工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齐鲁理工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齐鲁理工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齐鲁理工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1/6/9

安徽科技学院2021年本科二本批次录取分数线

安徽科技学院2021年本科二本批次录取分数线
安徽科技学院
普通类录取分数线 安徽科技学院 2021/7/27

乐山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乐山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学院专业名称科类师范否四川甘肃山东湖南安徽浙江美术学院美术学艺术(不分文理)是4533美术学艺术(文)是书法学艺术(不分文理)是3444..
乐山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乐山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2021/6/13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新生大数据来袭!!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新生大数据来袭!!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新生大数据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1/9/12

中国药科大学2021年本科新生大数据

中国药科大学2021年本科新生大数据
中国药科大学
新生大数据 中国药科大学 2021/9/10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1级新生线上注册开始啦!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1级新生线上注册开始啦!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入学须知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2021/9/12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2021年最新返校要求发布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2021年最新返校要求发布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
开学时间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 2021/8/25

沈阳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安排

沈阳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安排
沈阳大学
开学时间 沈阳大学 2021/8/28

浙江中医药大学2021级本科新生报到须知

浙江中医药大学2021级本科新生报到须知
浙江中医药大学
入学须知 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1/9/25

山西农业大学2021年新生入学导航

山西农业大学2021年新生入学导航
山西农业大学
入学须知 山西农业大学 2021/9/6

齐齐哈尔大学2021年黑龙江省艺术类本科A(公费师范生、优师专项)录取分数线

齐齐哈尔大学2021年黑龙江省艺术类本科A(公费师范生、优师专项)录取分数线
齐齐哈尔大学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齐齐哈尔大学 2021/7/17

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期间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学生版)

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期间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学生版)
南京师范大学
开学时间 南京师范大学 2021/8/31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21年..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普通类招生章程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1/5/28

返校前如何完成核酸检测?东莞理工学院2021年返校指引公布

返校前如何完成核酸检测?东莞理工学院2021年返校指引公布
东莞理工学院
开学时间 东莞理工学院 2021/8/25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2021年新生入学指南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2021年新生入学指南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入学须知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2021/9/17

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及艺术类招生简章

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及艺术类招生简章
艺考帮福建艺考新方向
艺考 福建艺考生 艺考帮福建艺考新方向 2021/5/21

湖南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湖南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湖南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湖南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6/11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