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宁夏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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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3
3月1日,宁夏《201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规定》发布,记者获悉,今年,我区首先在宁夏医科大学医药卫生类护理专业、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服务类法律事务专业和刑事执行专业、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土木水利类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和建筑经济管理专业进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职业技能测试试点工作。这标志着我区今年开始启动实施区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试点。
2016年,进行职业技能测试的试点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录取。据悉,文化基础考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目,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总分为300分,将在3月19日、20日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3月21-31日;志愿填报时间是4月16日至17日。没有进行职业技能测试试点的院校或专业仍然按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录取。另外,今年高职院校在录取考生时,还要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据悉,这一项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做出。
凡参加年度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报名,拟报考以上院校试点专业的考生,于3月1日-2日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普通高考考生登录入口,在职业技能测试医药卫生、司法服务、土木水利3个专业大类中,选择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项目类别,没有报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类别的考生,不能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和以上院校试点专业的录取。(记者 陈勇 实习生 张君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