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陕西高职院校分类招生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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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9 19:31:01 文/杨智渊
分类考试招生分4种形式,包括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以及实施面向“三校生”单独组织的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省级统考及录取。
据了解,2015年参加分类考试的招生院校和招生规模较从前大幅增加,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在6所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的基础上,增加了省级示范高职院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在2014年17所试点院校的基础上,扩大至除示范高职院校外的所有省内高职院校。
为方便广大考生和家长进一步了解我省高职分类考试新政,西部网将从四个方面进行解读。

陕西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制度改革视频会1月19日召开。
分类考试形式及生源范围
1.单独考试招生。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和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均实施单独考试招生。