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揭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956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仙桥紫峰山下;邮政编码:5220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揭阳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按照职责权限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美术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在广东省报考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八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艺体类在没有以合成投档总分出档的省(区、市),专业录取规则为:在文化分和术科分双上线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术科分从高到低录取,额满为止。考生术科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文化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文化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七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文科类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农学类专业学费5130元/生·学年;艺术类(非理论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其他类专业学费6140元/生·学年;住宿费95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另设有学校奖学金、新生专项资助、学生困难补助、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学生干部标兵、优秀毕业生等奖助学制度,详见本校网站。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63-8859905

传 真:0663-8859845

电子邮箱:jyc_zsb@jyc.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jy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c.edu.cn/

第三十二条学校纪检室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按照职责权限受理处置相关检举举报。

联 系 人:张老师

监督电话:0663-8859992

传 真:0663-8859000

电子邮箱:jjs@jyc.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揭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新生入学须知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新生入学须知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
入学须知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 2021/8/22

河北东方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河北东方学院 学校代码:14225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二、学院概况 学院位于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学城内,是一所以文物艺术为特色、以人工智能为引领、以经济管理、医疗卫生、交通运输为优..
河北东方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艺术类招生简章 河北东方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21/5/25

安徽师范大学2021年美术设计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安徽师范大学2021年美术设计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年安徽师范大学美术设计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2021年安徽师范大学美术设计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9/8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查询开通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查询开通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录取查询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2021/8/5

四川工商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查询开通

四川工商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查询开通
四川工商学院
录取查询 四川工商学院 2021/7/14

湖南文理学院2021年新生大数据

湖南文理学院2021年新生大数据
湖南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
新生大数据 湖南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1/8/31

辽宁科技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辽宁科技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辽宁科技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辽宁科技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2021/10/26

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须知

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须知
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
入学须知 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 2021/8/22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校外迎新教师联系方式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校外迎新教师联系方式
广东环保学院招生就业办
入学须知 广东环保学院招生就业办 2021/9/19

云南艺术学院2021年招生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云南省)

云南艺术学院2021年招生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云南省)
云南艺术学院
最新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云南艺术学院 2021/7/10

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录取查询

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结果查询
华南农业大学
录取查询 华南农业大学 2021/7/23

2019-2020年吉林农业大学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19-2020年吉林农业大学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19-2020年吉林农业大学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2019-2020年吉林农业大学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7/20

中山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简章发布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部署,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有关要求,我校2021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农村学生)招生工作,招生计划200名左右,招生专业为理工类。
2021广东高考中山大学专项计划
2022高考 2021广东高考中山大学专项计划 2021/5/20

吉林师范大学2021年录取分数线:四川艺术

吉林师范大学2021年录取分数线:四川艺术
吉林师范大学
普通类录取分数线 吉林师范大学 2021/7/25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查询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查询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
录取查询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 2021/7/24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通知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通知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开学时间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21/8/25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广东省普通高考专科批次招生投档分数线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广东省普通高考专科批次招生投档分数线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类录取分数线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2021/8/23

菏泽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分数线

菏泽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分数线
菏泽学院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菏泽学院 2021/7/17

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含艺术类)

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更三高考为各位2021届高考生整理了相关信息内容,供各位2021届高考生及家长查阅参考。
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 2021/6/6

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2021/5/26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