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工作。
1.面试组人员组成。面试工作人员由省军区招生办、总部指定的军队院校及驻普通高等学校选培办选派人员组成;复议组由省招办、省军区招生办、军队院校代表各抽调1人组成。面试标准和内容按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考生面试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2.面试对象。已填报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志愿,分数在本科二批次控制线以上,且政治考核合格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持身份证、准考证、2张(同一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6月30日至7月3日,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17时。具体时间安排:
6月30日,哈尔滨市;
7月1日,牡丹江市、佳木斯市、鸡西市、农垦系统、森工系统;
7月2日,齐齐哈尔市、绥化市、大庆市、大兴安岭地区;
7月3日,鹤岗市、伊春市、双鸭山市、黑河市、七台河市。
4.面试地点。黑龙江省军区俱乐部。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副1号。由哈尔滨火车站或哈尔滨东站乘6路公共汽车至哈工程大学站下车,军工院内500米。
5.面试结论。面试结论由考生所在面试组成员共同确定。面试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格检查;不合格的考生,由面试组组长向考生说明原因。对面试小组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可到复议组申请复议,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未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军队院校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